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組複字〔2021〕3號C類 同意公開
對縣十七屆人大五次會議第43號建議的
答 複
羅明輝等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村(居)兩委離任村幹部善後補貼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根據《中共湖南省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村幹部隊伍建設的意見》(湘發〔2007〕10號)文件精神,2008年縣委辦、縣政府辦聯合下發了《關於印發<嶽陽縣離任村黨支部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生活補助管理辦法>的通知》,對連續在本縣任村主職10年以上或者累計任村主職15年以上,在村主職崗位上正常卸職、離任且年滿60周歲的離任村幹部發放補貼。2008年標準為每人每月35元,2009年提高至每人每月60元,2015年提高至每人每月150元,2018年提高至每人每月180元。
當麵溝通時,您提出的“去年村(社區)兩委換屆中因政策年齡要求不能再提名的,由黨委政府給予補助”的問題,目前上級沒有出台相關政策,暫無法執行到位。
感謝你們對組織部門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中共嶽陽縣委組織部
2021年8月2日
承辦負責人:劉四兵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魯 豔 0730-7623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