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區):
現將《嶽陽縣2025年社會救助領域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已經局黨組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嶽陽縣黃沙街鎮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8日
嶽陽縣2025年社會救助領域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
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有關部署要求、民政部辦公廳印發的《2025年社會救助領域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治理工作要點》和《2025年全省社會救助領域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湘民辦函〔2025〕4號)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工作實際,特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政、社會救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麵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二十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和省第十二屆紀委第五次全會精神,將整治社會救助不到位問題作為2025年在集中推進的群眾身邊具體實事抓緊抓好。進一步持續深化整治整改,推動社會救助政策公平公正實施,確保社會救助政策全麵落實、管理更加規範、監督檢查機製更加完善、經辦能力和服務水平顯著提升,切實防範化解風險,兜住兜準兜牢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底線。
二、治理重點
(一)集中整治社會救助不到位問題。
1.嚴格落實“應保盡保”要求,重點整治未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納入低保、低保邊緣家庭、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應保未保問題。
2.規範完善低保準入條件,重點糾治隨意附加非必要限製性條件,如以有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繳納記錄、擁有車輛、兩套房產、工商登記、多子女等為由,或以特定職業、特殊身份等為由,未經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核實直接認定申請家庭不符合條件。
3.嚴格落實“整戶保”要求,重點糾治申請家庭經審核符合“整戶保”,僅將個別或者部分家庭成員納入低保範圍。
4.嚴格落實低保邊緣家庭“單人戶保”政策,重點整治未將低保邊緣家庭中重病重殘等特殊困難人員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範圍。
5.嚴格落實低保漸退政策,重點整治具備就業能力的低保家庭成員就業後,其家庭人均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後沒有給予漸退期就退出低保保障。
6.嚴格落實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可參照“單人戶”提出低保申請的規定,重點整治依靠兄弟姐妹或者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供養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在評估認定其家庭經濟狀況時,兄弟姐妹或者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給付的供養費用沒有視情適當豁免。
7.全麵推行由急難發生地直接實施臨時救助政策,重點整治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災難性困難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人員,未按政策取消戶籍地、居住地申請限製,實行急難發生地申辦臨時救助。
8.嚴格落實動態監測,重點整治對於民政部、省廳下發的監測線索沒有認真核實,未將符合條件的對象及時納入救助範圍。
9.嚴格落實“按時足額”要求,重點整治未按規定時限、確定的金額發放低保金等救助金發放不按時、不足額問題。
(二)堅決糾正政策執行不規範問題。
10.嚴格落實低保標準確定調整、社會救助複核、按標施保等要求,糾正低保標準確定調整不科學、年檢年審不規範、“以錢定補”等問題。
11.嚴格落實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責任,重點治理生活自理能力評估不準確、委托照料服務協議簽訂不規範、不按協議履行照料服務、照料護理費發放不合規等問題。
12.規範落實審核確認流程,重點治理救助申請不按規定受理、對不予通過的申請未書麵告知、超時限辦理以及公開公示不規範等問題。
