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交建字〔2015〕8號(A類)
對縣第十六屆人大第三次會議第24號建議的
答 複
劉一標代表:
您在縣人大第十六屆第三次會議上提出的《關於在中小學加設安全警示標誌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您在建議中反映的楊林中學、中心小學、城山小學三所學校出口沒有交通安全標誌,存在安全隱患的情況,確實是當前存在的一個普遍問題。由於鄉村公路在建設時資金短缺,普遍存在重主體工程、輕安全附屬設施的現象,交通安全設施沒有同步建設到位。目前,我省已逐漸重視道路安全設施建設,加大了安全保障項目實施力度,根據今-的項目計劃,先省道、縣道,後鄉、村道,逐步完善安全設施。根據《湖南省鄉村公路條例》,鄉道、村道的養護管理和建設責任主體是鄉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鄉村公路安全警示交通標誌暫由各鄉村根據道路需要配置完善。您在建議中所提到的三所學校進出路口的安全標誌問題,考慮到關係師生安全,情況比較特殊,雖然省市尚未下達鄉村公路安全保障計劃,縣農村公路管理所將作為特殊情況予以解決。
感謝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歡迎多提寶貴意見!
嶽陽縣交通運輸局
2015-6-10
聯係單位: 嶽陽縣交通運輸局
聯 係 人:劉軍勇
聯係電話:13874011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