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幹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決議,根據控高保低的要求,我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標準為不低於150元(即單位和職工最底-繳存額分別為75元),不高於2736元(即單位和職工最高-繳存額分別為1368元)。繳存比例不低於5%,不高於12%。另根據上級監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中央、省屬直管單位及其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額可參照長沙市公布的-最高繳存標準(單位和職工最高-繳存額分別為2018元,合計-繳存額不得超過4036元∕-)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