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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嶽陽縣糧食應急預案的通知

來源:縣政府辦公室 發布時間:2022-03-29 15:36 瀏覽次數:1

YYDR—2022—01003

 

 

 

 

 

 

 

 

嶽縣政辦發〔2022〕3號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嶽陽縣糧食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及駐縣各單位:

《嶽陽縣糧食應急預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3月29日

嶽陽縣糧食應急預案

目    錄

1.總則

1.1 編製目的

1.2 編製依據

1.3 適用範圍

1.4 工作原則

2.應急指揮體係及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

2.2 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3.監測預警

3.1 監測預警係統

3.2 應急報告

4.應急響應

4.1 等級劃分

4.2 應急響應啟動

4.3 應急響應

4.4 應急結束

5.善後工作

5.1 總結評估

5.2 應急經費和清算

5.3 應急補償、補助和撫恤

5.4 應急能力恢複

6.應急保障

6.1 糧食應急儲備

6.2 糧食應急保障係統

6.3 糧食主渠道保障

6.4 應急設施建設和維護

6.5 通信保障

7、監督管理

7.1 宣傳、培訓和演練

7.2 獎勵與責任追究

7.3 監督檢查

8.附則

8.1 名詞術語解釋

8.2 預案管理與更新

8.3 預案製定與實施

9.附錄

9.1 嶽陽縣地方儲備糧承儲企業名單

9.2 嶽陽縣糧食應急加工企業名單

9.3 嶽陽縣糧食應急供應企業名單

1.總則

1.1  編製目的

有效監測和控製全縣糧食市場異常波動,保持糧食市場價格基本穩定,確保糧食市場正常供應和穩定。

1.2  編製依據

《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4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糧食應急預案>的函》(國辦函〔2005〕57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糧食應急預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18〕23號)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本縣行政區域內出現糧食應急狀態時,對原糧及成品糧(含小包裝食用植物油)采購、儲存、調撥、加工、運輸、供應和進出口等方麵的應對工作。

1.4  工作原則

縣商務糧食局及相關部門在縣委、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糧食事權對糧食應急工作各負其責;切實加強對糧食市場的跟蹤監測,認真做好應對準備;出現糧食應急狀態時,及時作出應急反應,迅速、果斷采取措施處置。

2.應急指揮體係及職責

縣人民政府設立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構,負責領導、組織和指揮全縣糧食應急工作。各鄉鎮確定一名主管農業的副職負責本轄區內糧食應急工作的協調配合。

2.1  應急組織機構

縣人民政府設立嶽陽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以下簡稱“縣糧食應急指揮部”),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任指揮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縣商務糧食局局長、縣發改局局長任副指揮長,縣應急管理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統計局、縣融媒體中心、縣農發銀行、嶽陽縣榮家灣糧庫有限公司、湖南嶽陽洞庭湖米業有限公司、中糧米業(嶽陽)有限公司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縣糧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商務糧食局,由縣商務糧食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  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  縣糧食應急指揮部

啟動並終止應急響應;建立健全糧食市場監測預警係統和糧食應急工作責任製;督查和指導縣有關部門(單位)和鄉鎮人民政府糧食應急工作;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縣有關部門報告事態發展變化情況,並通報縣直相關部門(單位);完成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2.2  縣糧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承擔縣糧食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根據應急狀態下全縣糧食市場動態,向縣糧食應急指揮部提出相應的處置工作建議;聯係縣糧食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縣直有關部門(單位)開展糧食應急工作;綜合匯總有關情況,起草相關文件和簡報;完成縣糧食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2.3  縣糧食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縣商務糧食局  負責監測市場糧情;會同縣財政局、縣發改局完善縣級儲備糧的管理和動用機製,及時提出動用縣級儲備糧(含縣級成品糧,下同)的建議;負責應急糧源的組織、采購、儲存、加工、調運和供應等;實施最高、最低庫存量管理;

縣發改局  會同縣商務糧食局負責糧食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做好糧食市場調控工作,必要時向縣人民政府提出縣級儲備糧動用方案;會同縣商務糧食局等部門(單位)負責糧食市場供求形勢的監測和預警分析,建立糧食供需抽查製度,發布糧食生產、消費價格、質量等信息;負責糧食價格監測分析預警,必要時提出采取其他價格幹預措施的建議,經批準後組織實施。

縣應急管理局  負責信息傳輸和共享,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負責應急管理和培訓工作;建立並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製度;