(三)嚴肅查處貪汙侵占救助資金等違法違紀問題。
13.規範資金支付使用,嚴肅查處騙取套取、貪占挪用、虛報冒領、截留滯留社會救助資金和將救助資金用於工作人員工資福利、辦公經費、基礎設施建設和維修改造等問題。
14.加強資金發放監管,嚴格落實救助金發放卡折代管備案要求,堅決糾正社會救助工作人員或村(居)幹部違規代持卡折、違背意願支取救助金的行為。
(四)持續治理信訪矛盾化解不力等問題。
15.加強與信訪部門溝通協調,妥善處理社會救助信訪事件,強化源頭化解,著力化解對群眾合理信訪訴求處置不力導致的重複訪、越級訪問題。
16.糾正以息訪罷訴為目的違規將不符合條件人員納入救助範圍的行為。
17.配合紀檢監察機關加大對社會救助領域發現問題會商研判及查處力度,著力糾治問題排查不全麵、核實不深入、處置不規範等行為。
(五)著力糾治工作作風不嚴不實問題。
18.踐行“民政為民、民政愛民”工作理念,落實“嚴真細實快”作風建設要求,全麵建立經辦人員與救助申請人“雙承諾”機製,持續糾治社會救助經辦服務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19.堅決糾正不擔當、不作為、推諉扯皮、“臉難看、事難辦”等問題。
20.糾正社會救助服務熱線值守不規範、接聽不及時、敷衍塞責、態度惡劣、言語不當等行為。
21.嚴肅查處社會救助審核確認過程中吃拿卡要、暗箱操作、優親厚友等問題。
三、工作措施和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4月下旬,黃沙街鎮召開部署會議,就社會救助領域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治理進行全麵安排部署,對社會救助年審工作推進情況進行調度。各村(社區)要進一步動員部署,組織相關人員培訓,確保各村(社區)工作人員了解掌握社會救助領域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治理的重大意義、重點內容、工作要求。
(二)自查自糾階段(5—6月)。緊緊圍繞社會救助不到位的問題,對照重點任務清單,結合實際、聚焦重點,逐一排查,進行問題線索大起底、大排查。多渠道受理群眾投訴舉報和求助。探索“鐵腳板+大數據”工作模式,加強走訪摸排,充分發揮村(社區)幹部、社工、誌願者等力量,麵對麵發現問題線索。加強與相關部門數據共享比對,通過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係統發現救助不到位的線索。通過對社會救助信息係統數據分析,查找低邊家庭中重病重殘等未納入低保的對象。確保不發生衝擊社會底線的輿情事件,堅決杜絕社會救助不到位問題出現。
(三)問題整改階段(7-10月)。建立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問題清單,實行台賬管理,明確整改措施、整改時限、整改責任人,確保整改落實落地。抽調業務骨幹組建調研指導組,對鄉鎮(街道)進行指導,深入查找原因、督促整改,推動綜合治理工作落實到位。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實施現場督辦,確保問題得到及時妥善解決。縣民政局定期調度、定期通報,對發現的相關問題線索移交縣紀委監委。
(四)總結提升階段(11-12月)。堅持“當下改”和“長久立”相結合,深入查找問題背後的製度機製短板漏洞,要把綜合治理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提煉上升為政策製度,完善監督檢查長效機製。要加大社會救助政策宣傳力度,提高政策知曉率和透明度,加強綜合治理工作成效宣傳,用困難群眾真實所得所感反映綜合治理成效,積極營造良好氛圍。製定完善我縣特困人員認定實施細則、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辦法、臨時救助審核審批操作辦法等相關製度文件,進一步規範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標準。在社會救助審批方麵,通過嚴把入戶調查關、信息核對關、家庭收入測算關、公開公示關,力爭做到“對象準確、待遇公正、進出有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社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開展綜合治理的重大意義,將綜合治理作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提升社會救助工作水平的重要舉措,作為鞏固拓展黨紀學習教育成果、持續深化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的實際行動,不斷增強做好綜合治理工作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行動自覺,做到思想上不鬆懈、責任上不鬆動、行動上不鬆勁,推動綜合治理走深走實。
(二)壓實整改責任。成立社會救助領域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治理工作專班,黃沙街鎮黨委書記吳進同誌任組長,黃沙街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張鵬飛同誌、黃沙街鎮紀委書記趙海同誌、黃沙街鎮黨委委員薑芸同誌任副組長;黃沙街鎮民政所、黃沙街鎮紀委工作人員、各村(社區)總支書記為成員。各村(社區)要切實履行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對整改工作及時部署、積極推動、嚴肅督辦。
