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政辦函〔2016〕58號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開展煙花爆竹等5項安全專項整治的
通 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及駐縣各有關單位:
5-份以來,我縣接連發生3起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全縣安全生產形勢十分嚴峻。縣委、縣政府決定在全縣範圍內開展煙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非煤礦山、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等5項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為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有序推進,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為指導,堅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和紅線意識,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源頭管控,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黨委政府領導責任,狠抓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不斷夯實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基礎,提升安全生產水平,有效防範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努力促進全縣安全生產狀況持續穩定好轉。
二、整治目標
(一)通過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消除現有重大事故隱患,遏製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二)通過嚴格執法監督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構建安全生產法律、信息、技術裝備、宣傳教育、培訓和應急救援等支撐體係,理順安全生產體係和工作機製。
(三)通過取締、關閉非法和不具備安全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規範安全生產秩序。
(四)通過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提高全民安全和防範意識,建立安全生產長效管理機製。
三、整治時間
四、組織領導
縣人民政府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縣長任組長,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任常務副組長,分管水上交通、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工作的副縣長任副組長,縣安監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砂管局、縣公安局、縣國土資源局、縣監察局、交警大隊、縣地方海事處、縣消防大隊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縣安委會辦公室,由縣安監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整治行動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鄉鎮、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這次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要切實加強領導,主要領導同誌要認真落實責任製,做到精心組織、周密部署、集中時間、集中力量,紮紮實實地做好本轄區、本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確保取得明顯成效。
(二)強化監管,嚴格執法。各專項整治牽頭單位要加強監管執法,堅持對非法違法行為和重大安全隱患“零容忍”,以鐵的手腕抓治理、鐵的紀律抓執法。要加大事前執法力度,防止失之於寬、失之於軟。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和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依法關閉取締;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依法按規定上限予以處罰;對存在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單位依法責令停產整頓,並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
(三)密切協作,確保整治效果。牽頭單位要全麵負起責任,做好組織、協調、部署工作,各成員單位要全力配合。對在此次專項整治過程中不履職盡責、推諉扯皮,或失職瀆職的,要依法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和責任人員的責任。
附件:1. 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2. 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3. 水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4. 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5.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附件1
