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財字〔2016〕1號A類
對縣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第03號建議的 答 複
尊敬的陳慶軍等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保障鄉鎮檢疫費用的議案》的建議已收悉,現答複如下:
依法加強對動物及動物產品的檢疫及執法監督力度,是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的重要舉措。為確保動物檢疫費取消後檢疫執法工作的正常進行, 2016-縣財政安排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補助100萬元(20元/頭),安排動物檢疫及常監管與執法50萬元,無害化處理運行經費145萬元。另外從2002-起縣財政安排鄉鎮動物防疫及檢疫經費35萬元,通過縣畜牧局撥付到各鄉鎮經辦機構。按照我縣縣鄉財政管理體製要求,鄉鎮站所經費應列入鄉鎮預算安排,縣財政適當予以補助。在縣級財力逐步好轉的情況下,关键词2還將進一步提高鄉鎮事業單位的財政保障水平。
感謝各位代表對財政工作的重視和關心!歡迎多提寶貴意見!
承辦負責人:胡誌剛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吳建黨 7648027
嶽陽縣財政局
2016-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