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發改〔2017〕144號 (B類)
關於對縣十七屆人大一次會議第99號建議的
答 複
劉一標、程立斌、費時銘、方敏、劉繼勇、羅拾貝、黃丁巳、王高紅、龍陽保、蔡平凡等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解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務交通補貼的議案》(第99號建議)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一、關於我縣公務用車製度改革情況
根據省、市統一部署和要求,我縣於2016-12-29召開了全縣公務用車製度改革工作實施動員大會;12-30下午5時,全縣234台參改車輛全部封停,標誌我縣公車改革工作正式進入實施階段。根據中央、省、市公車改革政策要求,此次公務用車製度改革涉改單位為黨政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涉及人員為上述單位中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和機關工勤人員。至目前,我縣70家參改單位已全部改革到位,縣公務用車管理服務中心正式投入運營,參改人員公務交通補貼已發放,完成了第一批公車拍賣,標誌我縣公車改革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全縣共有參改單位70家,其中縣直部門56家、鄉鎮14家。經縣委組織部、縣編辦、縣人社局三家聯合審核後,全縣共有參改人員2926人(其中處級70人、正科485人、副科938人、科員1297人、辦事員及工勤人員136人)。
二、關於事業單位公車改革工作進展情況
按中央統一部署,用2—3-完成公車改革任務。目前,黨政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公車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其他事業單位的公務用車製度改革工作已經啟動。《中央事業單位公務用車製度實施意見》(中改辦〔2015〕35號)已於2015-12-29印發,湖南省事業單位公車改革方案已報中央待批,預計8-前執行。市、縣事業單位公車改革工作應在今-底前完成。
三、關於我縣事業單位公車改革工作情況說明
此次公車改革是黨中央的統一部署,所有政策均由中央、省製定,市、縣一級隻有執行權,沒有決策權。在上級事業單位公車改革政策未出台前,我縣無權製定政策。省、市相關政策出台後,我縣會立即啟動事業單位公車改革工作。另外,事業單位公車改革未啟動之前,按原規定執行。
真誠感謝各位代表對我局工作的高度重視和支持。
嶽陽縣發展和改革局
2017-6-28
聯係單位:嶽陽縣發展和改革局
聯 係 人:楊經緯
聯係電話:7667501 1351730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