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退出工作領導小組,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任組長,聯係安全生產工作的縣政府辦副主任、縣安監局局長、縣財政局局長任副組長,各有關鄉鎮鄉鎮長,縣監察局、縣公安局、縣發改局、縣工信局、縣人社局、縣政府法製辦、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林業局、縣國土資源局、縣信訪局、縣商務糧食局(金融辦)、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環保局、縣供電公司等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縣安監局,縣安監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整治行動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等工作。
二、整治內容
(一)全麵動員部署。召開全縣煙花爆竹整頓治理和退出工作動員大會,宣貫省落後煙花爆竹退出工作政策和產業轉型方向政策。有關鄉鎮結合當地實際,利用各種宣傳平台,有針對性地密集宣傳,確保轄區內所有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掌握退出工作要求及相關政策。
(二)聯合執法推動。結合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部署開展全縣“煙花爆竹百執法”行動,有關鄉鎮要牽頭組織派出所、安監站、林業站、國土所、道路運輸管理站、供電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所、國地稅分局等部門製定詳細執法方案,開展嚴防死守、駐廠執法、全天候執法。
(三)引導企業自願申報退出。按照“政府引導、企業自願、依法依規、有序平穩”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引導企業自願申報退出。我縣15家企業(14家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和1家煙花爆竹原材料公司)2016-12-31前退出企業不少於60%,對2016-12-31前退出的企業另外給予獎勵;其餘企業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在2017-12-31前全部退出。
(四)組織實施退出。(分別於2016-12-31前和2017-10-31前)。
1.縣人民政府出台我縣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退出工作具體實施方案。
2.對已簽訂退出書麵協議的,公示退出企業名單,接受社會監督。
3.指導企業按照規定處置原輔材料、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餘廢藥物。
4.指導企業拆除相應廠房、生產設備設施。
5.注銷企業相關證照。
6.申請驗收。
(五)組織驗收審查,核定和兌現獎補。驗收合格後由市人民政府統一報省退出辦,省退出辦將按不低於10%的比例抽查。對市人民政府驗收合格,且經省退出辦組織有關部門聯合審查和抽查合格的,兌現省、市、縣級獎補資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縣落後煙花爆竹退出工作由縣人民政府領導,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是煙花爆竹產業退出的責任單位,負責具體實施。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要成立以鄉鎮長為組長,安監站、財政所、派出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站、林業站、運管站、國土所等部門為成員的領導小組。
(二)明確鄉鎮、部門職責。縣發改局負責製定退出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的轉產扶持政策和措施;縣工信局牽頭製定退出煙花爆竹生產行業產業結構調整政策措施,指導有條件的企業轉產其他工業項目以及協助國土部門做好土地轉為工業用地;縣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退出過程中的綜合協調、工作督查、企業安全監管,負責《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注銷工作;縣財政局負責退出獎補資金的撥付和監督使用;縣公安局負責退出過程中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及煙花爆竹原材料、半成品的處置和廢舊(棄)成品的銷毀工作;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負責退出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的核銷工作;縣國稅局、縣地稅局負責核實退出企業產值和稅收解繳情況,注銷企業稅務登記(企業關閉)或轉產新辦企業稅務申報;縣人社局負責指導退出企業員工工資清償、社會保險費辦理;縣國土資源局負責退出企業土地複耕工作;縣林業局負責研究製定退出企業林地綠化扶持辦法;縣環保局負責退出企業的環境監測工作;縣信訪局負責涉及退出企業的來信來訪以及相關政策谘詢和群眾工作;縣商務糧食局(金融辦)負責處置退出過程中暴露出的亂集資和高息攬儲等問題;縣政府法製辦負責退出政策的合法性審核;縣監察局負責調查處理退出過程中有關政府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行政違紀行為,受理群眾的控告、檢舉。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鄉鎮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退出的全麵工作,負責退出協議簽訂、獎補資金的兌付;負責維護社會穩定及信訪工作,負責及時化解土地租賃、勞務糾紛等矛盾。
