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登記的設立
(一)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按照約定申請不動產預告登記:
1 商品房等不動產預售的;
2 不動產買賣、抵押的;
3 以預購商品房設定抵押權的;
4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請主體
預告登記的申請主體應當為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的雙方當事人。預購商品房的預售人和預購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後,預售人未按照約定與預購人申請預告登記時,預購人可以單方申請預告登記。
(三)申請材料
申請預告登記,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 申請人身份證明;
3 當事人關於預告登記的約定;
4 屬於下列情形的,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預購商品房的,提交已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依法應當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或土地管理部門備案,作為登記的申請材料。
(2)以預購商品房等不動產設定抵押權的,提交不動產登記證明以及不動產抵押合同、主債權合同;
(3)不動產轉移的,提交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轉讓合同;
(4)不動產抵押的,提交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抵押合同和主債權合同。
5 預售人與預購人在商品房預售合同中對預告登記附有條件和期限的,預購人應當提交相應材料。
6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中包括預告登記的約定或對預告登記附有條件和期限的約定,可以不單獨提交相應材料。
預告登記的變更
(一)適用
因當事人的姓名、名稱、身份證明類型或者身份證明號碼等發生變更的,當事人可申請預告登記的變更。
(二)申請主體
預告登記變更可以由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當事人單方申請。
(三)申請材料
申請預告登記的變更,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 申請人身份證明;
3 預告登記內容發生變更的材料;
4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預告登記的轉移
(一)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申請預告登記的轉移:
1 因繼承、受遺贈導致不動產預告登記轉移的;
2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法律文書導致不動產預告登記轉移的;
3 因主債權轉移導致預購商品房抵押預告登記轉移的;
4 因主債權轉移導致不動產抵押預告登記轉移的;
5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請主體
預告登記轉移的申請人由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預告登記權利人和該預告登記轉移的受讓人共同申請。因繼承、受遺贈、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法律文書導致不動產預告登記轉移的可以單方申請。
(三)申請材料
申請預告登記的轉移,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 申請人身份證明;
3 按照不同情形,提交下列材料:
(1)繼承、受遺贈的,按照本規範1.8.6的規定提交材料;
(2)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法律文書
(3)主債權轉讓的合同和已經通知債務人的材料;
4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預告登記的注銷
(一)適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申請注銷預告登記:
1 買賣不動產物權的協議被認定無效、被撤銷、被解除等導致債權消滅的;
2 預告登記的權利人放棄預告登記的;
3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請主體
申請人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預告登記權利人或生效法律文書記載的當事人。預告當事人協議注銷預告登記的,申請人應當為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的雙方當事人。
(三)申請材料
申請注銷預告登記,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 申請人身份證明;
3 不動產登記證明;
4 債權消滅或者權利人放棄預告登記的材料;
5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