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鄉人民政府網站信息發布管理製度
來源:中洲鄉   2018-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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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網站的管理和維護,規範網站信息采編、審核、發布等工作,確保網上發布信息的安全、準確、及時、充實,充分發揮網站對外宣傳的積極作用,有力展示和提升中洲鄉人民政府的社會形象,促進網站的有序發展,保障網站安全正常運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法律,結合中洲鄉人民政府工作實際,特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凡在網站上進行公布的信息必須遵守本製度。

第三條 網站應不斷完善欄目設置,及時更新信息內容,確保信息的準確性和權威性。

第二章   管理和維護

第四條 黨政辦負責網站的管理、內容的更新、日常運行維護工作:包括網站信息的審核與發布,對各部門、各村發布與更新信息的督促檢查工作,對網站提出修改意見和需求提交等。

第五條 網站的建設遵循統一管理、分工負責、及時更新、共同建設、資源共享的原則,由鎮各職能部門、各村等共同供稿更新。各部門、各村指定一名網站信息管理員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的信息收集、整理、撰稿和信息發布工作。

第六條 黨政辦要對發布的信息,以電子文檔的形式備份後永久保留。

第七條 黨政辦要按網站所設欄目要求,積極主動、準確及時地提供信息,利用網站搞好對外宣傳。

第三章   信息內容和發布程序

第八條 網站信息應定期維護,及時更新,特別是動態性的信息,黨政辦要及時采集、傳遞、更新、發布,保證網絡信息的時效性、準確性,使網上信息豐富、真實、及時、有效。

第九條信息上網發布實行分級管理和審核製度,黨政辦應及時搜集、整理、編輯本鎮的相關新聞、工作動態等宣傳稿件或信息。信息內容可以采用文字、圖片或視頻等形式。

第十條信息發布原則上采用網站管理係統進行內部網上編輯、審核和發布。信息發布程序如下:

(一)信息采集最好是即時信息、即時發布。滯後的信息最好不要超過10天。提高時效性、可讀性和效率,共同維護網站的良好形象。

(二)信息審核與發布1、需要在網上發布信息的,由各部門進行撰稿,經鎮分管領導審核,簽字批準後,網站信息管理員方可上網發布。重要信息的發布須經鎮主要領導批準。2、黨政辦對所有發布的信息以電子文檔的形式做好備份永久保留,以備在國家有關機關依法檢查時,予以提供。

第十一條 網站互動欄目中的建議、投訴等,需要回複、處理的,應由工作責任職能部門及時回複、處理。

第四章   信息管理和保密

第十二條 網站發布、轉載等有關信息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網站內容以工作信息為主。網站信息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第十三條 嚴格執行國家保密法規的要求,凡涉及國家秘密、企業秘密內容的相關資料及文件、內部辦公信息、暫不宜公開或正在醞釀處理當中的內部事項不得上網發布。

第十四條 提高安全保密意識,加強對網站係統的上網信息的實時監控,定期備份網站內容。網站信息管理員每日監管上網信息,發現重大問題立即停止發布並做好備份,並向本單位主管領導匯報。

第十五條 嚴格遵守口令管理製度。網絡信息管理員要對後台登錄的口令實行嚴格控製和管理,所有口令的位數不應少於6位,嚴禁在辦公室以外任何場所使用口令登錄網站管理係統,嚴禁將個人登錄用戶名和密碼泄露給他人使用。

第五章   獎勵和處罰

第十六條 黨政辦應重視網站的建設,要鼓勵鎮信息員積極發掘、撰寫、搜集信息上網,同時及時做好信息上網的審核工作,保證欄目的信息豐富、及時。

第十七條 鎮每年進行網站考評工作,對重視網站信息工作、積極、主動、準確、及時提供信息、充分利用網站對外宣傳的部門、村和個人給予一定的獎勵或表彰。

第十八條 處罰:(一)凡有以下情況的部門、村和個人,將給予通報批評或經濟處罰:1、對網站工作不夠重視,有關人員未盡責任的;2、上網內容虛假或較多錯誤,欄目內容長期不更新,經多次督辦仍不及時改正的;3、不按要求及時傳遞信息,產生不良影響的;4、網站上網信息與企業其他途徑對外發布信息出現重大差異或不同步的。(二)凡是以下情況的部門、村和個人,除給予通報批評或經濟處罰外,還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其責任:1.違反規定造成失密、泄密;2.違反網站信息管理有關規定,影響企業形象;3.發布違法違紀的信息,散布謠言造成惡劣影響;4.惡意攻擊、破壞網站正常工作。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製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