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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持續深入開展“打非治違”工作的通知

來源:未知來源 發布時間:2013-10-09 00:00 瀏覽次數:1

嶽縣安委〔2013

關於持續深入開展“打非治違”行動的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安委會成員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於“打非治違”行動的指示精神,有效防範和堅決遏製較大以上事故發生,促進全縣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持續深入推進“打非治違”行動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清形勢,切實增強抓好“打非治違”行動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近-來,鄉鎮各部門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在紮實推動“打非治違”方麵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效,但是“不平衡、不協調、不同步、不落實”的問題和“上熱下冷、政府熱企業冷、打非熱治違冷”的現象還比較突出。少數鄉鎮和行業領域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摸底排查不細致、查處和整改不徹底,工作中還存在不少漏洞死角,少數非法業主仍然無視人民生命安全,見利忘義,鋌而走險,組織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擾亂安全生產工作秩序。如果“打非治違”工作稍有放鬆,一些已被關閉取締的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單位隨時可能死灰複燃,一些因高壓態勢暫時有所收斂的企業習慣性“三違”又可能反彈回潮。各鄉鎮各部門務必充分認識我安全生產形勢的複雜性和反複性,充分認識“打非治違”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始終把“打非治違”作為當前和今後抓安全生產工作的關鍵性措施,按照力度更大、範圍更廣、力量更強、氛圍更濃、效果更好的要求,緊抓不放,持續深入推進。要通過紮實開展“打非治違”,進一步規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確保全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引發的事故大幅減少,確保事故總量和死亡人數繼續下降,確保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起數進一步減少,確保不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促進我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

二、突出工作重點,切實增強“打非治違”行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一)重點行業領域

在全所有行業領域全麵開展“打非治違”工作的基礎上,今-重點整治事故易發多發的非煤礦山、道路和水上交通、煙花爆竹、建築施工、消防等高危行業領域。同時,深入推進城市工業災害防治,紮實開展危險化學品、特種設備、冶金、民爆器材和餐飲場所燃氣安全專項治理。紮實抓好非金屬礦山整頓關閉工作。

(二)重點違法違章行為

嚴厲打擊10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1.無證無照、證照不全或過期失效仍從事生產經營建設的;

2.關閉取締後又死灰複燃擅自生產經營建設的;

3.因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被暫扣證照,或因存在重大隱患被責令停產整頓仍擅自非法違法組織生產經營建設的;

4.生產經營建設單位超許可和資質範圍進行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的;

5.建設工程通過違法分包、轉包或租賃、轉借資質許可證照從事非法生產,將項目交由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單位和個人承擔的;租賃、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築施工用鋼管扣件和起重機械設備的;

6.不遵守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衛生“三同時”規定,違法組織生產經營建設的;

7.礦山企業非法承包或超深越界組織生產,以及假借整合技改逃避關閉、限期內未實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區域違法生產或不技改生產的;

8.非客運車船非法載客、非危貨車船非法載運危險品,未經批準的渡口碼頭非法經營的;

9.非法違法用工的;

10.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及其他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深入排查治理12類安全生產隱患和製度缺陷:

1.安全生產責任體係不健全的;

2.企業領導帶班、隱患排查治理、保護職工生命安全等規章製度和操作規程不健全、不落實的;

3.未開展全員安全培訓,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未經培訓持證上崗的;

4.未按規定為從業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或勞動防護用品使用不當的;

5.未按規定組建專職或兼職應急救援隊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未編製、未備案、未組織演練的;

6.違反規定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藝、設備、設施的;

7.特種設備未按國家規定定期檢測檢驗,安全輔件、安全裝置保養維護不當,設備帶病運行的;

8.安全距離不夠、安全通道不暢通、安全警示標誌不完善的;

9.未依法依規落實防坍塌、防墜落等相關安全生產防範措施的;

10.違章指揮、違規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的;

11.礦山企業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未按規定完成“六大係統”建設組織生產;煙花爆竹企業“三超一改”和非法承包組織生產;水上交通不落實“六不發航”製度;道路交通超速、超載、疲勞駕駛、酒後駕駛,車站不落實“三不進站、六不出站”製度的;

12.動火作業等未執行票證管理製度,受限空間作業防範措施不落實;職業病防治製度不健全,職業危害防範措施不落實,防護設施缺乏或帶病運行的。

對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各地各部門和單位要立足地區和行業實際嚴肅查處。

(三)工作分工

按照《湖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規定》(湘政辦發〔2013〕4號)執行。安監公安交通運輸局縣住等承擔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職能的部門要根據本通知精神,結合本行業領域情況分別製定實施方案,並認真抓好落實。

三、明確工作步驟,紮實推進“打非治違”行動有序開展

堅持屬地為主與行業督導相結合,企業自查自糾與政府督查相結合,全麵排查與重點整治相結合,監督檢查與聯合執法相結合,全“打非治違”行動從2013-2-下旬開始,到12-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排查摸底階段(2-下旬—3-底)

鄉鎮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係統研究,結合實際製定具體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細化責任、突出重點、強化措施、健全機製,確保“打非治違”紮實開展、取得實效。要迅速動員部署,把“打非治違”的任務要求傳達落實到村組、社區基層單位以及所有生產經營建設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對轄區內的所有生產經營建設單位開展無一例外的地毯式排查,全麵查清所有生產經營建設單位是否依法取得相關行政許可、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是否合法合規組織生產經營建設,將排查出的問題分類逐一登記,建檔立案,落實責任人,限期整治到位。各類企業要嚴格自查自糾,建立排查治理台賬,並按照屬地監管的原則上報所在鄉鎮安監站和行業管理部門。

