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教育體育局
機構名稱
嶽陽縣教育體育局
辦公地址及電話
嶽陽縣榮家灣鎮東方路70號
0730-7620515
負責人
李林
辦公時間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機構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製定地方性的教育政策並監督執行;研究製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教育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指導和協調教育規劃、計劃的實施。
(二)統籌管理全縣各種辦學主體舉辦的初等、中等學曆教育;主管全縣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招收飛行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教育所擔負的其他社會考試工作;綜合管理和指導各層次的非學曆培訓和學前教育、繼續教育等工作;指導協調各鄉(鎮)和各部門開展與教育相關的工作;組織指導教育理論、教材教法和教學手段方法等方麵的研究。
(三)統籌、協調和指導全縣教育改革,理順各種關係,逐步建立和完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和政治體製需要的教育體製及其運行機製。
(四)領導縣直學校、局機關(含下屬機構)黨的工作和群團工作,指導和管理本係統社團組織、統戰工作和知識分子工作;領導全縣教育係統的紀檢、監察工作;協助縣委組織部門作好本係統縣管幹部的考察,並向縣委提出配備調整意見。
(五)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及人口理論教育工作;指導全縣家庭教育和社區教育工作。
(六)按照國家關於增加教育投入的方針、政策,籌措教育經費。製訂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有關規定,指導編製並負責匯總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發展情況和教育經費年度預、決算,歸口管理本縣教育事業經費以及國外和港、澳、台等地區對本縣的教育援助與教育貸款,監管教育係統國有資產;組織、指導全縣教育係統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縣直教育單位和各中小學校的經濟責任審計。
(七)會同有關部門製訂全縣教育係統有關機構編製、勞動工資、獎懲、人事管理等方麵的規章製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教育係統教師資格認定、招聘錄用、人員調配等工作;負責全縣教師係列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負責全縣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的建設工作;負責管理縣本級教育人才交流中心和教職工的人事代理工作。
(八)統籌管理全縣社會力量辦學,負責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批、注冊和報批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編製有關中等學校的招生計劃;規劃並管理全縣教育統計資料及信息係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
(十)指導、協調全縣畢業研究生、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分配製度改革,負責製定並組織實施畢業研究生、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方案;開展畢業研究生、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就業培訓及就業推薦工作;負責畢業研究生、大中專畢業生及流動教師的教育人事代理業務;管理規範、組織開展招聘等畢業生就業市場的活動。
(十一)指導、管理全縣學校勤工儉學工作。
(十二)歸口管理縣屬省級示範性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工作;統籌管理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行政管理幹部和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
(十三)歸口管理教育督導、教師獎勵基金會。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秘書室)。綜合協調機關行政事務,負責文電、印鑒、會務、值班、檔案、財務、資產的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要保密、政務公開、新聞宣傳、來信來訪、督查督辦局中心工作和重點工作及局領導交辦的事項;負責教育書籍報刊征訂發行和中小學圖書館(室)建設的指導和管理工作;負責教育體育年鑒、史誌的編纂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與機關食堂管理等工作;研究教育體育改革與發展戰略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起草地方性教育體育綜合性規範性文件;負責視頻會議室建設、管理與使用;負責微信公眾號等管理;負責處理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日常事務,協調督促落實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及秘書組的決定事項、有關領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負責協調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會議、調研活動安排;組織開展研究全縣教育發展戰略規劃、重大改革方案,並向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有關措施建議;負責全縣教育體育深化綜合改革和意識形態工作,負責宗教管理工作。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股(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管理辦公室)。指導全縣教育體育係統人事管理體製改革和勞資工作;負責全縣中小學教師和體育教練員的職稱(職務)評審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學校(教育體育單位)的機構編製、人員調配、招聘錄用、考核獎懲、崗位設置、支教援教、掛職鍛煉、勞動工資和社會保險、人事檔案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考察、任免工作;審核所屬學校(教育體育單位)新進人員的轉正定級工作;歸口管理全縣畢業研究生、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指導嶽陽縣教育基金會工作;指導學校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外籍教師審核管理工作;負責教體係統退役軍人事務相關工作;負責落實教師隊伍建設規劃;負責師德師風建設。