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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嶽陽縣政府投資項目工程變更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來源:嶽陽縣政府門戶網 發布時間:2024-05-19 14:47 瀏覽次數:1

YYDR—2022—01008




  嶽縣政辦發〔2022〕9號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嶽陽縣政府投資項目工程變更

  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及駐縣各相關單位:

  《嶽陽縣政府投資項目工程變更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5月19日

  (此件主動公開)

  嶽陽縣政府投資項目工程變更管理

  實施細則(試行)

  第一條  為加強我縣政府投資項目工程變更(以下簡稱工程變更)管理,規範工程變更審批程序,杜絕隨意變更等現象,節約財政資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政府投資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湖南省建設工程計價辦法》《湖南省建築工程材料預算價格編製與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製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於本縣行政區域內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變更。政府投資項目的範圍以《嶽陽縣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為準。

  第三條  工程變更應嚴格遵循“先批準,後變更;先設計,後施工”程序,實行“分類管理,分級審批”。嚴格限製政府投資項目變更,不得隨意增加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

  第四條  成立嶽陽縣政府投資項目工程變更管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縣長任組長,常務副縣長任常務副組長,其他副縣長任副組長,縣紀委監委分管負責人,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水利局、縣教體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縣分局)等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對嶽陽縣政府投資工程變更行使管理決策權。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工程變更辦”)設在縣發改局,由縣發改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縣工程變更辦具體負責工程項目變更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第五條   工程變更符合《嶽陽縣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情形的,可按照規定程序申請工程變更。

  因工程谘詢單位、設計單位、評估單位、招標代理單位、勘察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備材料供應商等參建單位過錯等原因造成工程變更的,應當先查清原因、分清責任,由相關單位按規定對參建單位及責任人作出處理意見,待處理意見落實後,由縣工程變更辦按程序報縣人民政府審定。

  第六條  本縣行政區域內政府投資項目變更根據變更金額的大小分為一般工程變更、較大工程變更、重大工程變更、特殊變更。

  (一)一般變更:工程變更額累計在4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按程序報分管副縣長審批;

  (二)較大變更:工程變更額累計在40萬元以上(不含本數)100萬元以下(不含本數)的,按程序報分管副縣長初審,常務副縣長審定;

  (三)重大變更:工程變更額度達到100萬元以上(含本數)的為重大工程變更,按程序報分管副縣長初審,常務副縣長審核,縣長審定或提請縣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四)特殊變更:在合同之外新增、可與主體單獨分割的項目,報分管副縣長初審,常務副縣長審核,縣長審定或提請縣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後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工程變更申請在相關資料手續齊全的情況提出,其審批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5個工作日。

  未按規定履行變更程序的一律不得納入項目結算;考慮項目固定成本和邊際利潤因素,對已按程序批準的變更增加部分按合同約定結算。

  第七條   一般工程變更由項目建設單位填寫工程變更申報表(附件1),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後,按工程變更審批表(附件2)的程序報分管副縣長審批。

  較大工程變更由項目建設單位填寫工程變更申報表(附件1),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後,按工程變更審批表(附件3)的程序報分管副縣長初審,常務副縣長審定。

  重大工程變更由項目建設單位填寫工程變更申報表(附件1),按程序報分管副縣長初審,常務副縣長審核,縣長審定或提請縣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附件4)。

  特殊變更由項目建設單位填寫工程變更申報表(附件1),報分管副縣長初審,常務副縣長審核,縣長審定或提請縣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後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附件4)。

  建設單位按上述程序辦理相關工程變更審批後,應當向縣工程變更辦提交項目建設單位集體研究決定的會議記錄、變更設計文件、變更預算、項目主管部門審批意見等資料備案。

  第八條  一般工程變更、較大工程變更、重大工程變更、特殊變更項目提請審批時,項目建設單位根據工程變更具體情況提供下列資料,並對變更內容的真實性和合理性負責:

  (一)工程變更情況總體說明。總體說明須包含項目基本情況、變更原因、責任分析等。

  (二)工程變更申報表。申報表須經建設、監理、設計、施工等單位簽字蓋章。

  (三)涉及地質條件的變更工程地質勘察資料。

  (四)工程變更部位的原施工圖紙和變更後的設計方案、圖紙。

  (五)重大設計變更的專家論證意見及會議紀要。

  (六)經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審核同意的工程變更造價清單和預算書。

  (七)工程變更現場影像、圖片資料。

  (八)招投標文件、施工合同(包括預算書)。

  (九)其他必要的補充資料。

  第九條  工程變更涉及隱蔽工程的,其驗收記錄、工程量計算應在分項工程被隱蔽前完成複核,並附詳圖和工程量計算方式,提供有明顯標示尺度的影像資料,經辦人、建設單位管理人員及監理人員應在附件上簽字。簽章不全或者意見簽署不規範的,在進行工程結算審查時不予認可。

  第十條   屬於應急、搶險工程的變更,可先進行應急、搶險處理,並自處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工程變更申報手續。除此之外,嚴禁先實施變更,後補辦手續。

