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鄉發〔2014〕17號
關於印發《中洲鄉深入開展“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部門黨支部:
現將《中洲鄉深入開展“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中洲鄉委員會
2014-4-22
中洲鄉深入開展“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市委、縣委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部署要求,堅決整治“四風”突出問題,根據中央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關於開展“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和加強製度建設的通知》(群組發〔2013〕23號),省委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關於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繼續深入開展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通知》(湘群組發〔2013〕28號)、《關於持續深入開展“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湘群組發〔2013〕45號)和市委以及縣委《關於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實施方案》(嶽發〔2014〕4號)和《中共嶽陽縣委印發<關於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嶽縣發〔2014〕4號)精神,結合我鄉實際,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將專項整治工作貫穿於教育實踐活動始終,圍繞中央、省委、市委、縣委部署的專項整治任務,緊密結合我鄉教育實踐活動的總體安排,認真紮實做好任務對接、方案細化、責任明確、措施完善、統籌推進等各個環節的工作,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有力促進全縣教育實踐活動深入開展。
二、主要任務和責任分工
專項整治工作包括中央規定的整治任務和省委、市委、縣委規定的整治任務,具體到我鄉總共27項。具體工作任務及責任分工如下:
1.從嚴控製會議。落實《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經費管理辦法》和《全省性工作會議審批管理辦法》,抓緊製定出台符合我鄉實際的會議經費和培訓經費管理製度,督促各單位建立健全務實管用、便於操作的會議製度,從嚴控製會議數量、會期和參會人員規模,嚴禁以培訓名義召開會議;簡化會議程序,減少出席會議領導人數;嚴格會議經費管理,嚴禁套取會議資金。實現會議精簡量化目標。
責任人:劉鳳梅
實施單位:組織辦、黨政辦公室
2.從嚴控製各類文件簡報和內部刊物。落實《關於進一步精簡文件和簡報的實施意見》(湘辦發〔2012〕42號)文件要求,製訂出台我鄉相應的實施辦法,對各類文件、簡報和內部刊物進一步清理規範,防止以信箋頭、“白頭”件等變通做法代替“紅頭”文件,防止文件簡報和內部刊物過多過濫現象反彈。做好我鄉門戶網站管理工作,推進文件、簡報和內部刊物電子化,減少紙質文檔印發量。實現文件精簡量化目標。
責任人:李九斤、萬滿平、劉鳳梅
實施單位:鄉紀委、鄉文化站、組織辦、黨政辦公室
3.從嚴清理和規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對全鄉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及活動實行總量控製,建立健全規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長效機製,嚴格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審批,嚴格各項表彰獎勵標準,嚴格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經費管理,紮實整改授牌晉級、“一票否決”過多過濫問題,嚴厲整治以評比達標表彰為由拉讚助、收取費用、濫發錢物等現象。
責任人:李九斤、萬滿平、劉鳳梅、楊新
實施單位:鄉紀委、文化站、黨政辦公室、財政所
4.清理領導幹部違規占用住房、辦公用房。認真抓好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中辦發〔2013〕17號)的落實,全麵清理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超麵積占有、使用辦公用房以及多處占用辦公用房、豪華裝修辦公用房、配置高檔辦公家具及辦公用品等問題,配備使用的辦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調離時應當及時騰退並交原單位處理。
責任人:李九斤、劉擁華
實施單位:鄉紀委、城建辦