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行政審批股(法製股)。根據工作安排,統一受理、承辦和組織本單位(係統)所有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及政務服務等事項,承擔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承擔駐政務中心辦事窗口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教師信用體係建設與管理工作。研究起草教育體育綜合性規範性文件;協調和指導全縣教育體育係統普法、依法行政、行政執法指導、中小學生法製教育有關工作;承擔縣本級教育體育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機關重大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師訓股(語言文字委員會辦公室)。管理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教育行政幹部及教師的業務培訓工作;製訂教師培訓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歸口管理縣級教師培訓基地建設;指導縣級教師進修學校及教師培訓機構的業務工作;負責定向委培師範生資格審查工作;負責教學名師、骨幹教師的培養、認定工作;指導各類民辦教育機構的教師培訓工作;負責全縣語言文字和推廣普通話工作;負責全縣特級教師的推薦考評工作;負責全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全縣教師學分管理和注冊工作;組織與指導全縣教育國際合作與交流;統籌管理出國留學、中外合作辦學,負責教育涉外監管工作。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計劃財務股(教育會計集中核算中心)。負責編製教育體育經費的預算、決算,做好經費撥付工作;統籌管理、檢查監督教育體育經費的使用;負責教育體育相關經營統計、分析和發布工作;負責教育會計集中核算中心工作;負責教育消赤減債工作;負責會同有關部門製定中小學收費標準及執行監督;負責“互聯網+監督”工作;負責惠農減負工作;負責教體係統金融風險管理、稅務管理與社會保險工作。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審計股。負責教體係統財務工作的審計;負責教體係統基建維修及大型添置的審計審簽;負責規範收費、消赤減債審計工作;負責監督教體係統預決算和財務製度執行情況;負責教體係統單位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基礎教育股(團委)。管理全縣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負責擬訂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的基本政策及基本教育教學文件,組織指導基礎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指導中小學布局調整;負責全縣中小學德育工作和共青團、少先隊工作;組織指導中小學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誠信教育、勞動教育;負責校園文化建設;組織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審核、管理中小學教材及配套用書;組織並實施基礎教育課程改革;負責中小學學籍管理;負責研學旅行審批監管工作;負責指導學校勞動實踐基地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中小學陽光招生工作;負責特殊群體子女就讀管理工作;負責學校課後服務管理工作;負責鄉村青少年宮的建設利用與管理;負責林長製有關工作;歸口管理中小學競賽活動。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股(校外培訓監管股):綜合管理全縣的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協調指導和管理職業學校的招生、對口升學、學籍、專業結構調整、辦學評估等工作;製定和實施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發展規劃;協調指導繼續教育、終身教育和社區教育工作;歸口管理全縣職業學校、農校和各類學校的職業技術教育班;指導職業技術教育改革和職業技術教育教學研究,推動產教融合、校企合作;聯係協調縣職業教育中心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辦學的注冊及管理工作;負責文化旅遊、農業生態等產業發展職業人才培養培訓與創業就業工作。統籌協調縣級教育類社會組織的管理工作,並指導各類學校成立的社會組織(不含學生社團、體育類組織)的管理工作。承擔民辦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指導規範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工作; 綜合指導全縣民辦教育改革和發展;按有關規定組織對民辦學校進行綜合性檢查評估;協調處理民辦教育改革和發展過程中共同性矛盾和問題;承擔麵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園兒童)的校外培訓管理工作;指導規範麵向中小學生的社會競賽等活動;負責組織實施校外培訓綜合治理、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校外培訓預收費、培訓時間、培訓內容、人員資質等進行監督;及時反映和處理校外培訓重大問題。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安全管理股。製定實施教體係統安全管理工作計劃,負責食品安全以及校園安全工作;負責安全教育、應急演練與整治校園欺淩、校園周邊環境等工作;負責學校安全監管員的管理、培訓、監管工作;負責教體係統電信詐騙、禁毒工作、反邪教、掃黃打非、疫情防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飲用水安全和疫情防疫。負責全縣學生健康教育和衛生工作;負責全縣中小學醫務室衛生技術人員和學健教師技術培訓、業務指導和管理;負責應急信息報送工作;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體育與衛生教育股(武裝部):製訂、實施全縣青少年體育工作發展規劃;指導全縣各級業餘體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體育後備人才基地、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建設;指導和管理全縣青少年體育競賽活動;綜合管理全縣學校體育、藝術(音樂、美術)教育工作;指導並監督全縣學生體質狀況監測,指導協調學校陽光體育、校園足球工作的實施;負責縣青少年活動中心的利用與管理;負責初中畢業學業水平考試中體育、藝術考試的測試工作與特長生測試;負責體育產業與文旅產業融合發展工作。