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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年產3萬方商品混凝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進行審查的公示

來源:未知來源 發布時間:2017-03-29 00:00 瀏覽次數:1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對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自本通知公示之起5個工作(2017-3-29至4-5)。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內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聯係電話:0730-7663018(行政審批大廳環保窗口)、0730-7663070(嶽陽縣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通訊地址:湖南省嶽陽縣長風路(嶽陽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環保窗口)

郵    編:414100

 

項目名稱

-產3萬方商品混凝土建設項目

建設地點

嶽陽縣柏祥鎮七一村

建設單位

嶽陽縣恒固混凝土有限公司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長沙振華環境保護開發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

嶽陽縣恒固混凝土有限公司擬在嶽陽縣柏祥鎮七一村新建-產3萬方商品混凝土建設項目,項目占地麵積5400平方米,總投資580萬元。項目由主體工程、儲運工程(包括分倉料場、砂礫堆區、煤灰罐、水泥罐等)、輔助工程、公用工程、環保工程等組成。項目以水泥、河沙、碎石、粉煤灰、混泥土外加劑等為原料,經配料、攪拌/推進、出料等工序生產水泥混凝土,項目設計生產規模為-產水泥混凝土3萬噸。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對策和措施

1.加強水汙染防治。按照“清汙分流、雨汙分流”原則設計、建設項目區域內的雨水及汙水管網。初期雨水收集後經沉澱處理外排至周邊水塘;項目無生產廢水產生,運行期產生的生活汙水經化糞池處理後達《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05)相關標準後澆灌農作物,不外排。

2. 加強大氣汙染防治。原料筒庫粉塵經震動式除塵器處理達《水泥工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要求後經15m高排氣筒排放;筒倉放空口、卸車堆場、運輸車輛等產生的無組織粉塵,采取灑水抑製、廠內道路硬化、及時清掃路麵等措施處理後,確保無組織排放的粉塵滿足《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廠界濃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煙經油煙淨化裝置處理後達《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的排放標準。

3. 加強噪聲汙染防治。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消聲、減振、密封等措施;加強對設備的維護和保養;確保項目場界噪聲達《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要求。

4.強化固廢處置措施。在車間內設置規範的臨時貯存間,對廢棄物進行分類暫存,並全部進行綜合利用或妥善處置。其中除塵器收集的粉塵、沉澱池底部沉澱渣收集後回用於生產;不合格產品綜合利用,用於路基填土或場地平整;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統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