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醫保字〔2023〕9號 A3類 同意公開
李安曆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醫保征繳工作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一)關於不同職業人群。醫療保障製度是國家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的堅實防護屏障,能保障醫療權益,減輕就醫負擔。依法參保是每一名公民的義務,享受待遇是每一名公民的權利。我國社會保險法、健康促進法等法律規定“公民有依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權利和義務。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城鄉居民按照規定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明確了用人單位及個人的繳費責任。我國人口眾多、城鄉二元化差別巨大,經濟實力、財政收入還不足以支撐全體國民享受較高水平的醫療保障,隻能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堅持互助共濟,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財政補助相結合”的籌資方式。
(二)關於醫保製度覆蓋範圍。城鄉居民醫保製度覆蓋範圍包括除職工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及按國家規定享有其他保障人員外的所有人員。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居民一般在戶籍所在地參保繳費,也可在常住地參保繳費。大中專院校學生以學校為單位在學校所在地集體參保。居民不能重複參加居民醫保,也不得同時參加居民醫保和職工醫保。居民醫保征收工作按照政府主導、稅務征收、鄉鎮(街道)主抓、部門協作的原則。稅務部門主要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繳費渠道,鼓勵和引導居民選擇網上、掌上或銀行櫃麵等自主繳費方式;村(社區)代辦人員協助居民繳費工作,引導居民自主申報繳費,確有必要代收居民繳費的,也應通過相關繳費渠道及時足額繳入國庫,確保繳費人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關於醫保參保繳費數據。根據省醫保局統一部署,原醫保信息係統於2021年10月19日停機,湖南省醫療保障新係統於2021年11月1日起上線運行,實現了全省信息係統統一。醫保信息係統以前由各縣市單獨運行,新醫保係統上線後,整合規範全省各地醫保數據,由於數據量複雜龐大,新係統上線確實存在諸多問題,經過一年多運行已逐步完善。我縣常住人口與戶籍人口相差較大,部分繳費人意願不高,為了提高全縣居民醫保參保繳費率,政府意向性結合鄉鎮戶籍人口數、常往人口數下達了征繳任務,並按照實際征繳進度及人數下發征收獎勵,但並沒有將醫保資金的征繳進度與其他工作經費掛鉤。實際征收過程中,村(社區)代辦人員為了完成征繳任務,存在跨鄉鎮、村組自行收取居民醫保資金,甚至將其他鄉鎮已參保、已繳費人員信息擅自變更的情形,造成繳費人參保數據混亂(即所謂的“跳碼”)。我局聯合稅務部門出台了規範居民醫保征繳秩序措施,嚴格落實縣內城鄉居民跨區域流動審核程序,從源頭上嚴控人員異動。
(四)關於醫保待遇。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22〕67號)文件要求,全省統一居民醫保製度,征繳標準、報銷比例、用藥目錄嚴格按國家政策執行,縣市級無權隨意調整報銷比例、用藥額度等。
在以後的工作中,縣醫保局將進一步優化繳費服務,加強對醫保征繳工作的引導,創新對醫保待遇政策的宣傳,規範全縣居民醫保征繳秩序。
感謝您對嶽陽縣醫保征繳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醫療保障局
2023年7月25日
承辦負責人:胥望榮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彭慶輝 0730-766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