製訂實施全縣群眾體育工作發展規劃;推行全民健身計劃,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體係,負責全民健身工程的實施和監督管理;指導開展群眾性體育活動;指導和管理體育行業和群眾性單項體育協會的工作;指導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活動;依法審查體育從業人員資格;指導全縣老年體育工作;指導業餘體校開展競技體育工作。負責協調教體係統防汛抗旱、河長製工作。負責全縣中小學國防人防教育工作、征兵工作、軍訓工作的管理、指導和評價。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學前教育股。負責製訂和實施學前教育發展規劃;負責學前教育機構辦學行為許可和辦學行為的監督、評估,負責學前教育科研、隊伍建設等;協調做好學前教育機構人員的管理和培訓工作;負責縣級示範性幼兒園建設和報批認定工作;負責全縣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評定工作。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體育產業管理股。製訂實施全縣體育產業發展規劃;負責全縣體育產業開發;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具體工作;負責體育場地普查工作與高危體育項目的監督管理;承擔規範體育服務管理、公共體育設施監督管理、體育統計、體育彩票發行與管理工作。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控購管理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各級各類學校國有資產管理政策,承擔縣本級教育部門各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公辦中小學校(幼兒園)教育配套設施設備采購的詢價、指導、監管工作;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校車服務中心。負責建立我縣校車安全管理製度和工作機製;協助縣校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對校車安全管理成員單位、鄉鎮校車辦和校車公司做好年度工作考核;指導用車學校(幼兒園)健全校車安全管理製度、建立校車車輛台賬、乘車學生信息台賬、並全麵了解我縣校車現有狀況和需求情況;加強校車日常管理、督促學校(幼兒園)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車事故應急處理演練;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五)教育後勤服務中心。管理全縣勤工儉學工作;製定實施全縣勤工儉學發展規劃;負責全縣中小學校食堂、商店服務保障質量監管工作;負責規範全縣中小學教育內部消費市場;聯係校方責任保險工作;負責教體係統招商引進工作和聯幫企業工作;負責中小學教輔材料征訂發行及使用監管工作;負責商事製度改革、環保監察、節能減排、水資源保護工作;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六)招考自學考試服務中心。負責宣傳貫徹國家招生考試政策;負責組織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空軍飛行員招生考試;負責考生考籍和檔案管理與考生誠信教育;負責全縣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成人招生考試工作、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工作;負責教體部門所承擔的其他社會考試工作。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七)學生資助服務中心。負責全縣中小學貧困學生資助工作,開展貧困學生救助;統籌安排中小學生助學金、“兩免一補”經費,監督經費使用情況;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的審批、發放和管理工作;負責高等學校學生生源地助學貸款和相關貸後管理工作。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八)教育建設與資產服務中心。負責編製中小學(幼兒園)的建設規劃;負責中小學校(公辦幼兒園)基本建設項目的規劃、立項、執行及工程管理;負責校舍維修改造;負責校園建築安全監測與管理工作;負責教體係統土地、建築等固定資產的投資、建設與閑置資產的處置工作;負責省、市相關實事項目規劃建設與管理。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九)陽光服務中心。負責教體係統信訪、維穩、綜治民調、輿情監控以及12345熱線辦理工作;負責網管員網評員隊伍建設和網絡輿情及跟帖回複解釋工作;負責教體局機關服務大廳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學校陽光服務站點建設與管理;負責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教育督導事務中心。主要負責統籌全縣教育督導工作,製訂全縣教育督導工作製度和評估方案,指導鄉鎮教育督導工作;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教育法律法規和縣委、縣政府教育決策部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按照管理權限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辦學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負責全縣基礎教育質量監測工作;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情況、提出建議;負責各股室涉校檢查、督導、評估工作;負責對接副主任督學工作;負責縣兼職督學的聘任、管理及教育督導人員培訓;負責全縣學生平安保險協調工作;負責關心下一代工作(家長學校、家庭教育);負責學校發展性評價改革;承辦本級政府和上級教育督導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牽頭負責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日常工作。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教育教學研究中心。