5.嚴格公務接待標準。建立健全公務接待管理製度,細化並嚴格執行公務接待標準,不得接待無公函的公務活動,不得以舉辦會議、培訓等名義列支、轉移、隱匿接待費開支,嚴禁私客公待,嚴禁以招商引資等名義變相安排公務接待,從嚴控製公務接待開支。
責任人:劉鳳梅、楊新
實施單位:財政所、鄉黨政辦公室
6.清理各類領導小組、議事協調機構。對本鄉層麵的領導小組、議事協調機構進行全麵清理,通過采取撤銷、合並、更名等措施進行精簡。嚴格控製各類領導小組和議事協調機構的設置,切實規範本鄉領導小組的設立程序,黨委、政府序列領導小組的成立,必須經黨政辦公會研究決定。
責任人:劉鳳梅
實施單位:組織辦、黨政辦公室
7.全麵停止新建樓堂館所。認真抓好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中辦發〔2013〕17號)的落實,5-內黨政機關一律停止新建、擴建、遷建和購置樓堂館所,已批準但尚未開工建設的樓堂館所項目一律停建,已開工但建設資金沒有明確來源或大大超出概算的,一律進行整改,突出抓好對存在問題的樓堂館所相關項目的整改。
責任人:李九斤、劉擁華
實施單位:鄉紀委、城建辦
8.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建立健全科學的評價體係,堅決叫停違背科學發展、盲目鋪攤子上項目的行為,堅決遏製盲目“造城”之風。正確處理穩增長與調結構的關係,堅決不要汙染的GDP,著力促進“三量齊升”。建立重質量、重效益、重落地、重項目實際開工的招商引資導向,製止和糾正招商引資水分多、虛假簽約、質量和效益不高等問題,堅決查處製造假情況、假數字、假典型、虛假工作業績的問題。
責任人:劉擁華、付勤
配合單位:城建辦、企業辦
9. 整治“庸懶散”。紮實開展機關幹部“庸懶散”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整治自由散漫、無故曠工、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等行為,堅決杜絕上班時間上網炒股、玩遊戲、觀看娛樂節目等行為。
責任人:李九斤、萬滿平
實施單位:鄉紀委、勞動站
10. 整治超標配備和違規使用公務用車。認真抓好《湖南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湘辦發〔2011〕14號)和《嶽陽縣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嶽縣辦發〔2012〕3號)的落實,堅決查處違規換車和借車、攤派款項購車、亂租車等行為,規範公務用車管理。
責任人:李九斤、李帥旗、周旭軍
實施單位:鄉紀委、司法所、派出所
11.整治公款送禮行為。推進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建設節約型機關,嚴禁在公務活動中贈送或接受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嚴禁用公款送節禮,嚴肅查處索取、接受或以借用為名占用管理服務對象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或個人財物。設立舉報信箱、舉報電話,開展節明察暗訪,查處典型案件,有效遏製公款送禮、違規收受禮金等行為。
責任人:李九斤、楊新
實施單位:鄉紀委、財政所
12.堅決糾正違規職務消費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關於加強作風建設監督檢查的暫行辦法》(湘紀發〔2013〕12號)等省、縣作風建設文件的落實,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與公務無關的宴請,堅決查處利用農家樂、私人會所等場所公款吃喝行為。深入開展明察暗訪,公開通報一批違紀違規典型案例。
責任人:李九斤、楊新
實施單位:鄉紀委、財政所
13. 整治“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堅決糾正工作人員對待群眾來訪服務態度生硬、推諉扯皮現象;堅決杜絕利用便民服務謀取不正當利益現象;堅決查處“吃、拿、卡、要”行為;堅決整治執法監督中的作風粗暴、濫用職權行為;堅決查處在項目審批、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權力尋租等行為。
責任人:劉鳳梅、楊新
實施單位:財政所、黨政辦公室
14.治理“小金庫”。在鞏固前期 “小金庫”專項治理成果的基礎上,對“小金庫”治理情況“回頭看”,組織人員開展明察暗訪,發現線索突擊檢查,加大對違規設置“小金庫”的處罰力度。在更大範圍內公布舉報電話、郵箱,繼續實施舉報有獎政策,及時發現和查處違規設置“小金庫”問題。
責任人:李九斤
實施單位:鄉紀委
15.開展涉企檢查、收費專項整治。鞏固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三項治理”工作成果,進一步規範涉企檢查、涉企收費、行政處罰行為,嚴格落實涉企檢查備案製度,推行涉企收費明白冊製度,落實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製度,堅決查處亂檢查、亂收費、亂處罰行為。
責任人:楊新
實施單位:鄉財政所
