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縣環境保護局工作評議的整改意見
來源:嶽陽縣政府網   2014-11-06
瀏覽量:1 | | | |

         一、加大環境監測設備經費投入,按規定安裝在線監測設備;加大環境監察力度,不定期開展排汙設施運行和排汙情況突擊檢查,建立企業排汙檢查檔案,加大偷排處罰力度,嚴厲打擊企業偷排漏排行為。

二、認真執行規模養殖企業環境治理措施,確保監控和治理項目取得實效。

三、規範行政審批,審批事項全部進駐縣政務服務中心辦理。

四、規範機關財務管理,確保審計查出的問題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