(三)加強協同聯動。鎮紀委將對發現的有關線索以領辦、督辦形式及時介入,並定期調度、定期通報,推動綜合治理任務落地見效。
附件:1.黃沙街鎮2025年社會救助領域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治理督導分組安排;
2.黃沙街鎮社會救助領域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治理信訪登記表;
3.黃沙街鎮社會救助領域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治理自查自糾責任清單;
4.黃沙街鎮2025年社會救助領域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治理(集中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統計表;
5.嶽陽縣社會救助經辦人承諾書。
附件1
黃沙街鎮2025年社會救助領域群眾身邊腐敗和
作風問題綜合治理督導分組安排
第一組
成員:周斌、湯智仁
督查村:大金村、劉士奇村、三和村、黃沙村、黃秀村、黃沙街社區、龍鳳村、新天村
第二組
成員:李玉、劉璿
督查村:荷塘村、蒼坪村、中興村、大明村、和諧村、複興村、茶場社區
附件2
黃沙街鎮社會救助領域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
問題綜合治理信訪登記表
時間: 年 月 日 編號:
|
信訪人姓名 |
家庭住址 |
||||
|
身份證號碼 |
電話號碼 |
||||
|
接待人 |
信訪類別 |
來信口來電口郵箱口來訪口 |
|||
|
信訪內容 |
|||||
|
負責人簽批查辦意見 |
|||||
|
調查情況 |
|||||
|
參與調查人員 |
調查日期 |
||||
|
處理結果 |
|||||
附件3
黃沙街鎮社會救助領域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治理自查自糾責任清單
村(社區): 年 月 日
|
責任內容 |
責任人 |
存在問題 |
整改時限 |
|
|
(一)集中整治社會救助不到位問題 |
1.嚴格落實“應保盡保”要求,重點整治未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納入低保、低保邊緣家庭、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應保未保問題。 |
|||
|
2.規範完善低保準入條件,重點糾治隨意附加非必要限製性條件,如以有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繳納記錄、擁有車輛、兩套房產、工商登記、多子女等為由,或以特定職業、特殊身份等為由,未經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核實直接認定申請家庭不符合條件。 |
||||
|
3.嚴格落實“整戶保”要求,重點糾治申請家庭經審核符合“整戶保”,僅將個別或者部分家庭成員納入低保範圍。 |
||||
|
4.嚴格落實低保邊緣家庭“單人戶保”政策,重點整治未將低保邊緣家庭中重病重殘等特殊困難人員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範圍。 |
||||
|
責任內容 |
責任人 |
存在問題 |
整改時限 |
|
|
(一)集中整治社會救助不到位問題 |
5.嚴格落實低保漸退政策,重點整治具備就業能力的低保家庭成員就業後,其家庭人均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後沒有給予漸退期就退出低保保障。 |
|||
|
6.嚴格落實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可參照“單人戶”提出低保申請的規定,重點整治依靠兄弟姐妹或者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供養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在評估認定其家庭經濟狀況時,兄弟姐妹或者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給付的供養費用沒有視情適當豁免。 |
||||
|
7.全麵推行由急難發生地直接實施臨時救助政策,重點整治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災難性困難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人員,未按政策取消戶籍地、居住地申請限製,實行急難發生地申辦臨時救助。 |
||||
|
8.嚴格落實動態監測,重點整治對於民政部、省廳下發的監測線索沒有認真核實,未將符合條件的對象及時納入救助範圍。 |
||||
|
9.嚴格落實“按時足額”要求,重點整治未按規定時限、確定的金額發放低保金等救助金發放不按時、不足額問題。 |
||||
|
責任內容 |
責任人 |
存在問題 |
整改時限 |
|
|
(二)堅決糾正政策執行不 規範問題 |
