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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通知印發2014-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要求堅持把公開透明作為政府工作的基本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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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保障人民群眾知情、參與和監督為目標,進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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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地發揮信息公開對建設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的促進作用。
政府信息的公開、透明加強了社會對政府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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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人民群眾對政府更加信賴,讓社會政治經濟更加穩定。《通知》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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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區、各部門要把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作為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斷擴大公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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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化公開內容。信息公開是政府的法定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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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不但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權,確保了公開信息服務於社會公眾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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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維護了社會監督的有效性,有利於建立反腐倡廉長效機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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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為治理腐敗提供激勵機製,推進政府加強作風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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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覺抵製不正之風,提高政府廉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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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做到依法、公開、透明行政,有效促進建設廉潔政府。
對於一些涉及麵廣、社會關注度高或專業性比較強的政策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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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強調,要加強信息解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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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定信息發布、解讀和回應的整體方案。政府信息公開不隻是讓群眾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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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讓群眾聽得懂,在公開前後準備解讀預案和通俗易懂的解讀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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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增進群眾對政府工作的理解,體現出政府敢於對人民群眾“說真話”、“交實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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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人民群眾真正信得過,能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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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政府信息公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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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切實做好社會關切事項回應工作,建立健全政務輿情收集、研判、處置和回應機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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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群眾對政府工作知情和參與意識不斷加強,政府信息公開也更加注重回應公眾關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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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時發現、研判需要回應的公眾關切的熱點問題,了解群眾的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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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及時發布權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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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把群眾期待融入到政府決策和工作中。“恐慌始於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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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言止於公開”,不斷加強主動公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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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政策“交給”人民,能讓人民群眾更加理性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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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提高政府公信力意義重大。
財政資金信息公開是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的重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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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資金是全體人民共有的財富,人民有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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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加大管理使用情況的公開力度,使政府經濟社會政策透明、權力運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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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才能真正讓“財政資金”在陽光下運行。對於公眾關注的“三公”經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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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所有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都要詳細公開,細化說明“三公”經費增減變化原因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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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想要消除腐敗與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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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要進一步公開和透明,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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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加強政府廉政建設,使財政資金真正用於人民希望用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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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國務院已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在行政審批、財政預決算和“三公”經費等九個重點領域大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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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明確具體責任部門,列出“路線圖”、“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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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都充分體現了中央政府推進財政資金信息公開的信心、決心和勇氣,使財政資金真正經得起人民的監督。
人民是國家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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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眾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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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保障了人民的權利,維護了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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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強化了民主政治。讓政府工作在陽光下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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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提高政府公信力,這樣才能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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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為民所係,利為民所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