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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繼續開展油氣輸送管線等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來源:未知來源 發布時間:2014-08-08 00:00 瀏覽次數:1

嶽縣安委〔20149

嶽陽縣安全生產委員會

關於繼續開展油氣輸送管線等安全專項

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鎮、鄉人民政府,縣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有關企業:

為深刻吸取青島“11·22”中石化輸油管道特別重大爆燃事故教訓,根據國務院安委會《關於開展油氣輸送管線等安全專項排查整治的緊急通知》(安委〔2013〕9號》)和省、市安委辦要求,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繼續開展油氣輸送管線等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對全縣範圍內石油天然氣、危險化學品等各種易燃易爆品輸送管線進行一次全麵排查整治;按照“行業主管部門直接監管、安全監管部門綜合監管、地方政府屬地監管”的原則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落實監管主體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深入自查自糾,全麵消除事故隱患,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製,堅決防範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職責分工

各鎮、鄉人民政府:落實屬地監管職責,組織領導本鄉鎮開展油氣輸送管線等安全專項排查整治

縣發改局:負責重點排查和整治油氣輸送管線建設項目核準等方麵的問題,協調解決有關油氣輸送管線外部安全隱患。 

縣住建局:負責開展城鎮燃氣管道安全專項排查整治,重點排查和整治油氣輸送管線的規劃和選址方麵等問題。

公安部門:負責排查和整治盜竊油氣、幹擾管道管網正常安全運行等方麵問題。

縣安監局:負責油氣輸送管線安全生產的綜合監督管理,牽頭負責油氣輸送管線等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重點排查和整治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設施“三同時”和企業安全管理方麵的問題。

質監:負責油氣輸送管線特種設備方麵的安全監察工作。

其他部門要依據各自工作職責,積極開展專項排查整治工作,依法做好油氣輸送管線安全監管工作。 

各相關企業: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及時排查消除隱患,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要及時上報屬地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和本企業上級單位。采取切實有效的防範措施,嚴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三、範圍時間和內容 

(一)專項排查整治的範圍

全縣境內的各類石油天然氣危險化學品等各種易燃易爆品輸送管線。

(二)專項排查整治的時間步驟

專項排查整治時間從2014-4-20至2014-7-底。 

專項排查整治要按照企業全麵自查自整、鄉(鎮)、縣級部門逐一檢查、縣安委會重點抽查的方式進行。 

企業自查自整階段:2014-4-20-2014-5-底,油氣輸送管線等企業要按照通知要求,進行全麵檢查,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要按照“五落實”要求整改

鄉(鎮)、縣級部門全麵檢查階段:2014-6-1-2014-7-15,縣直相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按照通知要求,對轄縣所有油氣輸送管線企業逐一進行全麵檢查 

縣安委會重點抽查階段:2014-7-20-2014-7-底,縣安委辦將對全縣進行重點抽查。 

(三)專項排查整治的主要內容

1.查規劃、選址和設計及總平麵布置等情況。一查管道規劃建設和選址是否符合城鄉規劃,與各類用地布局相協調,與城市防洪、道路交通以及地下管線、地下軌道交通等各類地下空間和設施相銜接;建設規劃總體布局和選址是否符合相關城市規劃規範、工程設計規範、安全規程等技術標準要求和遵循安全合理原則,考慮地形、地貌、工程和水文地質條件等合理規劃並布局;二查線路選擇是否滿足《輸油管道設計規範》中對避開地震、山洪及地質災害區域的規定,確需穿越地震活動斷層等區域的,是否采取了工程防災措施;三查油氣、危險化學品輸送等管道是否與居民區、工廠、學校、醫院、商場、車站等人口密集區以及建(構)築物、鐵路、公路、航道、港口、市政公用地下管線及設施、軍事設施、電力設施、其他強腐蝕性管道及設施等有安全保護距離,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標準規範的強製性要求;四查是否存在光氣、氯氣等劇毒氣體和氨、硫化氫等有毒氣體危險化學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區域的情況;五查是否存在油氣管線、危險化學品管道與市政公用管線、民用管線交叉的情況,以及民用管線封閉空間內是否存在油氣管線、危險化學品管道;六查是否有情況不明或改變線路但風險不明的油氣管線、危險化學品管道;七查新建、改建、擴建的油氣管線、危險化學品管道是否符合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八查敷設在江、河、湖泊或者其他環境敏感區域的油氣管道,是否采取了提高管道壓力設計等級、增加防護套管等措施;九查油氣管線、危險化學品管道是否配備了壓力、流量等信息的不間斷采集和監測係統,設置了泄漏檢測報警裝置、緊急切斷裝置;十查管道經過的封閉空間是否設立了泄漏報警檢測設施等。

2.查管線質量及完好情況。一查所有管線是否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要求,管道是否經過檢驗檢測合格;二查地麵管線是否存在腐蝕、破損、開裂、變形、老化和跑、冒、滴、漏現象;三查是否有故障下的安全保障設施和備用係統;四查是否有難以發現隱患的隱蔽工程;五查管線是否被違法占壓,上方和沿線是否有違章搭建或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建(構)築物,占壓情況是否上報地方政府相關部門,是否得到處置等;六查管道上是否裝有打孔盜油盜氣閥門等破壞裝置;七查管道是否辦理使用登記。

3.查防雷、防靜電和絕緣保護措施情況。一查工藝管網、建(構)築物、設備設施、電氣儀表係統是否按照《石油與石油設施雷電安全規範》、《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石油庫設計規範》等規範、規程和標準設計安裝防雷、防靜電設施並定期進行檢查和檢測;二查是否按照《石油天然氣管道安全規程》要求對輸油泵、加熱爐、壓縮機組等輸油氣生產設備、設施設置自動保護裝置,並定期檢測;三查是否按照《埋地鋼質管道外防腐層修複技術規範》和《埋地鋼質管道陰極保護技術規範》等要求采取了有效的防腐絕緣與陰極保護措施等

