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十七屆人大二次會議第15號建議的
答 複
張紅霞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提高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報銷部分提案》已收悉,現答複如下:
2017年城鄉居民醫保製度合並後,《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湘政發[2016]29號)和《嶽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嶽政發[2017]8號)等文件統一規定,城鄉居民醫保執行全省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範圍及支付標準,具體目錄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製定。
2017年8月,湖南省人社廳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 年版)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15 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重新調整了現行6467種醫保藥品目錄及支付標準,並出台了《湖南省執行國家2017版醫保藥品目錄通知》(湘人社發[2017]56)和《湖南省執行國家36種談判藥品通知》(湘人社發[2017]57號)文件。同時,省人社廳還對7742種診療項目及支付標準進行了重新調整。
國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廳對醫保藥品目錄和診療項目作出調整,是適應當前醫保製度發展的需要,也是為了更好地規範基金使用,有效控製醫療費用,合理保障參保患者權益。
衷心感謝您對我縣城鄉居民醫保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嶽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4月8日
承辦負責人:陳細水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熊維 15073007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