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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嶽陽縣職業病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來源:未知來源 發布時間:2013-10-09 00:00 瀏覽次數:1

 

嶽縣政辦函〔2013〕72號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嶽陽縣職業病防治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鎮、鄉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嶽陽縣職業病防治工作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8-27

嶽陽縣職業病防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提高職業病防治工作水平,預防、控製、消除職業病危害,切實維護勞動者健康及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09—2015-)》,結合我縣實際,特製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針,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保護勞動者健康為目標,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工作方針和“分類管理,依法治理”的工作原則,積極開展前期預防、勞動過程中的防護與管理,強化職業病防治監督執法工作力度,努力控製群體性職業病和中毒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勞動者健康權益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標

貫徹各級職業病防治“十二五”規劃精神,按照各級職業病防治的總體要求,進一步提升監管的綜合實力,提高監管質量和效率,切實完成職業病防治“十二五”規劃的既定目標。

三、組織機構

成立嶽陽縣職業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政府辦分管副主任、縣安監局局長任副組長,縣衛生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總工會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縣安監局,縣安監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四、工作職責

領導小組負責對全縣職業病防治工作統一領導,統一安排,統一部署,及時研究解決職業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各相關部門要在職責範圍內開展職業病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安監局:負責加大對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的監管力度;對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嚴格把關;大力推進職業病危害檢測,員工體檢、評價、培訓等工作,督促用人單位如實提供與職業病診斷、鑒定有關的資料;嚴格查處職業病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的行為。

縣衛生局:負責加大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宣傳力度;認真做好職業健康檢查、作業場所檢測、職業病診斷與鑒定、醫療救治及化學品毒性鑒定等工作;切實做好職業病報告的統計和發布,為製定職業病防治對策和規劃提供科學依據;每-定期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作業現場檢測、員工體檢情況。

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加大對勞動合同實施情況的監管力度;督促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做好職業病人的社會保障工作。

縣總工會:負責依法對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積極參加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職業病防治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職工開展職業病危害隱患排查,監督用人單位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標準;及時治理整改影響職工身體健康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各鄉鎮、園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製訂相應的職業病防治方案,落實監管責任。

五、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3-8-1—8-20)。

創新宣傳方式,利用宣傳畫、宣傳手冊、宣傳欄、培訓辦班等有效形式,推進職業病危害、防治知識宣傳的力度和深度,把職業病防治知識宣傳到一線員工,讓企業員工能自覺遵守《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提高企業對職業病防治的主體責任意識,做到企業在有職業病危害的部位、工種,設立警示標誌,公開、透明職業危害因素。營造職業病防治“政府大力倡導,全民廣泛支持,職工自覺參入,輿論積極監督”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摸底調查階段(2013-8-21—8-30)。

各鄉鎮、園區開展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企業進行摸底調查,重點是對涉塵、高溫、有毒作業用人單位的摸底調查。做到調查不漏一家企業,企業不漏一個工序,職業危害因素調查全覆蓋,並在8-30前將摸底調查情況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企業自查自糾階段(2013-9-1—10-20)。

各相關企業針對下列情況進行自查自糾:

1.未成立職業病防治領導機構,未建立職業健康製度的;

    2.未設置職業危害宣傳欄的;

    3.未進行職業危害因素申報及申報不徹底的;

    4.未告知職業危害因素和安裝警示標誌的;

    5.未進行職業危害“三同時”審查的;

    6.未進行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檢測的;

7.未進行職工危害體檢的,未建立職工健康檔案的;

8.未按規定發放勞保用品及按規定佩戴勞保用品作業的;

    9.有職業危害崗位和工種未參入工傷保險的。

(四)檢查整治階段(2013-10-21—11-30)。

各鄉鎮、部門單位要按照職業病危害工作方案的要求,對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企業進行檢查督促,對其職業病危害治理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並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監督。縣安委會將聯合兩辦督查室、問責辦對各鄉鎮和園區貫徹實施《職業防治病防治法》工作情況開展督查,發出督查通報,啟動問責程序。對整改不積極、職業危害突出、措施不力、未能達標的企業,加大打擊和責任追究力度,依法進行立案調查,切實維護職工的健康權益。對有關企業實行“黑名單”製度。

(五)總結驗收階段(2013-12-1—12-31)。

各鄉鎮、部門單位認真總結專項治理經驗,並將總結材料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政府將組織對各鄉鎮、部門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總結驗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職業病防治工作關係到勞動者健康及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要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履行職責,把此項工作作為重點來抓,整治過程要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做到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落實、不留盲區。

(二)加大監管,建立長效機製。要把職業健康、監管納入執法計劃的範圍,納入打非治違的範圍,納入常監管的範圍。要對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各種職業病危害隱患建立跟蹤回訪製度,督促用人單位落實整改。要以此次專項行動為契機,著力構建職業病監管的長效機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