16.集中清理機關事業單位編外大量聘用人員。按照《全省幹部人事和機構編製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湘紀發〔2013〕13號)和《關於印發<嚴格機構編製管理和幹部人事工作紀律的規定>的通知》(湘辦發〔2013〕39號)的要求,深入推進自查自糾、複核檢查、整改驗收等各階段工作,查處典型案件,並切實加強製度建設。
責任人:李九斤、劉鳳梅
實施單位:鄉紀委、組織辦
17.規範辦公性行政經費預算和支出。嚴格執行《關於嚴控“三公”經費預算管理的通知》(湘財預〔2013〕46號),嚴肅執行預算,嚴禁超預算或無預算安排支出,不得報銷任何超範圍、超標準以及與相關公務活動無關的費用。嚴控“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辦公設備購置費、差旅費等辦公性行政經費開支,5-內,各部門“三公”經費預算原則上不再增加。加強“三公”經費審計監督,嚴查“三公”經費支出情況、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情況以及因決策失誤造成的損失浪費問題,嚴肅查處違法違規的單位和責任人。嚴禁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規定進行不必要的公務活動。
責任人:楊新
實施單位:財政所
18. 堅決糾正安全生產方麵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和責任追究製,嚴格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強化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和“一票否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建設,遏製重特大安全事故,確保全縣安全生產事故總量和死亡人數穩中有降。嚴厲打擊、切實糾正各類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行為,嚴肅查處忽視安全、違規許可、執法不嚴以及不依法依規處理安全事故等問題,防止責任不落實、濫用行政權力、以罰款代替監管。
責任人:付勤
實施單位:企業辦
19. 堅決糾正環境保護中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強化環境保護監督檢查,落實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加大汙染治理和環境保護力度。堅決糾正破壞環境、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嚴肅查處出台有悖於環保法律法規的“土政策”、限製和幹擾環境執法,縱容企業違法建設、違法生產和非法排汙等問題。
責任人:付勤、劉擁華
實施單位:企業辦、城建辦
20. 堅決糾正發展教育事業中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大力促進教育公平,特別是人員編製、人事聘任等方麵的問題;著力解決教師管理體製機製方麵的突出問題;嚴肅查處濫用行政權力幹預職稱評定的問題,嚴肅查處利用職務插手教材教輔選用、基建工程、校辦企業、招標采購等領域的問題;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嚴肅整治教育亂收費。
責任人:萬滿平、劉鳳梅
實施單位:組織辦、文化站
21. 清理糾正黨政領導幹部違規在社會組織兼職並領取報酬。根據《關於對省委管理幹部在社會組織兼職進行清理規範的通知》(湘組發〔2013〕91號)精神,對領導幹部兼任社會組織職務的政策規定進行進一步明確,對領導幹部包括離退休老同誌在各類協會兼職的,進行清理和規範。
責任人:李九斤、周旭軍、李帥旗
實施單位:鄉紀委、司法所、派出所
22.整治打擊新聞敲詐行為。嚴肅查處以新聞輿論監督為名進行新聞敲詐、強拉廣告、索要讚助、約稿收費、搞有償新聞等行為。
責任人:萬滿平、周旭軍、李帥旗
實施單位:文化站、派出所、司法所
23.堅決糾正征地拆遷中損害群眾利益行為。有效落實國家征地拆遷政策措施,規範征地拆遷程序,公開征地拆遷標準,嚴格依法拆遷,嚴肅查處以非法方式強行征地拆遷行為,嚴肅查處補償款不按標準及時足額發放問題。
責任人:劉擁華、胡桂祥、周旭軍
實施單位:城建辦、國土所、派出所
24.堅決糾正損害涉農利益行為。認真落實強農惠農富農政策,開展各項涉農政策落實情況檢查,嚴肅查處截留、擠占、挪用、騙取惠農資金等侵害農民利益的問題,切實維護農民群眾的合法利益。
責任人:毛虎勇
實施單位:農經辦
25.堅決糾正涉法涉訴中損害群眾利益行為。規範公正廉潔執法司法,規範執法辦案中各種收費、罰款、涉案款物處置等行為,深入推進執法司法公開,依法處置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嚴肅查處“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選擇性辦案”,努力讓群眾在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責任人: 李帥旗、周旭軍
實施單位:司法所、派出所
26.堅決糾正食品藥品安全方麵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建立食品藥品安全“黑名單”庫,對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推行違規計分製、負分製,並向社會公示。堅決糾正食品藥品安全方麵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嚴肅查處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問題。