負責全縣中小學教學研究與指導;負責普通高中教育質量監測與考評;負責教研課題立項與研究及教研論文的評審;組織開展教育思想、教學理論、課程結構、教學內容、教學過程、教學方法、教學手段、教學評價等方麵的應用研究;組織開展教育教學改革試驗,總結推廣教育教學經驗;負責組織教育教學競賽活動;負責全縣中小學統一教學質量檢測及分析。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教學儀器電教站。負責編製實施全縣中小學教育技術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教育信息化規劃、建設、管理及現代教學技術與學科整合的研究工作;負責組織“名師優課”活動;負責全縣中小學實驗教學及儀器、化學用品管理;指導實驗室等功能教室的建設;組織學生理化生實驗操作考查;負責全縣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建設科技輔導員教師隊伍和科普教育示範基地,組織科技創新大賽等活動;負責教體係統網絡安全、移動互聯網APP、危化品安全管理。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三)全民健身指導服務中心(業餘體育學校)。承擔擬定全縣全民健身工作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的行政輔助工作;承擔全民健身政策、法規宣傳以及體育健身科普 知識普及等工作;承擔組織、策劃、實施開展群眾體育賽事和全民健身活動,指導縣屬體商協會組織、社團、俱樂部開展體育健身和體育比賽活動;組織參加上級群眾性體育競賽活動;承擔所屬體育場館設施的管理和維護以及向社會免費或低收費開放工作,向社會大眾提供公共體育服務;協調、指 導全縣公共體育場館設施按要求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實施免費或低收費開放,為青少年體育後備人才培養提供保障;承擔全民健 身器材安裝、管理工作;承擔全縣國民體質監測服務工作並建立國民體質監測數據庫;負責對各類人群體育健身運動的普及與提高提供指導與谘詢服務;承擔全縣體育教練員、裁判員、社會體育指導員及其他體育從業人員培訓、指導的事務性工作;承擔為國家、省、市培養輸送優秀體育後備人才工作;承擔縣業餘體育學校教育培訓等工作;承擔全縣青少年體育後備人才選拔、業餘體育訓練比賽工作;負責組織參加各級各類體育 比賽,協助組織本縣青少年體育競賽,管理指導全縣中小學體育後備人才選拔、業餘訓練工作;承擔全縣體育後備人才基地,青少年體育俱樂部,選材點的建設管理工作;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二十四)黨務辦公室。綜合管理教體係統黨建黨務,負責鄉村振興與脫貧攻堅有效銜接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建、局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承擔教體係統黨史工作聯絡組日常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各級黨委巡視、巡察工作。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五)機關紀委。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全縣教體係統的黨風紀律檢查、行政監察、舉報調查工作;牽頭負責清廉學校建設;負責全係統國家工作人員出入境審核、審批工作;根據管理權限,查處違紀人員;負責文明節儉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及國家工作人員紀律管理;配合派駐紀檢監察組抓好黨風、黨紀教育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配合派駐紀檢監察組調查辦案工作。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六)工會(婦聯)。負責全縣教育工會的管理工作;按章程履行職能;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組織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推進校務公開工作;組織機關幹部、教職工相關工會活動;負責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協助解決好教職工的生活困難;負責職工之家、文明家庭、先進勞模的推薦、評比、表彰、管理工作;負責教體局誌願服務、無償獻血工作;負責教體係統統戰工作;負責退休教職工的維權、管理工作;負責婦女、少年兒童權益的維護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承擔縣老年科協教育分會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聯係村、困難企業扶助“雙聯”及殘聯扶助工作。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人事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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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職務 |
職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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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林 |
黨委書記、局長 |
負責教育體育局全麵工作。聯係縣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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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雪峰 |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
協管全麵工作,分管黨建黨務、鄉村振興、黨風廉政建設與紀檢、學生資助、政工人事、教育基金、 引資引項、儀電等工作。聯係黨務辦公室、學生資助服務中心、機關紀委、人事股、教學儀器電教站、教育基金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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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林 |
縣紀委派駐紀檢組組長 |
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主管教體係統紀檢監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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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 勝 |
