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十八屆人大二次會議第39號建議的答複
來源:縣委辦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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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縣辦字〔2023〕1號A3類 同意公開



楊梅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村幹部減負的建議》已收悉。現答複如下:

  經縣委辦、縣政府辦會議研究,出台了《中共嶽陽縣委辦公室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重申精簡“文、會、督”有關規定的通知》(嶽縣辦函〔2023〕1號)文件;明確了推進時段,已在全縣範圍內逐步規範督查。

  1.實行督查檢查考核年度計劃和審批報備製度,沒有納入年度計劃的,由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統籌把關,各部門單位不得擅自開展督查檢查。

  2.倡導以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隨機抽查督查。

  3.不在同一時段對同一鄉鎮或部門重複開展、多頭開展督查檢查,督查檢查一般不搞全覆蓋。

  4.原則上不在公休日、法定節假日到鄉鎮、部門和企業開展督查檢查。對擬開展的督查檢查從嚴控製,對不符合規定開展的督查檢查,一律“叫停”並通報。解決重“痕”不重“績”的問題,切實減輕村級組織負擔。

  感謝您對村幹部減負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中共嶽陽縣委辦公室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6月28日

  承辦負責人:  陳  俊     戴永紅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陳石文(0730)7621221

                    盧思期(0730)7516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