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十八屆人大一次會議第114號建議的答複
來源:組織部   202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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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縣組字〔2022〕10號A類  同意公開

陳奇輝代表:

您提出的《解決提高村幹部待遇,為鎮村幹部兩級解壓》收悉。現答複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關於全麵加強基層建設的若幹意見精神,我縣在廣泛調研和征求意見的基礎上,製定出台了《嶽陽縣拓展基層幹部晉升通道實施方案》等四個方案(嶽縣辦〔2019〕93號),按照文件嚴格執行村(社區)幹部基本報酬有關規定,建立正常增長機製。實行村(社區)幹部報酬與工作績效掛鉤,采取基本報酬加績效考核獎勵報酬方式發放。村黨組織書記基本報酬按照不低於全縣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標準確定。年終績效考核獎勵由鄉鎮黨委、政府根據村(社區)幹部年度績效考核等情況確定,標準不低於其本人本年度月平均基本報酬。

2022年,全縣村(社區)幹部報酬待遇情況為,以2021年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415元為基數,確定村(社區)黨組織書記2022年度報酬待遇總額為21415*2+(21415*2)/12=46399元,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含村社區黨組織副書記)、其他村(社區)“兩委”成員報酬待遇,按照1:0.9:0.8的比例發放,我縣村(社區)幹部報酬待遇平均約4萬元左右。另外,关键词2采取先繳後補的方式,由縣鄉財政對村(社區)幹部購買養老保險給予2700元/人/年的標準補貼;由鄉鎮負責為村(社區)幹部購買200元以內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交通意外保險;由鄉鎮統籌安排專項經費,每年組織村(社區)幹部到縣人民醫院進行健康體檢,標準在500元左右。後階段,关键词2將嚴格執行文件,切實保障和不斷提高村(社區)幹部報酬待遇。

嚴格落實村(社區)組織運轉經費,建立正常增長機製,從2020年起連續三年每個村(社區)增加1萬元運轉經費。每年從縣本級上一年留存黨費中劃撥10%充實黨內關懷幫扶資金,關心關愛基層黨員幹部。落實走訪慰問製度,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一年內要落實一次以上基層幹部家訪或談心活動。

縣直部門應加強工作計劃統籌,不得隨意要求基層填表報數、層層報材料,防止“突擊”要材料,材料報送應提前三個工作日下發通知,避免多頭報送和重複報送。要求基層請示報告必須簡化形式、優化流程,可電話請示報告的不得要求當麵請示報告,可通過電子渠道、口頭請示報告的不得要求書麵請示報告。嚴禁縣直部門以任務分解、下達指標、考核驗收等名義變相向基層轉移任務、轉嫁責任。凡中央沒有要求簽訂“責任狀”的事項,從2020年起不再簽訂。凡中央未規定的“一票否決”事項,一律取消。未經縣委、縣政府批準,縣直各部門單位和議事協調機構不得對鄉鎮發布指令性公文或在公文中提出指令性要求,不得要求鄉鎮黨委和政府報文。發揚“短實新”文風,除長期規劃等文件外,一般不超過3000字。未經縣委組織部批準,縣直部門不得從鄉鎮(辦事處)臨時抽調工作人員,經批準的抽調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半年。

後段,縣委組織部將協調縣委辦、縣紀委監委等部門,對文件的落實情況進行一次全麵的“回頭看”,確保政策落細落地,見行見效。

感謝您對村幹部待遇保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中共嶽陽縣委組織部

2022年7月20日

 

承辦負責人:劉四兵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張勇  15907307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