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環境保護局
解除環境保護查封決定書
嶽縣環解查字〔2018〕15號
嶽陽縣麻塘大坳砂石有限公司: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91430621MA4PDX5D61
地址:嶽陽縣榮家灣鎮麻布山村文仲組
法定代表人:張銀星 身份證號碼:43062119820427****
我局於2018年6月19日對你公司“年開采19萬立方米建築用砂岩擴建項目”在未建成需要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的情況下,主體工程建成並擅自投入生產的行為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嶽縣環罰告字〔2018〕32號)責令立即改正環境違法行為。在2018年6月24日開展後督查中,發現你公司在違法行為未改正的情況下仍然繼續生產。我局於2018年6月25日依法對你公司作出《嶽陽縣環境保護局環境保護查封決定書》(嶽縣環查字〔2018〕15號)、並於2018年7月24日作出《延期查封通知書》(嶽縣環查延字〔2018〕10號)。因你公司已停止生產,且查封時間屆滿,根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第二十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第二十八條第四款之規定,經研究,現依法決定解除查封。如你公司仍然違法投入生產,我局將嚴肅查處。
嶽陽縣環境保護局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