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體局與相關部門的職責邊界 | ||
| 管理事項:學校食品安全監管 | ||
| 職責分工: | ||
| 相關部門 | 職責分工 | 案例 |
| 食藥監局 | 負責學校餐飲服務和食品流通行政許可並實施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依法核發《餐飲服務許可證》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組織開展學校食品安全示範創建活動;對學校食品安全工作進行督導、檢查,調查處理學校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建立和完善信息通報製度,及時將學校食堂許可情況、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情況等向教育行政部門通報。 |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2.《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國務院批準, 國家教育委員會令第10號、衛生部令第1號) |
| 教育體育局 | 將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工作計劃及專項督導評估指標;對師生和學校食品經營服務管理與從業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指導學校食品安全示範創建工作;督促學校落實監管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配合縣藥品監督局開展學校食品安全檢查,調查處理學校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 |
| 衛生健康 局 | 負責學校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標準製訂。 | |
| 案例:市藥品監管局聯合市教育局下發通知,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為期一個月的中高考期間餐飲食品安全專項檢查行動。教育行政部門在確定考生和監考工作人員就餐點之前要征詢當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意見,並及時將設立考點的詳細地址、考生人數、考生和監考工作人員就餐情況等相關信息通知當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在中高考前開展學校食堂、考生和監考工作人員就餐單位、學校周邊餐飲服務單位,以及考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全麵檢查,認真排查消除各類食品安全隱患。教育行政部門加強對考點及考生就餐點的巡查,及時收集整理考生及家長反映的餐飲食品安全問題,並將有關情況及時通報當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製定中高考期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工作,快速穩妥處置發生的食物中毒事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