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教體字﹝2016﹞01號C類
對縣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第55號建議的
答 複
尊敬的梁紅波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長湖鄉公辦幼兒園另選址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我局收到您的建議後非常重視,安排相關股室到長湖鄉進行了實地調查,並與當地鎮政府與計生部門共同進行了研究,經過對長湖鄉1—12歲人口數據進行了統計與測算,發現小學生生源數量呈迅速增長態勢,長湖鄉中心小學6-後學生人數將達到2200多人,所以,即使將現在的儲備土地用於長湖鄉中心小學將來的擴容建設,也不能滿足標準化學校建設的需要。經縣教育體育局研究,按照滿足現在入學需要,著眼教育未來發展,統籌兼顧,節約資源的原則,決定長湖鄉中心幼兒園仍然建於中心學校校園內,待條件成熟,再另行選址新建長湖鄉中心小學。這樣,既使長湖鄉中心學校中學部能滿足現有學位需求,又使中心小學獲得了充足的發展空間,同時能讓中心幼兒園盡快建成,為長湖鄉提供優質的學前教育。
感謝您對教育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承辦負責人:盧凱軍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方 偉 0730—7654815
嶽陽縣教育體育局
2016-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