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十七屆人大二次會議第18號建議的答複
來源:經研中心   2018-08-16
瀏覽量:1 | | | |

薑正東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請求解決村幹部生活補助待遇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基層工作很辛苦,大部分農村基層幹部能夠在一線發現問題、在一線解決問題,在一線推動工作,為基層發展穩定作了很大的貢獻。

一、關於提高補貼標準的建議。縣委組織部已多次到農村中實地調研離任村幹部補貼情況,與周邊縣市區了解情況,經綜合各方意見,今年3月,向縣委常委進行專題匯報。經縣委研究同意,對符合要求的離任村黨組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生活補助每月提高30元。從2018年1月起給予每月180元生活困難補助。

二、關於將離任村幹部補貼納入縣財政預算的建議。根據省財政廳、省委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完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製有關問題的通知》(湘財綜改〔2009〕2號)規定,離任村主職幹部生活補貼納入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範圍。同時我縣財政財力有限,離任村幹部生活補助納入縣財政專項預算暫時還有困難。

三、關於對離任村幹部進行分層次補貼的建議。根據湘發〔2007〕10號文件規定,對連續任職10年以上或累計15年以上,正常卸職、離任且現年在60周歲以上的離任村黨組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給予生活困難補助。2008年,縣委建立離任村幹部生活補助製度,因為我縣1983年建縣,建縣前檔案保存不完整,建縣後,至2000年檔案也斷斷續續,很難對村幹部任職情況進行準確鑒定,因此,我縣嚴格按省委文件執行,沒有劃分檔次。

感謝您對嶽陽縣委組織部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关键词2一定會向上級積極建議,爭取政策支持,逐步解決離任村幹部實際困難和問題。

 

 

中共嶽陽縣委組織部

2018年4月25日

 

承辦負責人:周鵬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李龍  0730-762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