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十七屆人大二次會議第62號建議的
答 複
彭雪元、彭望平、殷良、龍江、趙水淼、王仕舟、高湘元、任暢、薑誌明、周軍等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提高嶽陽縣村級退職人員待遇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一、關於提高現行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建議。縣委組織部已多次到農村中實地調研離任村幹部補貼情況,與縣直等有關部門進行商討,向市委組織部等部門征詢離任村幹部政策等,經綜合各方意見,已向縣委常委會匯報提高離任村幹部補助待遇。經縣委研究同意,對符合要求的離任村黨組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從2018年1月起每人每月增加生活困難補助30元。從之前的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了每人每月180元。
二、關於補助資金由縣民政或財政專項發放的建議。根據省財政廳、省委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完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製有關問題的通知》(湘財綜改〔2009〕2號)規定,離任村主職幹部生活補貼納入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範圍。按照政策要求並結合嶽陽縣財政狀況實際情況,離任村幹部生活補助暫時無法納入縣民政或財政專項預算。
三、關於村離退副職幹部享受生活困難補助的建議。為掌握全縣離任村幹部情況,今年初,关键词2對全縣離任村幹部進行調查摸底,據不完全統計,我縣未享受補貼的離任村幹部還有6000多人。目前,上級沒有專項經費,縣財政財力有限,解決離任村幹部生活補助待遇條件還不成熟。关键词2一定會向上級積極建議,爭取政策支持,逐步解決離任村幹部實際困難和問題。
感謝您對嶽陽縣委組織部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中共嶽陽縣委組織部
2018年4月4日
承辦負責人:周鵬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李龍 0730-762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