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十八屆人大一次會議第25號建議的答複
來源:組織部   202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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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縣字〔2022〕02號B類  同意公開

彭良鬆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村幹部減負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村(社區)是社會組織的基本單元,村(社區)幹部是基層的“排頭兵”、“領頭羊”,如何解決基層事務多、任務重的問題,切實給基層減負也一直是关键词2關注的重點。在收到您的建議後,部務會領導高度重視,組織分組對全縣161個行政村及33個社區進行了調研,並對綜合收集到的情況和意見形成了初步整改方案,具體做法是:

第一,向縣政府建議厘清政府部門和村(社區)的職責邊界,重申各部門法定職責任務,防止政府向下“卸載”工作任務、防止以“進社區”“下基層”為口號變相攤派任務,防止借“一門式”辦理為由下派額外任務,對履行本職工作不力的部門進行通報約談,區分“自治職能”和“協助履職”的“兩份清單”,著力構建行政事務進社區“準入製”等相關管理機製,對委托給社區辦理的公共服務事項,落實“權隨責走、費隨事轉”工作要求。

第二,以基層黨組織為引導,力戒形式主義,在全縣基層黨組織推動“看實效”、“見真章”活動,減少對台賬、資料、牌子等形式材料的依賴,現場看一看做了什麽成果、聽一聽老百姓真實反饋,以實績實效作為考察黨員的指標。

第三,廣泛發動基層黨員參與村(社區)事務,以本村(社區)黨員領導、人大代表、政協代表等為帶頭,從身邊做起,鼓勵基層黨員尤其是年輕黨員參與到社區基層治理的工作中來,結合“和順堂”、“村民議事堂”、網格化治理等方式依法展開基層治理、參與群眾工作。

第四,認真貫徹落實省委“5+1”文件精神,每年對村(社區)增加運轉經費,進一步緩解基層政府或政府派出機構在人、財、物上的困境。

接下來,縣委組織部還將密切關注村(社區)幹部動態,探索建立相關保障機製,確保基層減負落到實處。

感謝您對嶽陽縣基層治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中共嶽陽縣委組織部

2022年5月23日

承辦負責人:劉四兵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李龍波  13762059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