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為完善縣城老舊小區基礎設施,優化小區居住環境,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麵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23號)、《湖南省住建廳 湖南省發改委 湖南省財政廳關於推進全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嶽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嶽陽市城區老舊小區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嶽政辦發〔2019〕19號)等精神,結合我縣實際,製定本方案。
二、改造範圍
納入改造範圍的住宅小區應當為縣城建成區2000年及以前建成、已成立小區業主委員會或居民自治小組、基礎設施和功能明顯不足影響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願強烈,能夠自籌資金完成指定改造內容,且符合國家、省、市其他改造範圍認定標準的老舊小區。
已納入城鎮棚戶區改造計劃、擬通過拆除新建(改建、擴建、翻建)實施改造的棚戶區(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房為主的區域和城中村等,不得納入改造範圍。
三、改造內容
城填老舊小區改造內容可分為基礎類、完善類、提升類3類。按照“先基礎後完善、先功能後提升、先地下後地上”的原則,優先解決安全問題,優先補齊功能短板,以微改造見大成效。
1. 基礎類。為滿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內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礎設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區內建築物屋麵、外牆、樓梯等公共部位維修等。
2.完善類。為滿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內容,主要是環境及配套設施建設、小區內建築節能改造、有條件的樓棟加裝電梯等。
3.提升類。為豐富社區服務供給、提升居民生活品質、立足小區及周邊實際條件積極推進的內容,主要是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及其智慧化改造。
四、改造實施主要程序
1.居民提出申請。經小區專有部分占建築物總麵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以下簡稱小區雙“2/3”以上業主)簽字同意後,由小區業主委員會或居民自治小組填報申請表,經居委會、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簽字蓋章後,向縣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書麵改造申請,每年6月份為次年老舊小區改造計劃申報時間,8月底截止。(單位家屬小區由產權單位負責組織申報)
2.審定改造計劃。縣舊改辦對小區改造申請進行審核匯總後,報縣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定。縣舊改辦根據居民意願、現狀條件、資金籌集、改造內容等,組織相關部門對申報小區進行核查,結合業主單位和財政承受能力,按照“實施一批,謀劃一批、儲備一批”和“成熟一個、改造一個”的原則,在每年8月底前形成年度改造計劃報請縣人民政府審定。
3.確定方案。榮家灣鎮政府和麻塘辦事處根據小區居民意願,結合小區實際和縣城規劃,采購專業設計單位,形成“一區一品”,組織製定初步改造方案,報縣舊改辦。初步方案包括改造項目設計方案、投資估算、資金籌集方案、自治管理或物業管理機製及社區治理體係建設等內容。縣舊改辦組織相關部門對初步改造方案進行審核並提出意見。榮家灣鎮政府、麻塘辦事處(或產權單位)根據縣舊改辦意見,修改完善改造方案。修改完善後的方案應當在小區公示,並經小區雙“2/3”以上業主簽字同意後,報縣舊改辦批複後組織實施。
4.組織實施。老舊小區內改造項目建設(包括立項、設計、財評、招標施工、結算審計等)由業主單位按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相關規定具體組織實施。老舊小區外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由縣住建局按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相關規定具體組織實施。項目實施時,各相關部門可根據規定簡化項目審批,按法定方式確定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確保改造工作高質量完成。施工建設中應最大程度減少對居民生活的幹擾。水、電、氣、弱電等管線單位應按照小區改造工作的統一安排,分專業設計,協同進行管線改造方案設計和有序實施,避免重複投資和施工。年度計劃項目確保在當年度6月份開工,當年年底前至少完成50%以上工程量,次年度6月底前須完成竣工驗收。
5.驗收考評。項目完工後,由業主單位向縣舊改辦提出申請,縣舊改辦組織相關部門、建設單位、參建單位、屬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居委會、居民代表等進行項目聯合竣工驗收。驗收通過後,應及時完成竣工財務決算,做好竣工項目的資料整理,移交歸檔工作,縣舊改辦組織對改造工作進行綜合考評,並根據考評結果按比例撥付以獎代補資金。
五、資金籌措
堅持“誰受益、誰出資”原則,建立政府、產權單位、居民合理共擔機製。老舊小區改造資金通過居民、管線產權單位、房改房原產權單位出資、財政預算安排、社會捐資投資等方式籌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