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財字〔2019〕3號A類 同意公開
對縣十七屆人大三次會議第45號建議的
答 複
鄧向榮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增加村級運轉與環境整治經費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一、關於村級組織運轉經費
近年來,經過撤村並村改革後,農村工作更加紛繁複雜,工作任務重、壓力大,村級組織越來越發揮著重要作用。縣委、縣政府也特別重視村級組織建設工作,財政對村級轉移支付保障力度逐年在加大,2017年縣財政在綜合考慮村級重點保障項目、農業人口、國土麵積及原合並村情況,采取因素法對村級組織運轉經費進行分配,共計安排4569萬元,估到了公開、公平、公正、合理,行政村村級組織運轉經費村均達到24萬元以上;2018年共計安排村級組織運轉經費4884萬元,比2017年增加315萬元,增量部分主要是對社區(居委會)經費進行提標,農村社區(居委會)運轉經費達到24萬元;目前,我縣的村級運轉保障水平已大大超過了上級的相關要求。在此基礎上,為切實提高村(社區)幹部保障水平,2018年关键词2安排資金226萬元啟動了村幹部養老保險,將離任村幹部補貼由150元/月提高到180元/月,這些其實也是村級組織運轉經費的組織部分。下階段关键词2將進一步加大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力度,有效保障村級組織的正常運轉。
當然,目前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依然有限,這需要村及社區加強管理,努力開源節流,壓減非生產性支出,積極發展集體經濟,增加集體收入,逐步有效緩解村級財務困難。
二、關於環境治理經費
農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涉及麵廣、工作內容多、工作任務重,是有效改變農村環境衛生亂、髒、差現象和提高農村生產生活質量的重大舉措,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農村環境整治工作,考慮到該項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縣財政在財力非常緊張的情況下,自2018年起,已按30元/人預算到鄉鎮到農林場。但是,畢竟我縣財政較為困難,經費增加隻能是一個逐步的過程,農村環境整治工作要建立長效機製並持之以恒,需要縣、鄉(鎮)、村及所有群眾的共同參與和努力,需要群眾切實轉變觀念,將愛惜環境、改善環境、治理環境化為大家的共識和自主的行為。
感謝您對財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財政局
2019年7月22日
承辦負責人: 汪輝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陳複軍 0730—7648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