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政發﹝2013﹞24號
黃沙街鎮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黃沙街鎮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
和治安防範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校、鎮直有關單位:
近-來,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學校師生安全工作,各單位通力合作,結合各自實際,采取各種有效措施,深入開展中小學、幼兒園及少-兒童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根據中央、省、市、縣綜治維穩工作和有關文件精神,為全麵強化學校及周邊治安防範措施,持續深入推進“平安校園”創建活動,全力維護中小學校、幼兒園及周邊的安全穩定,全力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決定在全鎮開展中小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和治安防範專項整治行動,現將《黃沙街鎮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和治安防範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迅速行動,狠抓貫徹落實。
二〇一三-三-六
黃沙街鎮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和治安防範專項整治行動
實施方案
為做好中小學幼兒園及周邊安保工作,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從即起在全鎮中小學校、幼兒園開展安全管理和治安防範專項整治行動,製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防範無小事、學生安全第一位”的責任意識,以維護學校及周邊安全穩定、保障廣大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為宗旨,以解決影響學校及周邊安全的突出問題為重點,著力抓好排查管控、安全防範、疏導化解等環節,全麵落實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切實解決影響學校及周邊安全隱患,不斷推進學校及周邊安全工作的規範化、製度化和長效化建設,為教育事業的科學發展和廣大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此次行動,進一步強化黨委政府綜治維穩的第一責任、職能部門的崗位責任、學校內部安全穩定的主體責任。學校自身治安防控能力得到加強,建立健全學校保衛機構,配齊配強專職保安和防衛器械,規範中小學校、幼兒園門衛值班和常管理。健全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廣大師生的法製觀念、安全意識、防範和自救自護能力明顯增強,學校內部治安、消防等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整治,學校安全保衛長效工作機製建立。
校園周邊治安狀況明顯改善,涉校涉生暴力事件得到有效遏製,治安刑事案件發案率顯著下降,交通秩序良好,重大刑事治安案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個人暴力犯罪極端案件得到有效杜絕,使學校成為學生安心、家長放心、社會滿意的和諧平安校園。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這次行動的組織領導,鎮成立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由鎮長周代建任組長,鎮人大主席周立雄、鎮安全主管張誌永、教育主管劉細輝擔任副組長。成員由派出所所長姚彥來、司法所所長羅向紅、安監站長彭正豔、鎮衛生院院長錢興國、鎮中心學校校長周新春、鎮綜治辦幹部尹滿春、趙子琪、黃祖國、鄒錦明等同誌組成。
四、排查重點
(一)校園安全管理
1、校舍、校內建築物和構築物以及各種設施要符合國家或行業安全標準,安全隱患排查整改率要達到100%。
2、學校門衛管理、學生宿舍管理、食堂管理、消防管理、用水用電管理、實驗室管理、體育設施器材管理、運動場地管理、預防溺水管理、預防踩踏管理、重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收繳管製刀具、信息報告製度、安全防範預案和應急疏散演練方案等一係列規章製度要100%落實到位。
3、學校安全保衛機構、保衛幹部、保衛經費要100%落實;校園專職保安員和防衛器械要100%配備到位。中小學、幼兒園的大門及重點部位要按要求安裝視頻和報警設施。
4、安全教育要按國家課程標準和地方課程要求納入教育內容。品德教育、法紀教育和安全教育“三項教育”要100%落實,以防火、防震、防洪為主要內容的應急疏散演練覆蓋麵要達到100%。
5、健全校車安全管理製度,嚴格校車準入製度、登記管理製度,校車必須具備交警管理部門規定的營運資質,實行跟車製度,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製和責任追究製。加大校車安全排查監管力度,杜絕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路,嚴厲打擊超載駕駛、無證營運行為,堅決取締非法接送學生車輛。
6、教學樓、圖書館(室)、實驗室、師生宿舍等重要場所的照明、消防條件要100%符合國家安全規定,應急照明裝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要定期檢測、維修和保養,消防通道要暢通。
7、學校食堂要100%由校方經營,不對外承包。學校食堂、小賣部要100%持有證照,從業人員要100%進行健康檢查和持證上崗。食堂設施設備、食堂區域管理、食品及原料采購、索證、登記、食品加工、銷售、飯菜留樣、師生飲用水衛生等部位和環節要符合要求、安全。
