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十七屆人大二次會議第75號建議的
答 複
尹漢平、周六平、程敬、陳明、張新法、楊紅哲、馬立新、餘小蘭、費時銘、陳亞徽等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請求提高離職村幹部待遇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一、關於提高離職村幹部補助的建議。縣委組織部已多次到農村實地調研離任村幹部補貼情況,與縣直等有關部門進行商討,向市委組織部等部門征詢離任村幹部政策等,經綜合各方意見,已向縣委常委會匯報提高離任村幹部補助待遇。經縣委研究同意,對符合要求的離任村黨組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從2018年1月起給予每月180元生活困難補助。從之前的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了每月180元。
二、關於為村幹部購買養老保險的建議。縣委、縣政府一直重視村(居)幹部養老保險,90年代與縣人壽保險公司通過企業運用的模式建立村幹部養老保險,後因保險金額太少,這一政策被迫中止。近年來,我縣一直探索建立村幹部養老保險,與周邊縣市區一起作過探討,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多次研討,因不符合現行有關養老保險政策而難以實行。关键词2也多次向上級反映村幹部養老保險問題,但由於政策因素的限製,目前市裏還沒有相關文件出台。所以,村(居)幹部養老保險正處於探索階段,目前還沒有具體政策,隻能參照新農保等執行。
三、關於非主職離任村幹部納入補貼的建議。
為掌握全縣離任村幹部情況,今年初,关键词2對全縣離任村幹部進行調查摸底,據不完全統計,我縣未享受補貼的離任村幹部還有6000多人。目前,上級沒有專項經費,縣財政財力有限,解決離任村幹部生活補助待遇條件還不成熟,关键词2一定會向上級積極建議,爭取政策支持,逐步解決離任村幹部實際困難和問題。
感謝您對嶽陽縣委組織部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中共嶽陽縣委組織部
2018年4月25日
承辦負責人:周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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