10.嚴格落實低保標準確定調整、社會救助複核、按標施保等要求,糾正低保標準確定調整不科學、年檢年審不規範、“以錢定補”等問題。 |
|||
|
11.嚴格落實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責任,重點治理生活自理能力評估不準確、委托照料服務協議簽訂不規範、不按協議履行照料服務、照料護理費發放不合規等問題。 |
||||
|
12.規範落實審核確認流程,重點治理救助申請不按規定受理、對不予通過的申請未書麵告知、超時限辦理以及公開公示不規範等問題。 |
||||
|
(三)嚴肅查處貪汙侵占救助資金等違法違紀問題 |
13.規範資金支付使用,嚴肅查處騙取套取、貪占挪用、虛報冒領、截留滯留社會救助資金和將救助資金用於工作人員工資福利、辦公經費、基礎設施建設和維修改造等問題。 |
|||
|
14.加強資金發放監管,嚴格落實救助金發放卡折代管備案要求,堅決糾正社會救助工作人員或村(居)幹部違規代持卡折、違背意願支取救助金的行為。 |
||||
|
責任內容 |
責任人 |
存在問題 |
整改時限 |
|
|
(四)持續治 理信訪 矛盾化 解不力 等問題 |
15.加強與信訪部門溝通協調,妥善處理社會救助信訪事項,強化源頭化解,著力化解對群眾合理信訪訴求處置不力導致的重複訪、越級訪問題。 |
|||
|
16.糾正以息訪罷訴為目的違規將不符合條件人員納入救助範圍的行為。 |
||||
|
17.配合紀檢監察機關加大對社會救助領域發現問題會商研判及查處力度,著力糾治問題排查不全麵、核實不深入、處置不規範等行為。 |
||||
|
(五)著力糾 治工作作風不 嚴不實 問題 |
18.踐行“民政為民、民政愛民”工作理念,落實“嚴真細實快”作風建設要求,全麵建立經辦人員與救助申請人“雙承諾”機製,持續糾治社會救助經辦服務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
|||
|
19.堅決糾正不擔當、不作為、推諉扯皮、“臉難看、事難辦”等問題。 |
||||
|
20.糾正社會救助服務熱線值守不規範、接聽不及時、敷衍塞責、態度惡劣、言語不當等行為。 |
||||
|
21.嚴肅查處社會救助審核確認過程中吃拿卡要、暗箱操作、優親厚友等問題。 |
||||
附件4
黃沙街鎮2025年社會救助領域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治理(集中整治)工作開展情況
統計表
填報單位: 聯係人: 聯係電話: 填報日期:
|
村(社區) |
救助情況 |
救助金發放情況 |
社會救助領域信訪事項處理情況 |
地方各級民政部門問題線索查處情況 |
其他 |
|||||
|
糾正“應保未保”問題,新 納入低保人數 |
未按規定的時限、確 定的金額發放低保等 救助金問題 |
辦理社會 救助領域 信訪事項 (件) |
已處置到 位數 (件) |
問題線索 數 (條) |
其中: |
卡折代管 備案人數 (人) |
近親屬備 案(救助 對象)人 數 (人) |
|||
|
查證屬實 線索數 (條) |
向同級紀檢監察部門移交線索數(條) |
|||||||||
|
人數(人) |
人次數 |
資金數(元) |
||||||||
|
1-X月 |
||||||||||
|
工作進展 |
以文字形式介紹本鄉鎮(街道)當月綜合治理(集中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包括不限於方案製定、會議部署、調研以及與紀檢監察部門開展的相關治理工作、查處的重要線索,取得成效等。(可另附頁) |
|||||||||
說明:1.每月20日前,將累計數據和進展情況上報縣民政局社會救助股。
2.請加強溝通協同,確保報送救助數據與報送同級紀檢監察機關數據一致。
附件5
嶽陽縣社會救助經辦人承諾書
本人,現擔任單位職務,負責工作,作為社會救助經辦人,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1.始終秉持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嚴格落實崗位職責,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平等對待每一位社會救助申請對象,堅決抵製人情、私利等因素幹擾,杜絕吃拿卡要、優親厚友、敷衍塞責等行為,保證所有救助業務均嚴格依照政策要求執行,維護社會救助的公平公正。
2.熱情接待前來谘詢或申請救助的群眾,耐心解答疑問,主動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和辦理流程,指導申請人正確填寫相關授權書,確保申請材料真實完整。尊重並保護群眾隱私,嚴格控製群眾遞交材料的知悉範圍,為服務對象提供及時、優質、高效的服務。
3.在申請材料齊全完整的情況下,嚴格按照低保、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臨時救助等相關認定文件規定的時限,迅速完成救助申請的受理、審核確認等工作,不推諉、不拖延,讓符合條件的對象能夠及時獲得救助。
4.主動接受有關部門、服務對象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對於收到的投訴和建議,承諾及時調查處理,並依照相關規定給予合理答複。
若本人違反上述承諾,願意接受組織的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直至承擔法律責任。
承諾人(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