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十七屆人大四次會議第07號建議的答複
來源:經研中心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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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縣水利函〔2020〕66號

A類  同意公開

對縣十七屆人大四次會議第07號建議的

答      複

 

鄒六喜代表:

您好,“關於切實加強鬆樹村大洞河治理的建議”,我局已收悉。現將項目相關情況答複如下:

2014年,我局啟動了大洞河治理項目,對大洞河主河道險工險段及鎮後群英河進行了治理,2017年“8.12”水災後,我局共向張穀英鎮撥付了220萬元水毀修複資金(全縣僅800多萬元),由張穀英鎮人民政府主導水毀修複工程。

由於2014年實施的大洞河治理項目資金有限,未進行全麵係統的整治,我局將在“十四五”規劃中繼續向上爭取農村河道治理項目的實施。大洞河張穀英鎮芭蕉村向陽壩段傾倒垃圾問題,已於2018年12月14日納入我縣河湖“清四亂”專項整治行動,2019年2月26日完成清理整治,2月28日以向市河長辦進行銷號。亂倒垃圾雜物問題,已督促張穀英鎮水利工作站,加強河道管護員河道管理工作,保障河道暢通。

感謝您對水利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水利局

2020年9月14日

 

承辦負責人:劉 毅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劉 毅(小) 18773039688

 

 

 

 

 

 

 

 

 

 

 

 

 

 

 

建議辦理征求意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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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及職務

 

建議標題

 

辦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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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溝通

當麵溝通

未聯係

 

 

 

 

辦理結果(請在相應欄內劃“√”)

“A類”:所提問題已經解決或基本

解決的

 

“B類”:所提問題正在解決或列入規劃逐步解決的

 

“C類”:所提問題因條件限製或其他原因目前不能解決,予以解釋說明的

 

滿意度測評(請在相應欄內劃“√”)

很滿意

 

滿意

 

理解

 

不滿意

 

對辦理工作的建議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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