(三)嚴格監督檢查。按照標準嚴格驗收抽查工作,切實防範任何方式的騙取財政獎補資金行為。在退出工作期間,各有關部門和鄉鎮要采取分片包幹、專人盯守等方式,進一步強化經常性督查、巡查和執法,嚴防爆炸性藥物丟失和生產安全事故。
(四)嚴厲打擊非法生產,落實監管責任。有關鄉鎮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對合法企業嚴格執行高溫複產驗收標準;對拒不簽訂退出承諾及沒有取得過渡期許可證的企業不予複產驗收,並組織派出所、安監站、林業站、國土所、道路運輸管理站、供電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所、國地稅分局等部門加大聯合執法力度,並實行專人駐廠值守、駐廠執法,監督企業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生產行為,確保非法生產能及時發現、及時打擊取締到位。
附件2
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副縣長、縣公安局長任組長,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教育體育局、縣文旅廣新局、縣交警大隊、縣道路運輸管理所等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縣交警大隊,由交警大隊大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負責整治行動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等工作。
二、整治內容
(一)重點駕駛人:客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駕駛人營運資質的審查、交通違法處罰記分、駕駛證降級情況,嚴格大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審驗、換證,嚴格重點車輛駕駛人再學習、再教育。
(二)重點車輛:營運客車、旅遊包車、“營轉非”客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農村麵包車。
(三)重點路段:臨水、臨崖、臨穀路段;橋梁隧道路段;路窄、急彎、陡坡無安全防護設施的路段;重點景區、事故多發路段等。
(四)重點違法:酒駕、毒駕,客車超員、超速、淩晨2—5時違規運行、疲勞駕駛;校車逾期未檢驗,未取得標誌標牌非法營運,超員、超速;危險物品運輸車非法改裝、逾期未檢驗、未報廢,未安裝緊急切斷裝置;涉牌涉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三、工作要求
(一)全麵排查交通安全隱患源頭
1.全麵排查道路安全隱患。重點圍繞山區臨水、臨崖、臨穀路段,交通安全設施不全、交通標誌、標線和安全防護、示警設施缺乏路段,易積水、排水不暢、易發生泥石流等路段進行排查。縣交警部門負責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提出整改方案及時限,道路業主負責對道路安全隱患進行整改。
2.全麵排查車輛安全狀況。
3.全麵排查駕駛員從業狀況。對5類重點車輛駕駛員、專業押運員的從業狀況進行一次全麵核查。
4.全麵排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對客運、旅運和危貨運輸企業開展一次安全大檢查,督促其落實主體責任、落實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落實安全設施維護、落實常動態監控、落實責任追究倒查。
(二)加強五類重點車輛動態管理
1.加強車輛營運期間的動態管理。交警、運管部門要充分發揮科技管理手段,嚴格落實《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通過網上監控平台不定期抽查車輛營運狀態,檢查車輛衛星定位裝置安裝及聯網、在線情況,對車輛嚴重超速的要固定證據處罰到位。要加大對客運車輛淩晨2—5時違法運行行為現場查糾力度,對沒有落實禁行製度的客車按闖禁區違法行為依法嚴處,對違反淩晨2—5時禁行規定的外籍客運車輛要抄告當地交通運輸部門。要通過GPS監管係統突擊檢查禁行製度落實情況,對發現間行車連續4小時(夜晚為2小時)沒有落地臨休的營運車輛要告知主管部門采取幹預措施,通知其落地暫休。常現場督查、網上巡查中,要嚴格檢查企業落實24小時動態監控情況。
2.加強對重點車輛的巡查管控。要全員動員、全力以赴開展路麵巡查,在進出縣城主要道路、高速公路主要出入口和主線站、通往重點景區道路設立執勤點,建立健全檢查登記工作台帳,嚴把出站、出城、上高速、過境“四關”,切實提高“見警率”、“糾違率”,重點查處客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交通違法行為。充分利用緝查布控係統,嚴查已注銷或達到報廢標準仍違法上路行駛旅遊客車、“營轉非”大客車和危險物品運輸車上路行駛,一經查獲,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規定收繳車輛、強製報廢。安監、運管等部門要開展專項整治,對非接駁運輸車、營轉非車輛要加大查驗力度。
(三)全力開展交通違法重點整治。
1. 集中整治旅遊客車、“營轉非”大客車、危險物品運輸車。結合“道路運輸平安-”活動,交通運輸、安監、旅遊、交警等部門,以旅遊景點、旅遊集散地、高速公路出入口為重點,加強對旅遊大客車的執法檢查,把好出站、出城、上高速、過境“四關”,嚴查“營轉非”大客車以及旅遊客車交通違法違規行為。根據危險物品運輸特點,對危險物品生產、儲存、銷售、使用企業集中的地區周邊道路開展突擊執法檢查。
2. 集中開展整治酒駕醉駕統一行動。每-5、15、25為全縣集中整治酒駕統一行動,交警部門要針對酒駕醉駕發生的重點時間、道路等規律特點,科學安排勤務,突出整治重點。要靈活采取錯時執勤、晝夜巡查、定點蹲守、分散設卡等方式,提高檢查密度、頻率和效率。要挑選精幹力量組建專業執法機動隊、緝查組,實施精確打擊,並向城郊結合部、農村地區延伸,擴大打擊範圍。
3.集中整治農村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鄉鎮要依托轄區派出所,加強交管站的建設,充分發揮交管站管理交通的堡壘作用。要進一步加強農村地區交通安全管控,及時查糾麵包車、校車和學生接送車輛超員、貨車和拖拉機違法載人等嚴重交通違法。鄉鎮在節假交通流顯著增大時,安排專人上路維護交通秩序。
