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編碼
二、事項編碼
三、事項名稱
人才中介服務機構設立審批
四、事項許可
行政許可
五、設定依據
1.《人才市場管理規定》(人事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4號)
2.《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24號)
六、行使層級
縣本級
七、權限劃分
八、行使內容
九、實施機構
嶽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專業技術管理股
十、實施主體性質
法定機關
十一、法定辦結時限
3個月
十二、受理條件
(一)有與開展人才中介業務相適應的場所、設施,注冊資本(金)不得少於10萬元。
(二)有5名以上大專以上學曆、取得人才中介服務資格證書的專職工作人員。
(三)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製度。
(四)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五)具備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十三、申請材料
1、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登記申請表。
2、驗資機構出具的不少於10萬元的注冊資本(金)證明。
3、自有場所的房產證明或不少於1年租賃期的場所租賃協議。
4、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身份證明、任職證明。
5、5 名以上專職工作人員的相關材料,包括個人情況登記表、大專以上學曆證書、人才中介服務資格證書(人才中介服務資格證書製度未出台前,取得人力資源專業專科以上學曆、取得省級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門人才中介服務相關培訓證書、從事人事人才工作5年以上都暫可視為具備從業資格)。
6、健全可行的工作規則,包括開展服務的流程、規範和內部管理規章及工作製度。
7、屬企業性質的,應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十四、聯辦機構
無
十五、中介服務
無
十六、辦理流程
受理(1個工作日)→審查(55個工作日)→決定(2個工作日)→送達與發證(2個工作日)
十七、數量限製
無數量限製
十八、結果名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十九、結果樣本
二十、是否收費
否
二十一、收費標準
二十二、收費依據
二十三、服務對象
社會各類人員
二十四、辦件類型
民辦非企業
二十五、承諾辦結時限
至受理之日期起60個工作日
二十六、通辦範圍
嶽陽縣行政區域內
二十七、辦理形式
窗口辦理
二十八、預約辦理
無
二十九、網上支付
無
三十、物流快遞
無
三十一、運行係統
國家級
三十二、辦理地點
嶽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專業技術管理股
三十三、辦理時間
每周1-5的上午8:00時至12:00時;下午2:30時至5:30時(7月-9月為下午3:00時至6:00時)(節假日除外)
三十四、谘詢電話
0730-7607988
三十五、常見問題
無
三十六、監督電話
0730-7607988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審批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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