“打非治違”排查摸底工作要與節後複工複產安全檢查結合起來。嚴格執行“三不”措施(安全措施不落實不複工,相關證照不齊全不複產,安全條件不具備不複產),認真履行驗收程序,嚴厲打擊未經驗收擅自複產以及借複工名義非法違法生產的行為。對安全措施不落實而提出虛假申請或工作不負責任、降低驗收標準、檢查不深入細致導致事故的,要從嚴追究責任。

(二)集中整治階段(4-—10-)

針對全麵排查摸底和巡查監控的情況,縣人民政府就排查發現的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單位嚴格依法依規分類處置,按照“四個一律”的要求紮實開展集中整治。對存在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產整頓,並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和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依法作出關閉取締決定並組織實施到位;對經責令整改後仍發生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處罰;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責任。安委會辦公室開展暗訪抽查,推動各鄉鎮各部門“打非治違”工作的全麵、深入和平衡開展。

“打非治違”集中整治要與礦山整頓關閉、資源整頓整合、產業結構調整、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以及安全生產市場準入結合起來,著力安全生產長效機製建設。要把“打非治違”與掃黑除惡、治爆緝槍、反腐倡廉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嚴打深挖非法違法背後的“保護傘”和黑惡勢力,從根本上斬斷非法違法的利益鏈。

(三)鞏固提高階段(11-—12-)

鄉鎮各部門要加強“打非治違”各階段工作的檢查分析,及時開展“回頭看”,加強督查督辦,不斷完善規範化、常態化、製度化的“打非治違”工作機製。對駐點督導的鄉鎮要有檢查驗收,-底縣安委會辦公室采取有效形式組織檢查驗收,並將“打非治違”納入各鄉鎮各部門-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凡是“打非治違”不力被曝光、被通報、被約談的,一律予以考核扣分;非法違法事故多發、事故指標超控的,取消評先資格。

四、加強組織領導,狠抓“打非治違”行動各項工作落實

(一)切實強化對“打非治違”工作的組織領導。縣人民政府成立領導小組,由副縣長、公安局長劉四清任組長,政府辦副主任彭華、縣安監局局長劉修平任副組長,各安委會成員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鄉鎮黨政班子成員按照《湖南省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一崗雙責”暫行規定》(湘辦發〔2013〕5號),嚴格落實“打非治違”責任,加強對分管領域“打非治違”工作的指導督辦;黨政主要領導要加強統籌抓好督促落實。對高危行業和生產經營單位集中、非法違法現象嚴重、重大安全隱患較多、安全生產矛盾問題比較突出的鄉鎮和單位,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要帶隊包幹負責,紮實開展駐點督導。

(二)嚴格落實“打非”主體責任。鄉、村兩級組織要切實承擔起全麵排查摸底、及時掌握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建設單位及非法違法情況的責任,對排查出來的非法違法單位要及時上報縣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依法核查,然後由縣人民政府依法作出關閉取締決定,並迅速組織落實。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有關部門要責令停產整頓。縣人民政府從相關部門抽調骨幹力量組成“打非治違”工作組,保障工作經費,落實工作裝備,定期不定期組織開展集中整治行動,精準有效地打擊各類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同時,要加強巡查監控,對非法違法行為堅持露頭就打,始終保持嚴打高壓態勢。

(三)強化部門聯合執法,推動企業落實“治違”主體責任。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在切實抓好本行業、本係統“打非治違”工作的同時,要積極開展“有計劃、規範化、全覆蓋”的安全監管執法,加強部門聯合執法,嚴格督促抓好企業“治違”工作。各類企業要深入開展“反三違”主題活動,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和保護職工生命安全的強製性規章製度,加強全員安全教育培訓,落實各項安全經濟政策,嚴格安全生產現場管理和隱患排查治理,不斷夯實企業安全基礎。對“治違”工作不落實、搞形式走過場的企業,要采取法律、經濟等綜合措施嚴肅處理。

(四)紮實抓好全民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各鄉鎮各部門要結合安全教育“三個第一課”、“安全生產-”活動,采取誌願者行動、媒體公益廣告、知識競賽等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生動活潑的形式,紮實開展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進學校、進企業、進村鎮、進社區、進家庭活動,引導廣大群眾和從業人員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自覺抵製和舉報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努力實現從“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能安全”轉變,努力營造全民“講安全、重安全、懂安全”的良好氛圍。

(五)加強新聞輿論和社會監督。要采取多種形式,及時公布“打非治違”目標任務、責任人員、排查治理情況,使整個“打非治違”工作在陽光下運行,自覺接受社會和輿論的監督。充分發揮“12350”舉報電話作用,使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行為成為過街老鼠、無處藏身。

(六)堅持“嚴”字當頭,強化問責。大力提倡求真務實、真抓實幹和雷厲風行的作風,加強暗訪抽查,強化督查督辦,嚴肅工作紀律,確保“打非治違”政令暢通。對“打非治違”工作不得力、責任不落實的,要予以警示通報、約談誡勉和事前問責;對經過排查摸底、集中整治後,仍然存在非法違法的,要堅決按照國辦發〔2010〕23號文件和省委省政府的相關規定,根據情節輕重,對有關責任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員嚴肅追究黨紀政紀及法律責任。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安委會成員單位的“打非治違”行動實施方案,3-7前報安委會辦公室審核備案。聯係人及電話:李曉四,0730-7620370,傳真:7624370。

                     二○一三-二-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