4.集中開展重點車輛交通違法清零。交警、運管部門要集中開展五類車輛交通違法清零行動,對有3起以上交通違法未處理的車輛或營運企業進行上門約談,要以周為單位自行進行清零情況通報,分解責任到部門,落實包幹到人。要采取約談主要責任人、下發整改通知等方式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對重點車輛駕駛人一個周期記滿12分的,要督促其接受降級處理。小型汽車累計違法10次以上的,納入緝查布控係統進行網上清零。
(四)全麵鋪開交通安全文明教育
1.開展嚴重交通違法“大曝光”。結合“清除隱患”、“打非治違”行動重點,每-通過新聞媒體集中公布一批嚴重違法的五類重點車輛駕駛人,公告一批終生禁駕名單,曝光一批主體責任不落實的運輸企業,公布一批因檢查出問題而被停業整頓的企業、停班整頓的車輛,以及因交通違法記滿12分被禁止參加營運的駕駛人;公布一批嚴重超員、嚴重超速的危險駕駛刑事案件,擴大專項整治的震懾作用。
2.突出重點企業、重點車輛駕駛人的宣教活動。以“出行有道,行車有德,停車有序”為主要內容,持續開展“降速五公裏、我參與我安全”、“係上安全帶、一路保平安”、“懂安全義務、會緊急避險”等主題宣傳活動,對客貨車、危險物品運輸車、校車、農村麵包車、公交車、出租車駕駛人部署開展交通安全宣教活動。每-進行一次交通安全宣講視頻課件和書籍集中觀看,每周進行一次安全行車大評比,組織對駕駛人開展一次暑期安全駕駛培訓和應急處置、應急救援培訓。
3.加強農村行車安全大宣講。各鄉鎮要組織文明交通誌願者深入城鎮、農村,開展文明交通大宣講,設立勸導點,動員鄉鎮、村組幹部駐站守點,加強領導和指導。充分發揮農村勸導站、大喇叭廣播的作用,加強對趕集趕場、民俗活動、婚喪嫁娶、走親訪友等時段的交通宣傳,勸阻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三輪車、摩托車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
附件3
水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水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由分管水上交通安全的副縣長任組長,聯係水上交通安全的縣政府辦副主任、縣交通運輸局局長任副組長,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安局、縣東管局、縣砂管局、縣水務局、縣漁政局、縣林業局、縣教育體育局、縣地方海事處、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及各有渡鄉鎮人民政府等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縣交通運輸局,縣交通運輸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負責整治行動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等工作。
二、整治內容
(一)整治非法采砂。縣砂管局牽頭,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縣地方海事處嚴格按照《嶽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東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的通告》(嶽縣政通〔2016〕5號)有關規定,對凡進入東洞庭湖水域未經采砂許可的工程船舶指定停泊區集中停靠或責令駛離本水域,杜絕非法采砂行為發生;對停靠在交界水域的工程船舶依法嚴密監管,一旦發現非法采砂行為,要予以嚴厲打擊,構成犯罪的,要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二)整治采砂作業。由縣砂管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督促嶽陽市灝東砂石有限公司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完善和落實各項規章製度;督促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全員培訓,提高員工安全素質;督促企業落實運輸船舶簽單發航製度和“六不發航”製度,從源頭上杜絕超載行為,並嚴厲打擊越界、超範圍采砂行為。
(三)整治水上交通安全。
1. 整治砂石運輸船舶超載。縣砂管局牽頭,水務、海事、港航等相關職能部門配合。發揮現場視頻監控、北鬥衛星係統等信息化設備作用,加強對重點船舶、重點水域、重點時段的監控;加大巡查力度和打擊力度,對超載的船舶依法予以處罰。
2. 整治非法載客。漁船非法載客由縣漁政局牽頭,相關職能部門配合進行整治。證照不齊或三無船舶非法載客由縣地方海事處牽頭、相關職能部門配合依法整治。
3. 整治水上餐飲船非法經營。由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牽頭,各相關職能部門配合,開展聯合執法,對8艘船舶非法從事水上餐飲作業行為進行徹底整治。
4.河道尾堆整治。縣水務局牽頭,縣砂管、海事、港航等部門配合。對嶽陽市灝東砂石有限公司采砂作業形成的尾堆,由縣水務局督促該公司徹底清理;其餘尾堆清理,由縣水務局全麵負責。禁止任何人或任何部門單位借清理尾堆和航道疏浚之名采砂,否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四)整治民船民渡。民船民渡,屬地鄉鎮人民政府是責任主體。對高壓線距水麵安全距離不足的航道,要禁止通航。
1.整治非法載客。庫區農民自用船隻非法載客由屬地鄉鎮人民政府牽頭,縣交通運輸局、縣地方海事處等相關職能部門配合。
2.整治客渡船簽單發航。由屬地鄉鎮人民政府牽頭,縣交通運輸局、縣地方海事處配合。嚴格落實鄉鎮渡口渡船簽單發航製度,普通渡口實行每周一次的簽單發航抽查,在春節、清明等節假客流高峰期實施航次簽單發航。嚴格落實中小學生乘船交接製度,學生渡口在渡運學生時實行航次簽單發航,學校老師按《嶽陽縣中小學生乘船交接登記表》所載內容進行登記,向渡工辦理簽字交接手續,並協助維護上、下船秩序,督促學生穿好救生衣,嚴格按船舶核定人數裝載。
三、工作要求