縣公安局  負責維護糧食供應場所的治安秩序,確保調運糧食應急車隊的道路交通暢通;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及時打擊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

縣財政局  負責對縣本級糧食應急加工、應急供應網點建設、維護,設備配置,應急演練及宣教培訓等給予必要經費支持,並視各地當年糧食應急事務發生情況及應對處置效果酌情給予獎勵。

縣交通運輸局  根據糧食應急工作需要,保障應急糧食的運輸暢通。

縣農業農村局  負責掌握糧食生產情況,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糧食產量,促進產需基本平衡。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負責糧食市場及流通環節糧油食品安全監管;負責依法打擊糧油經營活動中的無照經營、超範圍經營及銷售活動中的囤積居奇、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維護市場秩序;負責糧食加工環節監管,依法查處加工環節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摻雜使假等違法行為;負責價格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保持市場價格穩定。

縣統計局  負責組織實施農業產值、糧食產量、批發和零售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統計數據,並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谘詢建議,做好糧食統計監測和應急工作。

縣委宣傳部  負責開展糧食突發事件新聞報道,做好媒體記者的組織、管理、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等工作。

縣農發銀行  負責落實采購、儲存、加工、調撥、供應應急糧食所需貸款。

縣內相關糧儲和加工企業 負責縣級儲備糧動用計劃的執行;做好應急糧食加工、供應工作。

3.監測預警

3.1  監測預警係統

縣商務糧食局、縣發改局會同縣有關部門(單位)建立健全全縣糧食監測預警係統,加強對縣內外糧食市場供求形勢的監測和預警分析,隨時掌握糧食市場供求和價格動態變化情況,及時向縣糧食應急指揮部報告主要糧食品種的生產、庫存、流通、消費、價格、質量等信息,為製定糧食生產、流通和消費政策提供依據。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相關部門單位要對轄區內或行業領域內的糧食生產、需求、庫存、價格及糧食市場動態加強實時監測分析,按相關要求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監測情況,尤其是要對糧食市場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自然災害和其他突發事件加強跟蹤監測,及時報告緊急情況。

3.2  應急報告

縣商務糧食局、縣發改局建立健全糧食市場異常波動應急報告製度。對發生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進而引發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發生重大傳染性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等突發事件進而引發公眾恐慌和糧食市場異常波動,及其他引發糧食異常波動的情形,縣商務糧食、發改等部門應立即調查核實,及時報告縣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並通報相關部門(單位)。

4.應急響應

4.1  等級劃分

糧食應急狀態按其影響範圍和程度劃分分一般應急狀態(Ⅳ級)、較大應急狀態(Ⅲ級)、重大應急狀態(Ⅱ級)、特別重大應急狀態(Ⅰ級)四個級別。

4.1.1  一般應急狀態(Ⅳ級)

在本縣範圍內出現糧食應急狀態,以及縣人民政府認為需要以一般應急狀態來對待的情況。

4.1.2 較大應急狀態(Ⅲ級)

按市級糧食應急預案執行。

4.1.3  重大應急狀態(Ⅱ級)

按省級糧食應急預案執行。

4.1.4  特別重大應急狀態(Ⅰ級)

按國家級糧食應急預案執行。

4.2  應急響應啟動

出現Ⅳ級、Ⅲ級、Ⅱ級、Ⅰ級糧食應急狀態時,分別由縣、市、省、國家級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構啟動應急響應。

4.3  應急響應

4.3.1  一般應急狀態(Ⅳ級)響應

4.3.1.1出現Ⅳ級應急狀態,由縣糧食應急指揮部報告縣人民政府批準後,啟動縣糧食應急預案,對應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並向市人民政府和市糧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有關情況。

4.3.1.2  縣糧食應急預案啟動後,縣商務糧食應急指揮部要根據糧食市場出現的應急狀態,立即采取措施,增加市場供應,平抑糧價,保證供應。必要時動用縣級儲備糧或社會臨時征用糧食,並將情況通報縣直有關部門(單位)。其內容主要包括如下幾個方麵:

(1)動用縣級儲備糧的品種、數量、質量、庫存成本、銷售價格。一次動用縣級儲備糧1000噸以下的,按《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嶽陽縣縣級儲備糧管理辦法〉的通知》(嶽縣政辦發〔2018〕3號)相關規定,由縣商務糧食局向縣人民政府提出動用縣級儲備糧建議,由縣商務糧食局會同縣發改局、縣財政局提出動用方案,報縣人民政府批準。

