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嶽陽縣林業局部門責任清單 | |||
| 序號 | 主要職責 | 具體工作事項 | 備注 |
| 1 | 負責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複的監督管理 | 擬訂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複的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 | |
| 組織開展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 | |||
| 2 | 組織林業生態保護修複和造林綠化工作 | 組織實施林業重點生態保護修複工程 | |
| 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 | |||
| 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 | |||
| 組織指導林木花卉工作 | |||
| 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 | |||
| 製定除治森林病蟲害的實施計劃,並組織好交界地區的聯防聯治,對除治情況定期檢查 | |||
| 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 |||
| 承擔縣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 |||
| 3 | 負責森林、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 | 組織全縣森林、濕地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分析和統計 | |
| 擬訂森林、濕地資源保護發展的政策措施 | |||
| 組織編製並監督執行全縣森林采伐限額 | |||
| 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 | |||
| 指導編製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 | |||
| 指導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 | |||
| 管理國有森林資源 | |||
| 指導監督林木憑證采伐、運輸 | |||
| 承擔古樹名木保護工作 | |||
| 指導基層林業站的建設和管理 | |||
| 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複工作 | |||
| 擬訂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標準 | |||
| 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濕地資源調查、監測和評估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布相關情況。 | |||
| 開展濕地動態監測,並在濕地資源調查和監測的基礎上,建立和更新濕地資源檔案 | |||
| 開展生態旅遊等利用濕地資源的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 |||
| 協調、組織、開展濕地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濕地保護管理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承擔濕地有害生物防治的具體工作。 | |||
| 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 |||
| 4 | 負責監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 | 組織開展荒漠調查 | |
| 組織擬訂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規劃 | |||
| 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 | |||
| 組織、指導建設項目對土地沙化影響的審核 | |||
| 組織沙化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 | |||
| 5 | 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 | 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物資源調查 | |
| 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複發展、疫源疫病監測 | |||
| 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 | |||
| 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 |||
| 6 | 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 | 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序報批 | |
| 負責國有林場監督管理 | |||
| 承擔權限內國家公園設立、規劃、建設和特許經營等工作 | |||
| 7 | 負責推進林業改革相關工作 | 監督實施集體林權製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改革 | |
| 落實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 | |||
| 開展退耕還林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 |||
| 8 | 指導開展林業產業工作 | 指導林下經濟產業建設,組織指導培育油茶、楠竹資源培育,指導森林旅遊、森林食品、油茶、楠竹、家具加工業發展,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 | |
| 組織省級林業龍頭項目申報,開展林業產業統計 | |||
| 擬訂林業資源優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監督實施相關林業產業標準,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 |||
| 9 | 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負責林木種子、種苗的管理工作 | 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 | |
| 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 | |||
| 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 | |||
| 監督林木種苗、草種質量 | |||
| 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 |||
| 10 | 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 | 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 | |
| 指導全縣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 | |||
| 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督管工作 | |||
| 11 | 負責全縣森林防火工作 | 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製森林火災防治規劃、標準並指導實施 | |
| 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火情早期處理等工作並督促檢查 | |||
| 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 | |||
| 12 | 監督管理林業資金和國有資產 | 提出林業預算內投資、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縣政府規定權限,審核縣級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投資項目 | |
| 組織實施林業生態補償相關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