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十七屆人大二次會議第44號建議的
答 複
方曙光、漆龍波、許波勇、姚望華、許翔、王勤、江擁軍、
孫晗、彭衛崗、謝愛華、毛方鳳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出台〈城區不文明行為處罰辦法〉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今年,縣創建辦、縣文明辦就出台城區不文明行為處罰辦法先後到縣交警大隊、縣住建局等單位調研。7月2日,縣創建辦、縣文明辦召集縣住建局、城管大隊、縣法製辦等單位相關人員召開會議,就出台我縣《城市管理處罰辦法》事項進行研究。目前,由縣住建局牽頭,已草擬了城市管理12條禁令,對違規搭建、出店經營、損壞公物、亂扔垃圾、不遵守交通規則、違規廣告等方麵的違規行為明確了處罰標準,正準備提交縣政府常務會研究。
感謝你們對文明創建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中共嶽陽縣委宣傳部
2018年7月2日
承 辦 負 責 人:孫 晗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劉衍軍 0730-7667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