嶽縣組字〔2024〕1號A1類 同意公開
榮羽等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提高村級組織離任退崗幹部補貼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今年來,根據《湖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湖南省村級組織運轉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湘財市縣〔2023〕5 號)等有關規定,縣委組織部始終堅持黨建引領,大力推進全縣離任村幹部的待遇保障,經研究同意,與財政局聯合下發了《關於重新明確離任村(社區)幹部生活補貼標準的通知》(嶽縣財聯建議發〔2024〕1 號)(標準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此項標準的出台填補了我縣非主職村幹部離職補貼的空白,進一步完善了村幹部生活保障。
標準在原有的主職 9 年以上或累計任主職 15 年以上的主職村幹部,按每人每月180元給予生活補助的基礎上,擴大了補助範圍及提升了補助金額。全縣 196 個村(社區),符合任職年限要求,符合任職年限要求,正常離任,男年滿 60 周歲、女年滿 55 周歲的離任村(社區)幹部,均可申報補助。並且,從2023年 7 月 1 日起,對連續任主職滿 2 屆或 6 年、累計任主職滿 3 屆或 9 年的村(社區)主職幹部,按每人每月 60 元給予生活補助;對連續任主職 9 年以上或累計任主職 15 年以上的主職村幹部,按每人每月 210 元給予生活補助;對累計任主職 20 年以上的主職村幹部,按每人每月 230 標準給予生活補貼。對連續任職滿 2 屆或 6 年、累計任職滿 3 屆或 9 年及以上的其他正常離任非主職村(社區)幹部,按每人每月 50 元標準給予生活補貼。
另外,2024年,全縣村(社區)幹部報酬待遇情況為,以2023年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55元為基數,確定村(社區)黨組織書記2024年度報酬待遇總額為:24655*2+(24655*2)/12=53420元。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含村社區黨組織副書記)、其他村(社區)“兩委”成員報酬待遇,按照1:0.9:0.8的比例發放,我縣村(社區)幹部報酬待遇平均約4.8萬元左右,書記報酬待遇相比2023年增長了3496元。我縣村(社區)幹部養老保險覆蓋全縣196個村(社區),采取先繳後補的方式,由縣鄉財政對村(社區)幹部購買養老保險給予2700元/人/年的標準補貼,個人繳納300元/人/年,極大保障了村(社區)幹部退休待遇。
感謝你們對嶽陽縣提高村級組織離任退崗幹部補貼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中共嶽陽縣委組織部
2024年4月11日
承辦負責人:江新德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袁豔 133073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