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認真做好2016-城鎮廉租住房租賃
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
榮家灣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做好我縣2016-城鎮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發放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對象及條件
(一)發放對象
榮家灣鎮範圍內符合租賃補貼發放條件的城鎮居民。
(二)申請廉租住房租賃補貼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本縣城鎮戶口,在本縣工作或居住。
2、本-度連續享受6個-以上低保待遇的低保家庭或城鎮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3960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麵積在10平方米以內(含10平方米)或無房戶;申請家庭自申請之起前5-內出售、贈與或自行委托拍賣房產的,不屬於無自有住房的情況。
4、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①按房改成本價或標準價購買公有住房;②購買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③參加單位內部集資建房;④拆遷安置新社區住房;⑤政府提供的其他購房優惠政策。
二、發放標準
以戶為單位,按照家庭人口、家庭經濟、住房現狀等情況進行確定。
低保家庭補貼標準:保障人口為1人的,補貼標準為800元/-;保障人口為2人的,補貼標準為900元/-;保障人口為3人及3人以上的,補貼標準為1000元/-。
臨時救助的低收入家庭補貼標準:保障人口為1人的,補貼標準為600元/-;保障人口為2人的,補貼標準為700元/-;保障人口為3人及3人以上的,補貼標準為800元/-。
家庭人口:指配偶、具有血緣關係和贍養扶養關係的子女、父母,具體以戶口簿為準。
三、發放程序
(一)申請。凡符合租賃補貼條件的家庭由所在社區統一到縣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領取並按要求如實填寫《嶽陽縣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申報表》。需同時提交以下資料:
1、戶口簿、家庭成員身份證;
2、低保家庭出具縣民政部門核發的有效低保證;低收入家庭出具縣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單位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證明;
3、有房戶出具房屋所有權證,無房戶出具租房協議書、單位或鎮人民政府出具的無房證明;
4、結婚證、單位或鎮人民政府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離異或喪偶的提供相關證明。
以上證件需核實原件,提交複印件作審批附件,報縣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備案。
(二)初審。鎮政府對申報人的戶籍、家庭收入、家庭人口、住房狀況等情況進行入戶調查核實,簽署初審意見並張榜公布無異議後,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並轉鎮民政所。
鎮民政所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查意見,並予以公示後反饋縣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三)複審。縣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對已享受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家庭實行-度複核製度,根據複核結果對是否實施保障、保障水平等予以調整。
(四)公示。經審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由縣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予以公示;對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作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予以登記。
(五)發放。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對象名單確定後,縣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匯總填寫《嶽陽縣2016-廉租住房租賃補貼保障花名冊》。
縣財政局將租賃補貼資金金額撥付到縣房產局租賃補貼資金專戶,縣房產局再按《補貼保障花名冊》匯總補貼資金以銀行卡發放到鎮財政所,由鎮財政所按《補貼保障花名冊》名單將租賃補貼銀行卡發放給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低收入家庭。
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申請人應如實填報,嚴禁虛報情況,騙取冒領。如有弄虛作假者,將依法追回補貼資金,並在5-內不得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六)歸檔。縣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應按照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家庭逐戶建立文書檔案和電子檔案。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此項工作由分管副縣長牽頭負責,縣房產局具體組織實施,縣監察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國土資源局、縣住建局、縣民政局、縣物價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榮家灣鎮等單位按各自職責緊密配合。
(二)加大宣傳力度。縣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要切實做好宣傳、公示工作,嚴把審核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租賃補貼對象要做到應保盡保。
(三)加強部門配合。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是省、市、縣政府為民辦實事之一,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精心組織,積極穩妥做好這項工作。縣房產局負責租賃補貼發放組織實施工作;縣財政局負責租賃補貼資金撥付和發放監督工作;縣民政局負責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資格認定及審核工作;榮家灣鎮政府、居委會(社區)負責對申請對象資格上報和張榜公示工作;榮家灣鎮財政所負責租賃補貼資金銀行卡直接發放工作。
(四)強化責任追究。縣直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要求,積極采取有效措施,認真落實各自責任。嚴禁工作人員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索拿卡要。如有違紀違規行為,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