黨委委員、副局長 |
分管財務管理、機關、宣傳、意識形態、績效管理、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校外培訓、行政審批、政務公開等工作。聯係辦公室(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秘書室)、計劃財務股、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股(校外培訓監管股)、行政審批股(法製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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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群明 |
黨委委員、副局長 |
分管基礎教育(含特殊教育)、教研教改、教師培訓、團委工作。聯係基礎教育股、教育教學研究中心、師訓股、 進修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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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智勇 |
教育工委委員 |
分管審計、學前教育、社會穩定、教育後勤服務和綜合治理等工作。聯係審計股、學前教育股、教育後勤服務中心、陽光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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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誌鋒 |
總督學 |
分管安全、禁毒教育和反邪教、教育督導、招生考試、教育基建、民生實事、重點項目建設工作。 聯係督學室、教育督導事務中心、校車服務中心、安全管理股、招生自學考試服務中心、教育建設與資產服務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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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亞輝 |
教育工委委員 |
分管企業幫扶、工會婦聯、國有資產管理和控購等工作。聯係工會、控購管理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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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瓊峰 |
教育工委委員 |
分管群眾體育、競技體育、學校體育和衛生、防汛抗旱、國防武裝等工作。聯係 體育與衛生教育股(武裝部) 、 體育產業管理股、全民健身指導服務中心(業餘體育學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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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室名 |
負責人 |
聯係電話 |
股室名稱 |
負責人 |
聯係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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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秘書室) |
劉植林 |
0730-7639708 |
行政審批股(法製股) |
李官印 |
0730-7626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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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股 |
萬見純 |
0730-7635502 |
安全管理股 |
鍾 迪 |
0730-7658266 |
|
審計股 |
羅拾貝 |
0730-7620278 |
學前教育股 |
喬 佳 |
0730-7638128 |
|
基礎教育股(團委) |
周炎新 |
0730-7622119 |
體育產業管理股 |
盧小兵 |
0730-7620515 |
|
體育與衛生教育股(武裝部) |
萬甘露 |
0730-7641186 |
控購管理辦公室 |
梁淩巍 |
0730-7635502 |
|
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股(校外培訓監管股) |
劉 征 |
0730-7626161 |
計劃財務股 |
溫朝隆 |
0730-7635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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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訓股 |
周餘慶 |
0730-7635367 |
學生資助服務中心 |
羅振意 |
0730-7657066 |
|
招生自學考試服務中心 |
胡 瑾 |
0730-7630003 |
教育建設與資產服務中心 |
付海軍 |
0730-7654815 |
|
教育督導事務中心 |
袁文炳 |
0730-7628035 |
教育教學研究中心 |
晏曉波 |
0730-7621426 |
|
教育後勤服務中心 |
周小波 |
0730-7638128 |
教學儀器電教站 |
羅兵榮 |
0730-7620575 |
|
陽光服務中心 |
許林波 |
0730-7657553 |
校車服務中心 |
劉成文 |
0730-7635092 |
|
全民健身指導服務中心(業餘體育學校) |
舒海霞 |
0730-7620431 |
黨務辦公室 |
孫步軍 |
0730-7633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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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紀委 |
方偉 |
0730-7620955 |
工會(婦聯) |
古為今 |
0730-7634510 |
四、機構負責人、辦公時間、辦公地址、聯係方式
負 責 人:李林 黨委書記、局長;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5:00-18:00(夏季);
辦公地址:嶽陽縣榮家灣鎮東方路70號;
辦公電話:0730-762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