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治國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解決村(居)離任幹部副職生活補助待遇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基層工作很辛苦,大部分農村基層幹部能夠在一線發現問題、在一線解決問題,在一線推動工作,為基層發展穩定作了很大的貢獻。
一、關於提高補貼標準的建議。縣委組織部已多次到農村中實地調研離任村幹部補貼情況,與周邊縣市進行了調查了解,經綜合各方意見,已向縣委常委會匯報提高離任村幹部補助待遇。經縣委研究同意,對符合要求的離任村黨組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每人每月提高30元,從2018年1月起對符合條件的離任村幹部生活補助每月150元提高到了每月180元。
二、關於生活困難補貼納入縣財政預算的建議。根據省財政廳、省委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完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製有關問題的通知》(湘財綜改〔2009〕2號)規定,離任村主職幹部生活補貼納入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範圍。我縣財政財力有限,上級隻出台了政策,並沒有專項對離任村幹部生活補貼進行預算,目前,離任村幹部生活補助納入縣財政專項預算尚有難度。
三、關於離任村幹部進行分層次補貼的建議。根據湘發〔2007〕10號文件規定,對連續任職10年以上或累計15年以上,正常卸職、離任且現年在60周歲以上的離任村黨組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給予生活困難補助。我縣嚴格按省市文件進行落實,特別是我縣1983年建縣,村幹部任職檔案不完善,很難核定離任村幹部在村任職情況,因此沒有分層次確定離任村幹部生活補貼。
感謝您對嶽陽縣委組織部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中共嶽陽縣委組織部
2018年4月25日
承辦負責人:周鵬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李龍 0730-762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