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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家語委介紹《通用規範漢字表》研製情況

來源:中國政府網 發布時間:2013-08-29 00:00 瀏覽次數:1

    2013-8-19 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公布《通用規範漢字表》的通知,該表由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組織製定 相關情況介紹如下:

   一、關於字表的性質。 《通用規範漢字表》是繼1986-國務院批準重新發布《簡化字總表》後的又一重大漢字規範 是對50多-來漢字規範整合優化後的最新成果,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漢字規範的總結、繼承和提升 也是信息化時代漢字規範的新起點和新發展。字表是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 滿足信息化時代漢字應用需要,適應漢字規範發展要求的重要基礎性規範。

   二、關於字表的意義。 大家知道 中國是一個多民族、多語言、多文種、多方言的人口大國。推廣和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 是增進民族間地區間交流,促進政治、經濟、教育、文化、信息化等各項事業發展的必要條件 規範漢字是國家通用文字,漢字規範化是推廣和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重要前提 更是教育文化事業和信息化建設的基礎性工作。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國家推廣普通話 推行規範漢字”。《通用規範漢字表》是與該法實施相配套的漢字規範 其公布實施,為社會各領域提供了科學適用的漢字規範 對提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三、關於字表研製經過。 新中國成立以來 我國陸續發布了多項漢字規範,對規範社會用字和加強中文信息處理發揮了重要作用 促進了文化教育和科技事業的發展。但這些不同時期製定的規範關注點各異 導致規範之間存在一些矛盾。更為重要的是改革開放以來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以及漢語國際化步伐的加快 社會語言生活發生了巨大變化,社會用字習慣和用字範圍也發生了較大變化 原有的漢字規範已不能完全適應現代語言生活的需要,尤其是不能適應人名、地名、科技術語等方麵信息化的需要 在整合優化以往漢字規範的基礎上,製定發布《通用規範漢字表》 提升漢字的規範化、標準化水平就成為當務之急。

  2001-4- 教育部、國家語委啟動了《通用規範漢字表》研製工作,整個研製過程包括學術準備、研究起草、專家審核、征求意見四個階段 《通用規範漢字表》先後修改了90餘稿,召開大型學術會議、專題研討會、征求意見會、鑒定會、審議會120餘次 海內外專家學者4000多人次參與研討,近40個主要用字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提供資料並提出意見建議 國家語委18個成員單位、有關高校和學術團體都給予了積極支持和配合。2009-7-麵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通過發布公告和座談會等方式,廣泛聽取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漢字應用主要領域、相關學術團體、高等學校、新聞媒體、文化界和國家語委成員單位以及社會公眾的意見 公開征求意見共收到意見和建議3141件,對這些意見和建議,課題組做到了“件件有分析 件件有回複”,對具有參考價值的建議作了合理吸收。研製工作動員專家多、社會參與度高 是新中國漢字規範製定工作中科學研究深入、透明度高、知曉度廣的一次成功實踐,充分體現了語言文字規範工作的重要性和社會對語言文字的高度關注。

   四、關於字表的研製原則。 一是尊重傳統 注重漢字規範的穩定性。充分考慮與原有漢字規範的銜接 對一些重大問題審慎處理,維護現行漢字係統的基本穩定 二是尊重曆史,注重漢字規範的繼承性 對已有的漢字規範進行梳理、研究,凡需調整之處 都盡可能考慮大眾使用習慣和社會的可接受程度,遵照“約定俗成”的原則審慎細致地處理 三是尊重現實,注重漢字規範的時代性 根據信息化時代漢字應用的實際需求,對以往的規範進行整合優化 消除相互間的矛盾,修正疏漏 補充完善,體現漢字規範的時代需求和時代特色 四是尊重民意,注重漢字規範的社會性和服務性 研製過程中通過發布公告和座談會等方式,“問計於民、問道於賢” 廣泛聽取社會意見,並在此基礎上 對字表進行了修改完善。五是遵循規律 注重漢字規範的科學性。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 遵循漢字發展和應用的客觀規律,運用語料庫技術等現代化手段 充分論證、科學定量、合理分級,吸收社會相關研究成果與實踐經驗 提高漢字規範的科學性。六是充分考慮港澳台地區和海外華人漢字應用的實際情況 兼顧漢字應用的國際需求,盡量避免擴大差異。

   五、關於字表的內容。 《通用規範漢字表》包括主表和附表兩部分。

  主表共收8105字 分為三級:一級字表為常用字集,收字3500個 主要滿足基礎教育和文化普及的基本用字需要,也可以作為義務教育階段的識字標準 二級字表收字3000個,常用度僅次於一級字 一、二級字表合計6500字,主要滿足出版印刷、信息處理等方麵和社會生活的一般用字需要 三級字表收字1605個,是姓氏人名、地名、科學技術術語和中小學語文教材文言文用字中未進入一、二級字表的較通用的字 主要滿足與大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專門領域的用字需要。

  附表有兩個:《規範字與繁體字、異體字對照表》和《<通用規範漢字表>筆畫檢字表》。

   六、關於字表的特點。 與以往漢字規範相比 《通用規範漢字表》有四個主要特點:一是集多個字表於一體,方便大眾使用 通過對以往漢字規範的整合、優化,滿足信息化時代漢字應用實際需求 調適已有各規範之間相互矛盾之處,用一個字表覆蓋了以往多個字表的功能 全麵整合,大大方便了群眾的使用 二是運用現代科技手段,科學定量、收字和分級 遵循漢字發展和應用的客觀規律,運用語料庫技術等現代化手段 對漢字進行科學定量和合理分級,滿足不同領域的用字需求 三是增收專門領域用字,適應信息化時代各領域用字的新需求 通過向公安部、民政部等相關部門和群眾征集用字,收錄了較為通用的姓氏人名用字、鄉鎮以上地名用字、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科學技術術語用字和中小學教材文言文用字 盡量滿足各類證件製作用字和醫藥、氣象、環境等學科門類專業用字的需要。四是梳理漢字的簡繁、正異關係 以附表形式呈現了規範字與繁體字、異體字之間的對應關係,方便海峽兩岸及港澳地區信息交流和海外華人的漢字應用 字表本著以人為本的精神,還調整恢複了45個異體字,如“淼、喆、堃”等 滿足了人們在人名、地名命名等方麵的用字需要。

  貫徹《通用規範漢字表》 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希望相關部門認真做好字表的貫徹落實 重點做好教育教學、信息處理和新聞出版等領域的實施,確保教材、計算機字庫、漢語工具書平穩有序地實施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