4.查常維護運行情況。一查企業是否建立健全了巡護製度,對管道線路進行常巡護,及時發現並處理管道沿線的異常情況,並按照要求在管道沿線特定區域範圍內建立維搶修隊伍或配備專門人員,配備維搶修車輛、設備和機具,合理儲備管道搶修物資,對管道線路進行經常維護,或自身能力不足的,通過協議方式委托相應有資質和能力的專業隊伍進行管道的維搶修工作;二查管道是否設置了明顯標誌,對發現危害管道安全運行的行為是否及時進行了處置;三查對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管道是否及時進行了更新、改造或停止使用;四查是否製定了檢維修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等危險作業審批製度並認真落實檢維修危害辨識和風險分析製度,加強檢維修過程可燃氣體的監測;五查轉產、停產、停用的管道是否檔案完整並得到妥善處置,定期對管道進行檢測、監測,確保其處於完好狀態;六查發現第三方涉及危害管道運行安全的活動、企業無法協調處置時,是否按照《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要求及時向當地政府相關部門進行了報告,相關部門是否及時協調處理等。

5.查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情況。一查建設單位是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獲得規劃許可,是否委托具有相應設計安裝資質單位進行設計安裝,是否依照《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原油、天然氣管道有關規定辦理了相關安全許可手續;二查是否對所有管道、線路按規定進行了安全預評價備案、竣工驗收並達到合格後投入使用;三查各級政府相關部門職責是否明確,是否依法依規認真履行行政許可職責,對管道規劃、項目核準、評價評估、竣工驗收等環節嚴格審查把關;四查是否建立了城市規劃、建設部門在設計、施工各類工程前與管道企業之間的溝通會商機製,是否建立了相關部門之間的協調聯動機製,定期組織專家對管道、管網開展隱患排查,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及時跟蹤督促整改,重大隱患實行了掛牌督辦,確保隱患及時整改到位;五查企業是否進行了風險辨識,開展了安全風險評估,確定了管道安全風險等級等。

6.查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情況。一查企業是否按照相關規定要求製定了管道事故應急預案並報送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備案,做到應急預案符合實際、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強且簡明易記易做,與地方政府相關部門的應急預案有效銜接,定期組織演練;二查是否建立了管道事故應急救援隊伍,配備了相關搶險設備、器材和設施,搶險作業時是否製定了具體方案,作業前是否采取了相應防範措施並對重點部位進行了監護;三查發生管道事故後有關企業和地方政府是否及時啟動應急預案並設置了警戒,按照規定通報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並積極組織有序疏散、撤離;四查發生事故後是否及時報告政府相關部門,共同有序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有序、有效、安全處置。

7.查安全基礎管理情況。一查企業是否落實了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和各項規章製度;二查是否建立和實施了隱患排查治理製度以及設備設施檢查、維護、保養、檢測檢驗等製度,及時對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整改消除;三查是否對相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並建立和落實了安全技術檔案製度;四查對穿(跨)越公共區域的管道是否進行了普查並建立了檔案;五查是否建成了統一、完整的管道分布圖和安全管理信息係統等。在全麵、深入、細致排查的基礎上,要加大隱患整改治理力度,對所有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建立整改檔案,實行閉環管理,全麵整改,並將查出的問題隱患及整改情況通報周邊相關單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時難以完成整改的,要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問題嚴重的要責令企業停產整頓,經驗收合格後方可複產;對整改不了必須搬遷的,要立即搬遷,不能搬遷的,要立即依法予以關閉。對重大隱患要實行政府掛牌督辦、跟蹤整改銷號,並逐級上報。

要按照《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關於後建服從先建的原則,加大管道安全防護距離和占壓清理力度。對違法修建的危害管道安全的建(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要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縣級政府主管管道保護工作的部門要積極組織拆除。對在管道保護距離內已建成的人口密集場所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經營、存儲場所,管道所在地政府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有計劃、分步驟地進行搬遷、清理並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需要已建成的管道改建、搬遷或者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的,要積極與管道企業協商解決。

此外,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突出全縣安全生產大檢查中發現問題的整改,認真開展“回頭看”,進一步深化安全生產大檢查,重點看是否存在檢查盲區和死角,查出的隱患問題是否整改到位,安全生產長效機製是否建立健全。工作薄弱的地區、企業和環節,要進行“補課”。對仍未整改的重大隱患,要加大督辦力度。與此同時,嚴格落實防凍、防火、防爆、防霧、防滑、防裂和防泄漏、防碰撞等安全防範措施,堅決遏製重特大事故發生。

四、專項排查整治的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專項排查整治工作,認真落實通知要求,製定具體工作方案,分管領導帶隊檢查,要做到全覆蓋、無縫隙、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過場。通過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切實解決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有效防範和堅決遏止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精心組織,徹底整改。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與上級主管部門和企業的聯係,全麵掌握全縣境內各類油氣等管線情況,在督促企業自查自糾的基礎上,按照緊急通知要求進行全麵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督促企業按期整改,對須協調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相關部門,切實消除隱患。 

(三)認真總結,健全檔案。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對各階段的工作認真總結,及時上報,建立、健全管線分布圖、文檔等資料管理,為長效監管奠定紮實基礎。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在2014-5-15前將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報縣安辦;在2014-7-20前將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總結報縣安辦。

                        嶽陽縣安全生產委員會

                              2014-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