  第十一條   同一事項的變更應集中申報,不得肢解拆分申報。不得以工程變更名義,通過簽訂補充合同的形式肢解工程或增加工程量,規避招投標。

  第十二條  工程變更嚴格按設計及相關規範計價,行業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三條   經縣人民政府批準的工程變更金額作為預算控製、資金撥付的依據,實行“先審核,後變更,再付款”的工作程序。未按本實施細則規定程序和要求報批的,財政部門不予撥付工程變更增加的資金。

  第十四條  工程變更後,若原承建單位的施工資質不能滿足工程變更的需要,或工程變更新增項目具備獨立招標條件的,應當重新招標。

  第十五條  嚴格控製工程變更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支付比列原則上與原合同支付比列保持一致。未經批準的工程變更不得支付進度款。

  第十六條  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造價谘詢等參建單位有下列情況的,除承擔合同規定的責任外,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按職責依法依規追究其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勘察單位因工程地勘報告與現場實際嚴重不符,造成工程造價增加的;

  (二)設計單位因設計出現重大失誤或在施工階段未經批準隨意變更設計造成工程造價增加的;

  (三)施工企業違反規定程序擅自變更工程設計,施工造成質量安全事故或重大損失的;

  (四)監理單位未從安全、進度、質量及合同管理等方麵,嚴格審查有可能造成工程造價增加的問題,向建設單位提供合理化建議,造成工程造價增加的;

  (五)造價谘詢單位出具虛假造價文件,串通作弊,故意抬高或壓低工程造價的;工程量清單或控製價誤差超出相關規定的;不按相關規定和計價管理規定編製預結算,亂審、漏審、錯審的。

  第十七條  項目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行政監督部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凡屬弄虛作假、擅自變更等行為造成損失的,按相關程序移交縣紀委監委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不按規定權限和要求報批工程變更的;

  (二)未經審查批準或審查未通過,擅自實施工程變更的;

  (三)將工程變更實行化整為零,規避審批的;

  (四)弄虛作假,提供虛假工程變更,造成投資損失浪費的;

  (五)應保存的工程變更資料未妥善保存的;

  (六)其他違反工程變更規定的行為。

  第十八條  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審計局和縣紀檢監察機關、各行業主管部門,應切實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工程變更的監督管理。凡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失職瀆職、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的,依法追究其紀律和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  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之前印發的相關文件與本實施細則規定不一致的,以本實施細則為準。

  附件 1

  嶽陽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工程變更申報表

  申報單位:                  申報時間:              單位:元

項目名稱

建設單位

設計單位

監理單位

施工單位

概算金額

合同金額

累計已批準

變更金額

本次變更

申報金額

變更類別

¨一般工程變更;¨較大工程變更;¨重大工程變更;

¨特殊工程變更。(請在¨內打“√”)

變更事項、事由及申報變更金額:

監理單位意見


 單位公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設計單位意見

 

 單位公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意見

         

     單位公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建設單位意見

          

   單位公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注:1.變更事項及變更理由簡明扼要,表格不夠可附另冊詳細說明。

  2.本表由建設單位填報。

  附件2

  嶽陽縣政府投資項目一般工程變更審批表

  時間:                                         單位:元

項目名稱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設計單位

監理單位

概算金額

合同金額

累計已批準

變更金額

本次變更

申報金額

變更事項、事由:

項目主管

部門意見

     

單位公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縣政府投資

工程變更管

理辦公室意

                         

負責人(公章):

              年    月    日

分管副縣

長意見

備注

  附件3

  嶽陽縣政府投資項目較大工程變更審批表

  時間:                                       單位:元

項目名稱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設計單位

監理單位

概算金額

合同金額

累計已批準

變更金額

本次變更

申報金額

變更事項、事由:

項目主管

部門意見

  

  單位公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縣政府投資

工程變更管

理辦公室意

  

  單位公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分管副縣

長意見

常務副縣

長意見

備注

  注:本表適用於較大工程變更。根據需要,專家評審作為工程變更審批文件的附件。

  附件4

  嶽陽縣政府投資項目工程

  變更審查表

  項目名稱:

  業主單位:

  聯 係 人:

  聯係電話:

  嶽陽縣工程變更管理辦公室

  二○二   年   月   日


  嶽陽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工程變更審查表

  日期:    年   月   日                            單位:元

項目名稱

變更申

請編號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設計單位

監理單位

概算金額

(元)

合同金額

(元)

累計已批準

變更金額

(元)

本次變更申報金額(元)

變更事項、事由:

聯合會

審結論

聯合

會審

參與

單位

意見

項目建設單位:

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意見:

縣住建局意見:

聯合

會審

參與

單位

意見

縣自然資源局意見(涉及規劃選址):

縣財政局意見:

 縣審計局意見:

縣發改局意見:

縣紀委監委意見:

縣工程變更辦意見

分管副縣長意見

常務副縣長意見

縣長

意見

  注:本表適用於重大工程變更和特殊變更,專家評審及部門聯審會會議紀要和政府常務會會議紀要(特別重大工程變更)作為工程變更審批文件的附件。



------- 抄  送:縣委各部門,縣人武部,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 辦公室,縣紀委監委、縣人民法院,縣檢察院。

----------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5月2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