(2)動用縣級儲備糧的資金安排、補貼來源。

(3)動用縣級儲備糧的使用安排和運輸保障,如實物調撥、加工供應、市價銷售、低價供給或無償發放,以及保障運輸的具體措施等。

(4)其他配套措施。

4.3.1.3  縣糧食應急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迅速采取各項應急措施。

(1)縣糧食應急指揮部應隨時掌握糧食應急狀態發展情況,迅速采取應對措施,做好應急行動部署。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縣人民政府和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並通報縣直有關部門(單位)和相關鄉鎮人民政府。必要時會同縣融媒體中心及時、準確、客觀、全麵的發布相關信息,正確引導糧食生產、供求和消費,緩解社會緊張心理,確保社會穩定。

(2)縣商務糧食局負責組織應急糧食和縣級儲備糧動用計劃的執行,具體落實糧食出庫地點,及時擬定上報重點運輸計劃,會同縣有關部門(單位)合理安排運輸,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將糧食調撥到位。縣級儲備糧實行送貨製或取貨製,調運費用由調入方負擔。並將有關落實情況通報縣糧食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3)縣內出現糧食供不應求且縣級儲備不足時,由縣人民政府按程序申請動用上級儲備糧。

(4)縣糧食應急指揮部依法依規統一征用糧食經營者的糧食、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並依法予以補償。有關部門(單位)以及個人應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必要時在重點地區對糧食實行統一發放、分配和定量銷售。

4.3.1.4 各糧食應急工作機構接到縣糧食應急指揮部通知後,要立即按照職責迅速采取應急措施,落實有關工作職責。

(1)進入縣級應急狀態後,應24小時監測縣域糧食市場動態,並及時將情況上報縣人民政府和縣糧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縣直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能分工,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做好糧食調配、加工和供應工作,加強市場監管,維護糧食市場秩序。

(3)迅速執行縣糧食應急指揮部下達的各項指令。

4.3.2  較大應急狀態(Ⅲ級)響應

按市級糧食應急預案和相關指令執行。

4.3.3 重大應急狀態(Ⅱ級)響應

按省級糧食應急預案和相關指令執行。

4.3.4 特別重大應急狀態(Ⅰ級)響應

按國家級糧食應急預案和相關指令執行。

4.4 應急結束

根據國家、省、市終止實施應急預案指令結束相應響應等級,或縣內糧食市場恢複正常後,縣糧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縣糧食應急指揮部提出終止實施糧食應急Ⅳ級響應建議,經批準後,及時終止應急響應,宣布應急結束。

5.善後工作

5.1  總結評估

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及有關部門(單位)及時對糧食應急工作情況進行總結評估,研究改進措施,提高糧食應急能力。

5.2  應急經費和清算

縣財政局會同縣直有關部門(單位),對應急動用縣級儲備糧發生的價差、貸款利息和費用開支進行審核後,及時清算。對應急動用的縣級儲備糧占用的貸款,由縣農發行會同縣商務糧食局清算並收回貸款。

5.3  應急補償、補助和撫恤

由縣、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對因參與應急處置致病、致殘、傷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助和撫恤;對參與應急處置的人員給予適當補助;對應急處置期間調集、征用有關單位、企業和個人的物資、費用和勞務依法給予補償。

5.4  應急能力恢複

根據應急狀態下對糧食的需要和動用等情況,及時采取促進糧食生產、增加糧食收購或適當進口等措施,補充縣級糧食儲備及商業庫存,恢複糧食應急能力。

6.應急保障

6.1  糧食應急儲備

完善地方糧食儲備製度,保證必要的縣級儲備規模和企業周轉庫存,增強對本縣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

6.1.1  進一步優化縣級儲備糧的布局和品種結構,加強縣級儲備糧的管理。縣人民政府應按照“產區保持三個月銷量,銷區保持六個月銷量”的要求,建立和充實地方糧食儲備,並根據市場需求情況及糧食應急的需要,優化儲備布局和品種結構。

6.1.2  縣人民政府按照保證本級城市10天以上市場供應量的要求建立成品糧(含小包裝食用植物油)儲備,增強應對市場波動的能力。

6.1.3  所有糧食經營企業均應按要求,保持必要的糧食庫存量,並按相關規定承擔糧食最低和最高庫存義務。縣商務糧食局應加強對糧食經營企業庫存的監督檢查。

6.2  糧食應急保障係統

6.2.1  建立健全糧食應急加工保障網絡。按照統籌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則,根據糧食應急加工的需要,由縣商務糧食局掌握聯係,並扶持一些靠近糧源及重點銷售地區,交通便利,設施較好且常年具備加工能力的大中型糧油加工企業,作為應急加工指定企業,承擔應急糧食加工任務。