(一)開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活動。以水上交通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為對象,開展安全知識講座、安全檢查、法製教育、水上救援應急演練、安全培訓等活動,將《水上交通安全知識手冊》等宣傳資料發放到貨運船舶、客渡船、涉水學校、學生。以橫幅、報刊、電視、網站等宣傳工具為載體,送安全知識到單位、到家庭、到安全生產一線,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專業技術和操作能力。
(二)嚴格落實鄉鎮船舶“縣管鄉包村落實”的管理機製,完善渡口渡船的各項安全管理製度。各有渡鄉(鎮)要切實履行好渡口渡船主體責任,落實鄉(鎮)、村、船主三級安全責任;明確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機構或人員。加強農民自用船監管,嚴厲打擊農民自用船非法載客行為。各渡口渡船要堅決執行渡口安全守則和“六不發航”製度,各有渡鄉鎮要選派簽單員在各渡口實行客渡船簽單發航製度;張穀英鎮人民政府和教育部門要結合實際,製訂包括學生放學、集體出行等學生乘船管理規範,督促學校加強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實施學生渡口乘船交接,落實學生乘船安全管理責任,防止學生超載超員乘船行為。
(三)加強現場管理。水上交通執法人員要保持對運砂船舶超載運輸、“三無船舶”無證航行和船員無證駕駛、非客船載客等違法行為打擊的高壓態勢,如發現船舶超載運輸、船員無證駕駛、船舶無證航行、非客船載客等違法行為,應立即糾正其違法行為,責令無證駕駛船員立即離崗,對船舶予以滯留處理。對抗拒水上安全執法的船舶經營業主依法從重從嚴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密切協作,齊抓共管。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各自的職責依法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認真開展聯合執法,嚴厲打擊嚴重影響水上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查處一批典型違法案件。縣交通運輸局、縣港口航務管理所、縣地方海事處要強化內河交通、船舶安全檢查,加強現場監督管理,切實把好安全監督關;縣水務局要嚴格河道采砂審批和許可,加強現場作業監管;縣公安局要加強水上治安管理,嚴厲打擊水上黑惡勢力;縣安監局要履行綜合監管職責;縣漁政局要抓好漁船的監管;縣教育體育局要做好學生乘船安全管理和水上交通安全有關宣傳工作;各有渡鄉鎮負責抓好本轄區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配合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整治行動。
附件4
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任組長,聯係安全生產工作的縣政府辦副主任、縣安監局局長任副組長,縣安監局、縣公安局、縣國土資源局、各相關鄉鎮人民政府等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縣安監局,縣安監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全縣非煤礦山專項整治行動的綜合協調、指導督促及常工作開展。
二、整治內容
(一)嚴格安全生產源頭治理。嚴格執行《湖南省國土資源廳、湖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加強礦產資源開發管理促進安全生產有關問題的通知》(湘國土資發〔2015〕28號)有關規定,對不符合最小開采規模標準的非煤礦山一律不予行政許可;按照“淘汰關閉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整合做大一批”的原則,整治淘汰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小型非煤礦山。
(二)嚴厲懲治各類違法違規、非法生產行為。每季度開展1次以上集中執法行動,邀請媒體跟蹤曝光,嚴厲打擊非煤礦山違法違規行為和非法生產活動,在主流媒體公開;構建打非治違長效機製,完善部門聯動、巡查督查、舉報獎勵、嚴格追責等工作機製,保持非煤礦山領域打非治違的高壓態勢。
(三)加強提產停建、在建企業的安全監管。加強信息溝通和共享,摸清項目底子,完善非煤礦山企業台帳。按照“誰許可、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在建項目的安全監管;對停產停建、放棄生產企業切實加強值班值守和安全巡查,抓緊完善停產停建手續,清理、注銷各類許可證照;嚴格複產驗收程序和條件,實行企業申請、鄉鎮驗收、有關部門核驗、分管副縣長簽字同意的程序,高標準,嚴要求,確保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再複產。
三、工作要求
1. 縣安監局。負責非煤礦山專項整治行動組織協調、信息匯總。督促非煤礦山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製;嚴肅查處非煤礦山“一麵牆”開采、不按設計圖紙開采、違章指揮、違反操作規程等違法違規的行為;負責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關閉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負責向發證機關提請吊銷、注銷關閉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 縣公安局。負責非煤礦山民用爆炸物品的購買、運輸、儲存、爆破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組織收繳非法的民用爆炸物品和監督銷毀過期民用爆炸物品,監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依法查處民用爆炸物品購買、運輸、儲存、爆破環節的違法犯罪行為;負責爆破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加大“打非”辦案力度,負責查處、取締非法生產行為,對非法生產的企業和個人依法嚴懲,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 縣國土資源局。負責非煤礦山采礦權證行政許可,依法查處違法勘查、非法開采、超深越界違法采礦行為;規範礦業開采秩序,嚴把礦山與相鄰方的采礦許可安全距離關。
