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十七屆人大四次會議第47號建議的答複
來源:經研中心   2020-10-20
瀏覽量:1 | | | |

 

 

 

 

 

 

嶽縣編辦字〔2020〕1號C類  同意公開

 

 

對縣十七屆人大四次會議第47號建議的

答     複

 

許波勇代表:

你提出的《關於對湖南洞庭葦業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機構改革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一是關於撤銷湖南洞庭葦業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以蘆葦管護和濕地保護為主的湖洲管理局的問題。1988年,湖洲改革,政企分開,撤銷湖洲管理局,成立嶽陽縣湖洲經濟開發總公司,為正科級全民所有製企業。現為湖南洞庭葦業有限責任公司。2000年,成立嶽陽縣東洞庭湖管理局,為正科級事業單位,負責對漁政局、水上派出所、蘆葦開發公司、礦產資源開發公司、藜蒿開發公司的管理和指導。現為嶽陽縣東洞庭湖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目前,涉湖機構還有漁政、砂管、濕地、自然資源、環保、公安、司法、市場監管、法庭、檢察室等等。就政策層麵看,事業單位改革,將一些承擔經營性職能的事業單位轉為企業,或剝離經營性職能。現在反其道行之,將企業單位改為事業單位是不允許的。濕地保護這塊已有專門的管理機構,再組建重複機構也行不通。

二是關於尋求政策支持、解決身份待遇保障的問題。一是湖南洞庭葦業有限責任公司是縣屬國有企業性質,其工作人員是企業身份,實行企業待遇,不納入機構編製管理。二是由於葦業公司單位是企業性質,所以在葦業公司工作的人員都是企業身份,不管是鄉鎮、縣直副職調入,還是從機關事業單位調入,或者是大中專畢業生分配,或者是退伍安置,進了葦業公司,就是企業身份,實行企業待遇。這種情況全縣有很多,如住建、交通、水利係統都有。你們的心情关键词2理解、同情,但沒有辦法支持。

三是關於爭取領導重視、推進葦業公司機構改革的問題。葦業公司作為縣屬國有企業,其改革按企業改革模式進行,不屬機構編製管理範疇,縣委編辦不好回複。

感謝你對機構編製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中共嶽陽縣委編辦

2020年7月16日

 

 

承辦負責人:       彭擁軍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 葉昌德 7627212  1387405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