8、組織大型文娛、社會實踐等活動,要嚴格執行審批製度,活動方案、安全措施、防範工作要嚴密、得當。
(二)治安安全防範
1、發生在校園及周邊的侵害師生人身、財產權利的刑事治安案件,鎮派出所要實行專人專辦,要按照“優先受理、優先出警、優先處置、優先偵破”的原則,選派精幹力量,快偵快破
2、鎮派出所要100%將轄區中小學校、幼兒園納入屬地治安保衛重點單位,落實重點保護工作措施。要在校園周邊治安複雜地區,開展治安巡查,及時查處涉及學校及周邊的治安案件,會同教育局和學校組織開展校園管製刀具的自查收繳行動。
3、中小學校、幼兒園要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維護校園治安秩序《六條措施》,充分發揮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會議的作用,密切配合各成員單位深入開展集中整治行動。
4、文化、衛生、建設、安辦等相關單位要各負其責,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要建立校長負責、鎮綜治辦、派出所聯動的校園安全保障工作機製,要互通校園及周邊的治安防控和可能發生的危害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的先期信息,並有針對性地加以防範。
5、中小學生、幼兒上放學時地處交通複雜路段的校園,要有保安員維護校園門口道路交通秩序。
6、在中小學校、幼兒園門前重點路段要100%設立警示牌提示標誌,在校園周邊道路要設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讓行和施劃人行橫道線等交通安全設施。
7、“法製教育進校園、安全教育進校園、治安管理進校園、禁毒宣傳進校園、交通安全進校園和防範監管進校園”等“六進校園”活動要落實。
8、要100%對轄區中小學校、幼兒園選派政治覺悟高、有責任感、業務精、宣講能力強的幹部兼任法製副校長(輔導員),與轄區學校分管安全工作負責人的安全聯絡機製要健全,協助學校治安防範、交通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後進生幫助教育常工作職責要落實到位。
9、對中小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要l00%指導、監督到位。對寄宿製中小學校、幼兒園要每半-組織一次以上消防監督檢查,其他學校、幼兒園要每-組織一次以上消防監督檢查,並督促、指導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10、校園周邊200米內的網吧要整治到位,校門口50米內的攤點要得到有效整治。
(三)衛生與疾病防控
1、衛生院要組織精幹力量,深入開展校園周邊食品衛生安全整治行動,切實強化對學校周邊各種店鋪和流動攤點食品衛生的檢查、管理,對不符合衛生要求的店鋪要停業整頓、限期整改,對存在重大衛生安全隱患的流動攤點堅決予以取締。
2、衛生院、中小學校和幼兒園要加強校園衛生工作,適時開展衛生大掃除等活動,淨化校園及周邊環境。
3、衛生院要加強對學校食堂的衛生監管,認真做好學生飲用水源和食品的檢測工作,堅決杜絕發生學生集體食物中毒事件。
4、要認真抓好校園傳染病的防控工作,當前要繼續抓好甲流的防控工作,中小學校和幼兒園要配合做好晨檢測溫、疫情報告和防控措施“三到位”,確保不發生師生重症死亡病例。
五、工作要求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提供有力保障。各職能部門和學校要充分認識維護學校及周邊安全穩定的極端重要性和現實緊迫性,充分認識涉校涉生安全問題的極端特殊性和敏感性,切實增強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視,措施上堅決有力。校(園)長要負總責、親自抓,分管副校(園)長要具體抓、深入抓,全力推進專項整治行動。各職能部門要切實發揮職能作用,認真履行維護學校及周邊安全穩定的責任,主動參與,加強指導、檢查和督促,強化學校及周邊安全穩定措施。派出所要堅持守土有責,把督促中小學校、幼兒園認真做好安全防範工作、有效保護師生安全作為常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小學校和幼兒園作為校園安全保衛的責任主體,要“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辦好自己的事、盡好自己的責”,切實加強內部安全防範工作。對安全隱患多、治安狀況差、群眾反映強烈的地區和單位,要掛牌督辦、掛賬整治,確保整改到位,限期解決問題。
(二)要強化工作措施,夯實基層基礎。幼兒園和各校要深入細致地開展拉網式排查,逐項抓好工作落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要迅即整改到位,對一時無法整改到位的要定出時間表,限期整改,不放過每一個安全隱患和問題,確保把學校及周邊安全穩定的每一處隱患摸深摸透,把每一項措施做細做實。要將開展專項行動與加強常整治和監管結合起來,運用教育、整治、法律、行政、技術等多種手段,優化資源配置,強化校園管理。
(三)要加強督促檢查,嚴格責任要求。要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建立經常性的監督檢查機製。領導小組適時組織聯合檢查組,深入中小學校、幼兒園,通過明察暗訪與專項督查相結合,並對檢查情況進行通報。加大責任落實力度,學校及周邊安全穩定的責任要落實到各中小學校、幼兒園,確保責任落實到崗、到人、到每個環節。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排查整治不到位、防範管控工作不落實發生重大惡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要堅決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抄送:縣委辦、縣政府辦、綜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