6.2.2  建立和完善糧食應急供應網絡。根據我縣城鎮居民和城鄉救濟糧食供應的需要,按照國家“每10萬人口至少設立1個應急供應點”的要求,完善糧食應急銷售和發放網絡。縣商務糧食局要選擇認定一些信譽好的國有或國有控股糧食零售網點和軍供網點及連鎖超市、商場和其他糧食零售企業,委托其承擔應急糧食供應任務,並實行掛牌管理。

6.2.3  建立糧食應急儲運網絡。根據糧食儲備、加工設施、供應網點的布局,科學規劃,建立糧食應急儲運網絡。由糧食、交通運輸等部門(單位)選擇一些經營信譽好、運力調度能力強的運輸企業,委托其承擔應急運輸任務;提前確定好運輸線路、儲存地點、運輸工具等,確保應急糧食運輸。進入糧食應急狀態後,對應急糧食要優先安排計劃、優先運輸,並確保應急糧食運輸暢通。

6.2.4  縣商務糧食局應與縣級儲備糧承儲企業以及應急指定加工和供應企業簽訂書麵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並隨時掌握企業動態;應急加工與供應指定企業名單報省、市糧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糧食應急預案啟動後,指定的應急加工和供應企業應服從統一安排和調度,確保應急糧食的重點加工和供應。

6.2.5  縣商務糧食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在縣本級現有糧食儲備庫庫容不足的情況下,合理規劃布局,加大投入,通過新建、改建、擴建,不斷增加糧食儲備庫庫容。

6.3  糧食主渠道保障

在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體製,形成統一、規範、有序的市場體係的同時,充分發揮國有或國有控股糧食企業在糧食應急調控中的主渠道作用。並通過改革體製、創新機製,給予相應的政策支持,改善基礎設施和技術力量,使國有或國有控股糧食企業成為糧食應急調控的主體。

6.4  應急設施建設和維護

縣人民政府加強對應急糧食加工、供應和儲運企業的支持力度,做好應急設施的建設和維護,確保糧食應急的需要。

6.5  通信保障

參與糧食應急工作的縣直各部門(單位)應在糧食應急狀態期間實行24小時值班,並確保通訊聯絡暢通。

7.監督管理

7.1  宣傳、培訓和演練

縣商務糧食局負責加強對本預案的宣傳和培訓,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提高糧食應對能力。

7.2  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糧食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且造成嚴重損失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3  監督檢查

縣應急管理局、縣商務糧食局會同縣直有關部門(單位)對本預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障應急措施到位。

8.附則

8.1  名詞術語解釋

糧食應急狀態是指因各類突發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糧食供求關係突變,在較大地域範圍內出現群眾大量集中搶購、糧食脫銷斷檔、價格大幅上漲等糧食市場急劇波動的狀況。

8.2  預案管理與更新

製訂本預案的法律和文件依據如有重新修訂,按修訂後的執行。縣商務糧食局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提出修改意見後報縣人民政府修訂。

8.3  預案製定與實施

本預案由縣商務糧食局製定,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9.附錄

9.1  嶽陽縣地方儲備糧承儲企業名單

1.嶽陽縣榮家灣糧庫有限公司

2.湖南嶽陽洞庭湖米業有限公司

3.中糧米業(嶽陽)有限公司

9.2  嶽陽縣糧食應急加工企業名單

1.中糧米業(嶽陽)有限公司

2.湖南嶽陽洞庭湖米業有限公司

3.嶽陽縣金可可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4.擁軍麵業(湖南)有限公司

5.嶽陽縣西衝生態米業有限公司

6.嶽陽縣誠愛米業有限公司

9.3  嶽陽縣糧食應急供應企業名單

1.中糧米業(嶽陽)有限公司

2.嶽陽縣金可可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3.擁軍麵業(湖南)有限公司

4.嶽陽縣西衝生態米業有限公司

5.嶽陽縣誠愛米業有限公司

6.嶽陽金福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7.湖南世紀綠農業有限公司

8.湖南微潤農業科技有限公司

9.嶽陽縣筻口老街米廠

10.湖南豐年農業科技有限公司

 

 

 

 

 

 

 

 

 

 

 

 

 

 

 

 

 

 

抄  送:縣委各部門,縣人武部,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縣人民法院,縣檢察院。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3月2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