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十七屆人大四次會議第13號建議的答複
來源:經研中心   2020-10-20
瀏覽量:1 | | | |

 

 

 

嶽縣組字〔2020〕2號B類  同意公開

對縣十七屆人大四次會議第13號建議的

答  複

劉百靈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提高縣工商聯、縣優化辦地位及一把手職務配置,提高服務我縣經濟發展和涉企事務處理能力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一、關於建議縣工商聯主席高配為縣政協副主席的有關回複

縣政協副主席為副處實職,為市管幹部,根據幹部管理權限的有關規定,关键词2谘詢了市委組織部意見,市答複:縣工商聯主席兼任縣政協副主席沒有政策文件要求,不是硬性規定,市對於縣政協班子的調整配備,會從工作需要、幹部隊伍建設統籌考慮。

二、關於建議縣優化辦主任由監察委副主任擔任的有關回複

根據我縣紀監委職數具體情況,目前監察委設1名主任,3名副主任,5名監委委員。縣紀檢監察機製的有關文件明確規定,縣紀委書記兼任監察委主任,3名紀委副書記兼任監察委副主任,3名紀委常委兼任監委委員。因此,監察委副主任不能由縣優化辦主任擔任。

感謝您對嶽陽縣委組織部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中共嶽陽縣委組織部

2020年7月27日

 

承辦負責人:胡朋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李福緣 0730-7630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