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檔時間:2018-11-23
當前位置: 首頁 > 專題專欄 > 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 助力穩增長 > 預期引導 > 政策解讀

《關於修改嶽陽縣人民政府關於簡化 投資項目審批程序深入推進審批服務 便民化的實施意見部分內容的通知》 解 讀

來源:政府辦 發布時間:2020-01-08 11:05 瀏覽次數:1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加強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設與維護管理,發揮人防工程的戰備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規範建設工程項目收費行為。

二、適用範圍

在縣城工業園區新建民用建築,應當依法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符合易地建設條件,不宜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設單位應當依法繳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

工業用地範圍內的工業生產廠房及其配套設施、工業用地和物流倉儲用地上的物流倉儲用房等項目,不修建防空地下室,不繳納易地建設費。

三、嚴格落實優惠政策

應結合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築項目,應當堅持“應建必建”的原則,確實不能結合修建防空地下室的以下新建民用建築,根據國家相關文件減免易地建設費 。

關於修改《嶽陽縣人民政府關於簡化投資項目審批程序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實施意見》部分內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