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檔時間: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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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陽縣政府投資小額工程建設項目采購管理辦法》解讀

來源:縣政府辦公室 發布時間:2024-11-21 16:06 瀏覽次數:1

  一、出台背景

  為強化對政府投資小額工程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小額工程建設項目)的監管,規範我縣小額工程建設項目所涉政府采購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投資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4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和〈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範圍規定〉實施工作的通知》(發改辦法規〔2020〕770號)、《湖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湖南省政府采購工程管理辦法〉的通知》(湘財購〔2021〕27號)等政策規定,結合我縣實際,製定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

  《辦法》所稱小額工程建設項目,是指項目施工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未達到《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2018年第16號令)第五條所規定的規模標準的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九部門《關於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積極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的意見》(發改振興〔2020〕1675號)有關規定而推行“以工代賑”的小額工程建設項目,其采購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主要內容

  本辦法共四章二十三條,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麵的內容:(一)製定小額工程管理辦法的依據、原則;(二)小額工程采購內容、方式、流程及標準限額; (三)小額工程項目監管、驗收、檔案管理等方麵要求;(四)小額工程監督管理職責分工;(五)辦法的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