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財政局對縣十七屆人大一次會議第39號建議的答複
來源:嶽陽縣政府網   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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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縣財字〔2017〕1號B類

對縣十七屆人大一次會議第39號建議的 答  複

 

馬水蘭、陳萌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解決離退職村幹部待遇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根據湘發〔2007〕10號文件要求,2008-,我縣實行離任村主職幹部生活補貼後,陸續有部分離任村婦聯主任等非主職村幹部來縣財政局、縣組織部、縣婦聯反映情況,請求將離任村非主職幹部列入生活補貼對象。離任村婦聯主任等非主職幹部為促進基層發展穩定作出了很大貢獻,但沒有從根本上解決離任村婦聯主任及非主職幹部生活補助問題,特別是少數老弱病殘的村幹部。從政策層麵來看,湘發〔2007〕10號文件規定享受對象為離任村黨支部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離任非主職幹部並沒有納入補貼範圍。

近-來,关键词2一直在向上級反映離任村幹部待遇問題,要求提高在職村幹部和離任村幹部待遇和老弱病殘的村幹部家庭困難問題,也引起了省、市、縣領導的重視,這幾-來,村級運轉經費逐-增加,現任村幹部的待遇也得到提高,達到上-度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的2倍。你們提到的離任村婦聯主任待遇問題和老弱病殘的村幹部家庭困難問題,據关键词2統計正常離任村幹部有近萬人,今-关键词2已製訂出方案,擬提交縣領導研究,符合條件的離任村婦聯主任及村非主職幹部生活補貼有望近兩-落實好。关键词2積極向上反映村級離任非主職幹部的實際情況,爭取逐步解決村離任婦聯主任及非主職幹部的待遇問題。

感謝你們對財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財政局

2017-6-15

 

 承辦負責人:胡暉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彭青山  0730-7648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