4. 各屬地鄉鎮人民政府。摸清底子,完善台帳,全麵清理本鄉鎮範圍內證照過期、放棄生產非煤礦山企業名單;按照縣安委會《關於嶽陽市銘基礦業有限公司勝天采石場“8·14”爆破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的通報》要求,駐廠蹲守,嚴防死守,督促企業全麵停產整改;從嚴監管,強力打非治違,負責全麵排查和打擊轄區內非煤礦山非法生產行為,參與和配合相關職能部門開展監管執法行動,按照“屬地原則”負責做好關閉企業的安全生產及信訪維穩工作。
附件5
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分管消防安全的副縣長為組長,縣商務糧食局、縣文旅廣新局、縣消防大隊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等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縣消防大隊,消防大隊分管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標
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要求,重點對人員密集場所和三合一、多合一場所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整治,全麵落實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堵住消防安全漏洞,嚴厲打擊各類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切實防範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
三、整治內容
(一)單位是否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製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是否開展防火巡查檢查、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及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二)建築是否依法經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消防備案抽查,公眾聚集場所是否依法經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是否擅自改變建築使用性質,建築防火間距、耐火等級、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
(三)場所是否按規定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定期維護保養並保持完好有效。
(四)是否存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三合一”、“多合一”場所,經營性場所是否存在違規設置集體宿舍等違法行為。
(五)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的設置是否符合規範要求。
四、實施步驟
(一)自查自改階段(2016-9-30前)。消防部門通過發布專項行動公告,召開有關社會單位負責人會議,動員各人員密集場所尤其是勞動密集型企業全麵開展自查自改。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6-10-1至11-30)。縣消防大隊聯合商務糧食、文旅廣新等職能部門對商場、市場、歌舞娛樂等重點場所開展消防安全聯合執法檢查。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6-12-1至12-10)。開展專項行動“回頭看”,進一步鞏固行動成果和完善製度措施,推動常態化工作機製建立。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執法。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一律依法責令整改並實施處罰;對生產、儲存、經營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的人員密集場所,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對存在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火災隱患且不能及時消除的,一律依法臨時查封;對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但拒不整改且造成火災事故的,一律依法追責。用足用好各類執法手段,推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深入開展。
(二)加強宣傳。消防大隊發布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公告,通過本地主流媒體及時向社會公布在行動中發現的突出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對隱患突出或整改力度不大、效果不明顯的確立為典型案例,進行廣泛報道,形成輿論壓力,督促單位整改火災隱患。
(三)政府掛牌督辦。對所有符合判定標準的重大火災隱患依法立案,督促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銷案,整改難度較大,新確定屬於人員密集場所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由公安機關提請縣政府實施掛牌督辦。縣政府督促整改不到位的,提請上一級政府掛牌督辦。
(四)跟蹤督查。對於責令限期改正的,按時複查;對已整改完畢的采取“回頭看”、“殺回馬槍”等方式進行跟蹤問效,同時督促單位履行主體責任,切實防止火災隱患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