責任人:付勤、周旭軍
實施單位:企業辦、派出所
27.堅決糾正醫療衛生方麵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加強對醫療衛生行業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醫藥購銷和辦醫行醫中的不正之風。規範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行為,整治醫療機構亂收費、虛假違法醫療廣告、套取騙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行為,堅決打擊非法行醫,強化醫療質量管理,加強醫德醫風建設。
責任人:張立英、李善峰
實施單位:衛生院、血防站
三、整體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在2014-9-底前完成。
1.動員部署階段(2014-3-下旬完成)。組織辦主動搞好與縣委教育實踐活動辦公室的任務對接,明確工作任務和要求;在認真開展調研和充分征求意見的基礎上,製定完善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並及時下發,明確各部門單位的責任分工;召開專項整治工作動員部署會議,全麵啟動專項整治工作。各村、部門按照全鄉統一部署要求,成立專項整治專門機構,製定實施方案,報組織辦審定後實施。各項具體任務的實施單位除了要及時啟動本單位專項整治工作外,還要根據專項整治任務分工,製定分項實施方案,報組織辦審定後實施。
2.集中整治階段(2014-7-底完成)。鄉教育實踐活動辦公室督促各村、部門按照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聚焦“四風”問題,針對27項專項整治內容開展自查自糾。各單位對照實施方案全麵深入查找問題,研究解決問題的措施和方法,在廣泛征求幹部群眾意見的基礎上,製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從具體問題抓起,建立整改落實“台賬”製度,實行逐個問題“掛號”、逐項內容“銷號”,一個問題一個問題解決。各單位要將自查自糾情況形成書麵報告,在5-中旬前報鄉委教育實踐活動辦公室專項治理組。自查自糾報告不全麵、不深入,整改措施不具體的,不得召開黨民主生活會。鄉教育實踐活動辦會同相關實施單位,通過專項督查、明察暗訪、跟蹤問效和公眾評議等方式,加強對“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督查。重點檢查群眾關注度高、問題較多的熱點焦點部門、單位,及時發現問題、通報情況、曝光典型,對查找問題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顯的單位,下達專項督辦函,責令“補火”、“返工”,確保問題整改到位。
3.評估總結階段(2014-9-底完成)。各單位對照整治方案進行內部評估驗收,實施單位組織對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驗收,評估驗收報告八-底前報鄉教育實踐活動辦公室。鄉教育實踐活動辦公室對各村、部門專項整治工作進行集中檢查驗收,對檢查驗收結果進行總結講評並下發通報,並對整個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分析評估,對如何深入持久地抓好“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和建立長效機製,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將專項整治成果固化為製度。專項整治工作未經評估總結驗收的,不能召開總結會,要繼續進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為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鄉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決定成立專項治理工作協調小組,負責專項整治活動的任務分解、組織協調、工作指導、督促檢查、情況綜合、評估驗收。協調小組由鄉黨委書記許吉程任組長,鄉紀委書記李九斤同誌,鄉黨委委員劉鳳梅同誌任副組長,各實施單位負責人為成員,下設辦公室,黨政辦公室費軍民任主任,各項具體整治任務由實施單位的“一把手”主抓,各實施單位成員負責組織實施,實施單位為兩個單位的,排第一的單位為第一責任單位。各單位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組織機構,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責任,親自抓、負總責,真正把專項整治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實處。各實施單位要齊心協力、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工作合力。
