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水務字〔2017〕18號B類
對嶽陽縣十七屆人大一次會議第104號
建議的答複
續廣寧、黎曉軍、朱雄光、李大樹、劉梟、孫黑生、蔣甘廉、關輝、鄒正盛、何燕花、郭玉良等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解決新牆水庫周邊村組享受水源保護區相關政策的議案》收悉。現答複如下:
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湖南省縣級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的通知》(湘政函【2016】176號),新牆水庫被劃分為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按國家環保部相關規定,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不允許建設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此舉確實對庫區群眾帶來了諸多生產生活方麵的困難,但縣人民政府高度重視庫區群眾利益,並從土地征收、房屋征拆、庫區居民享受相關政策待遇等方麵給予政策支持。目前新牆水庫管理所正在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庫區周邊征拆事宜和聯係省水利廳水源保護項目實施、政策扶持等工作,徹底解決與周邊村組的曆史遺留問題,給庫區群眾一個滿意的答複。
感謝你們對水務工作的關係和支持。
嶽陽縣水務局
2017-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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