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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嶽陽縣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年產三十萬立方米預拌混凝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複

來源:未知來源 發布時間:2016-07-12 00:00 瀏覽次數:1

嶽陽縣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產三十萬立方米預拌混凝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有關附件收悉。經研究,批複如下:

一、嶽陽縣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擬於嶽陽縣榮家灣鎮周謝村(榮寶路與S201交匯處東南角)新建-產三十萬立方米預拌混凝土建設項目,總投資2000萬元,工程總占地麵積14166.1m2,項目總建(構)築麵積1900m2,建設內容包括攪拌站、堆料場(礫石堆場)、綜合樓(包括辦公、員工宿舍)、食堂、機修車間、配電間、門崗磅房,並配套建設廠區道路、綠化、給排水、供電等基礎設施。環保工程包括二級沉澱+化糞池、倉頂式除塵器、多箱式布袋除塵器+高於筒倉3m排氣筒(高於15m)、危險廢物暫存間。主要工藝為:各種原料經計量、配料、入計量泵後送入混凝土車,最後送建築工地。項目內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選址符合榮家灣鎮總體規劃,根據湖南道和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製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內容、結論和專家評審意見,從環境保護方麵考慮,此項目可行,同意項目按報告表中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工藝和擬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進行建設。

二、為防止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項目在建設和運營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環境保護“三同時”製度的要求,認真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汙染防治措施和風險防範措施,確保各項汙染物實現長期穩定達標排放,著重落實以下環保要求:

1、做好施工期環境保護工作。一是加強施工管理,注意文明施工,定時對施工場地灑水;采取灑水、覆蓋篷布和設置防塵網等防塵措施,並避免大風天氣作業,減少物料裝卸、運輸、堆放、拌和等過程中產生的粉塵對環境汙染;合理選擇建築材料的運輸路線,易產生揚塵的散裝物料、渣土和建築垃圾的運輸必須進行密閉式運輸並盡量避開靠近居民的道路;嚴格控製在施工場地拌製混凝土,選擇商品混凝土和預拌混凝土。二是盡量縮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聲設備的作業時間,設置圍牆,利用場區圍牆消聲及距離衰減減少噪聲對環境影響。三是施工廢水回用於灑水降塵,不外排,施工人員生活汙水經化糞池處理後用作農肥,綜合利用。四是產生的廢棄碎磚、石建築垃圾用於路麵平整,施工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運往生活垃圾處理中心處理,嚴禁棄土與建築垃圾亂堆亂倒。

2、加強水汙染防治。按照“清汙分流、雨汙分流”原則設計、建設項目區域內的雨水及汙水管網,並設計建設初期雨水切換裝置。初期雨水經收集後經二級沉澱池沉澱後作為配料用水綜合利用,不外排;雨水在廠區內匯集後,由雨水溝排入南側水塘;混凝土配料水全部進入商品混凝土,不產生廢水;作業區、設備衝洗廢水經沉澱池後作為配料用水,不外排;生活廢水經化糞池處理後人工清掏用作農肥。

3.加強大氣汙染防治。項目生產過程中各粉塵產生點分別設置除塵裝置進行除塵處理,其中水泥倉頂產生的粉塵經倉頂式除塵器處理後,投料口產生的粉塵經多箱式布袋除塵器處理後,由高出筒倉3m的排氣筒排放(排氣筒高度不低於15m),執行《水泥工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 4915-2013)中表1中要求;物料裝卸、堆場、運輸產生的無組織排放粉塵通過牆體遮風、地麵灑水等措施降低無組織排放粉塵影響,執行《水泥工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 4915-2013)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煙廢氣經油煙淨淨化器處理後排放,油煙廢氣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中的標準要求。

4.加強噪聲汙染防治。合理布局,采用隔聲、減震、消聲、屏蔽等降噪措施,並經距離衰減後,各類設備產生的噪聲輻射到廠界後噪聲影響較小,項目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區標準要求。

5. 強化固廢處置措施。項目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為生產固廢、員工產生的生活垃圾、機修車間產生的廢礦物油、含油抹布、除塵設施收集粉塵等。生產固廢主要為不合格混凝土,作為原料回用;除塵收集粉塵主要為水泥粉,直接作為原料用於生產;廢礦物油、含油抹布放於危險廢物暫存庫暫存後,交有資質的單位回收處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當地環衛部門清運。

三、項目竣工後,你公司須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的規定,向我局申請辦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手續。

 

 

 

經手人:劉嶽榮                      201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