2.嚴格工作標準。要按照中央提出的“準”“狠”“韌”的要求,打好專項整治攻堅戰,做到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確保抓一項成一項、改一項見效一項,特別是針對存在的問題,要不等、不看、不拖,迅速行動起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緊緊抓住製度建設這個根本,把對突出問題的專項治理和建章立製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及時把專項治理的好做法好經驗形成製度規範,做到用製度管人管事,確保專項整治工作長效化、製度化。
3.加強檢查督導。實施單位要開展經常有效的監督檢查,全麵掌握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發現並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過,群眾不滿意不銷號。教育實踐活動指導組要將專項整治任務完成和突出問題整改情況作為督導檢查工作的重要內容,將專項整治工作成效作為衡量所督導單位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效和評價督導組自身工作是否盡責到位的重要標準,以真督嚴導、決不放過的工作標準推進專項整治工作。
4.嚴肅責任追究。堅持以整風精神抓整治,通過專題通報、對“一把手”約談等措施,促進各村、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對教育實踐活動中發現的問題,堅持“一把手”負總責,對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顯的單位,要及時通報批評、曝光反麵典型,對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不認真、不負責,態度消極、簡單應付,或者有問題不整改、大問題小整改、邊改邊犯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批評教育,並嚴格追究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附:中洲鄉深入開展“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責任分解表
中洲鄉深入開展“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責任分解表
| 整 治 任 務 |
責任人 |
實施單位 |
| 1.從嚴控製會議 |
劉鳳梅 |
組織辦、黨政辦公室 |
| 2.從嚴控製各類文件簡報和 內部刊物 |
李九斤、萬滿平、劉鳳梅 |
紀委、文化站、組織辦黨政辦公室 |
| 3.從嚴清理和規範評比達標 表彰活動 |
李九斤、萬滿平、劉鳳梅、楊新 |
紀委、文化站、財政所、黨政辦公室 |
| 4.嚴格公務接待標準 |
劉鳳梅、楊新 |
財政所、黨政辦公室 |
|
李九斤、劉擁華 |
紀委、城建辦 |
| 6.清理各類領導小組、議事協調機構 |
劉鳳梅 |
組織辦、黨政辦公室 |
| 7.全麵停止新建樓堂館所 |
李 勇 |
縣政府辦公室、楊前進 |
| 8.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 |
劉擁華、付勤 |
城建辦、企業辦 |
| 9.整治“庸懶散” |
李九斤、萬滿平 |
紀委、勞動站 |
| 10.整治超標配備和違規使用公務用車 |
李九斤、李帥旗、周旭軍 |
紀委、司法所、派出所 |
| 11.整治公款送禮行為 |
李九斤、楊新 |
鄉紀委、財政所 |
| 12.堅決糾正違規職務消費和公款大吃大喝 |
李九斤、楊新 |
鄉紀委、財政所 |
| 13.整治“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 |
劉鳳梅、楊新 |
財政所、黨政辦公室 |
| 14.治理“小金庫” |
李九斤 |
鄉紀委 |
| 15.開展涉企檢查、收費專項整治 |
楊新 |
財政所 |
| 16.集中清理機關事業單位編外大量聘用人員 |
李九斤、劉鳳梅 |
紀委、組織辦 |
| 17.規範辦公性行政經費預算和支出 |
楊新 |
財政所 |
| 18.堅決糾正安全生產方麵損害群眾利益行為 |
付勤 |
企業辦 |
| 19.堅決糾正環境保護中損害群眾利益行為 |
付勤、劉擁華 |
企業辦、城建辦 |
| 20.堅決糾正發展教育事業中損害群眾利益行為 |
萬滿平、劉鳳梅 |
組織辦、文化站 |
| 21.清理糾正黨政領導幹部違規在社會組織兼職並領取報酬 |
李九斤、周旭軍、李帥旗 |
紀委、司法所、派出所 |
| 22.整治打擊新聞敲詐行為 |
萬滿平、周旭軍、李帥旗 |
文化站、派出所、司法所 |
| 23.堅決糾正征地拆遷中損害群眾 利益行為 |
劉擁華、胡桂祥、周旭軍 |
城建辦、國土所、派出所 |
| 24.堅決糾正損害涉農利益行為 |
毛虎勇 |
農經辦 |
| 25.堅決糾正涉法涉訴中損害群眾利益行為 |
李帥旗、周旭軍 |
司法所、派出所 |
| 26.堅決糾正食品藥品安全方麵損害群眾利益行為 |
付勤、周旭軍 |
企業辦、派出所 |
| 27.堅決糾正醫療衛生方麵損害群眾利益行為 |
張立英、李善峰 |
衛生院、血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