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湖鄉2018年財政預算編製說明
一、2018年財政預算編製的指導思想及基本原則
2018年我鄉財政預算編製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全麵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培植財源,增強財政增收後勁;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提高民生保障水平;認真落實新預算法要求,實行全口徑預算管理,推進依法理財,全麵建設法治財政;推進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推進預算公開,提高預算透明度,逐步構建全麵規範、公開透明的預算製度,為促進我鄉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的財政保障。
2018年我鄉財政預算編製工作的基本原則是:一是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嚴格控製一般性支出,推進厲行節約工作長效化、常態化、製度化建設,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增收節支,做到收支平衡。二是實行全口徑預算管理,規範非稅收入管理,深入推進政府非稅收入的收支分離改革,完善預算分配機製,全麵提高預算到位率。三是突出保運轉、保民生、保穩定,統籌安排各項支出,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二、2018年財政預算編製人員基本情況
機關現有人員數59人,其中在職有編人員48人,退休人員11人。衛計辦現有人員編製數9人,其中在職有編人員6人,退休人員3人。公共文化和社會事業發展中心現有人員編製數9人,其中在職有編人員6人,退休人員3人。水務站現有人員編製數4人,其中在職有編人員3人,退休人員1人。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現有人員編製數30人,其中在職有編人員10人,退休人員20人。
三、2018年財政預算編製方法
1、人員工資:按在編在崗人員2017年12月31日調整後的工資標準計算。
2、津補貼:對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的在職人員按2017年12月31日調整後的津補貼,退休人員按調整後的津補貼標準據實安排。
3、鄉鎮補貼:按人社部門審批後的標準計算。
4、社會保障繳費:養老保險金按(基本工資+津補貼)的20%計算;職業年金按(基本工資+津補貼)的8%計算;醫保金按(基本工資+津補貼)的7.5%計算;工傷保險按(基本工資+津補貼)的1%計算。
5、住房公積金:財政按(基本工資+津補貼)的12%安排。
6、項目支出預算:項目支出包括專項商品和服務支出、對企事業單位的補貼、債務利息支出、債務還本支出、基本建設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其他支出等。
四、2018年財政收支預算概況及說明
(一) 財政收入預算編製說明
預算財政總收入為1789.14萬元。具體安排如下:
1、地方公共財政預算收入530萬元(包括稅收收入預算220萬元,非稅收入預算310萬元)
2、上級財政補助收入1259.14萬元(其中基數補貼56.61萬元,農業稅、特產稅稅改轉移支付71.92萬元,工資財力轉移支付31.78萬元,一般性轉移支付812.5萬元,村級組織運轉經費244.33萬元,其他收入42萬元)。
(二)財政支出預算編製說明
預算財政總支出為1789.14萬元。具體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35.54萬元。
1、政府辦公廳及相關機構事務70萬元(包括辦公費20萬元,水電費5萬元,會議費5萬元,培訓費2萬元,招待費8萬元,食堂30萬元)。
2、人大事務6萬元(用於人大選舉、培訓、資料、調研經費等)。
3、政協事務2萬元(用於政協會議費及調研經費等)。
4、財政事務356.54萬元(用於機關在職及退休人員工資、津補貼及鄉鎮補貼發放等)。
5、組織事務20萬元(用於黨建工作、組織事務)。
6、宣傳事務6萬元(用於政府宣傳文化體育工作等事務)。
7、紀檢監察15萬元(用於紀委辦案、治陋習樹新風、互聯網+監督等)。
8、稅收事務20萬元(用於招商引資等事務)。
9、群眾團體事務15萬元(用於工會活動經費)。
10、統計事務10萬元(用於村級財務管理、統計、土地確權等)。
11、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5萬元。
(二)國防支出3萬元(用於征兵工作經費及民兵整組費用)。
(三)公共安全支出82萬元。
1、派出所10萬元(治安管理)。
2、法庭2萬元(經費補助)。
3、綜治維穩支出58萬元(用於綜治中心建設、信息錄入、平安創建、掃黑除惡、反邪教專項經費等)。
4、禁毒、戒毒12萬元(包括社康社戒4萬元、禁毒宣傳5萬元、禁毒網格化管理3萬元)。
(四)教育支出8萬元(長湖中學經費補助)。
(五)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39.4萬元(社發中心事業經費35.4萬元、其他經費4萬元)。
(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40.7萬元。
1、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131.19萬元(養老保險71.88萬元,醫療保險26.96萬元,工傷保險金3.6萬元,職業年金28.75萬元)。
2、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69.51萬元(機關退休人員津補貼20.37萬元,事業單位退休津補貼49.14萬元)。
3、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0萬元(包括民政管理事務、退役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事業、自然災害生活救助、紅十字事業、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
(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84萬元。
1、基層醫療衛生機構2萬元(衛生院經費補助)。
2、計劃生育事務82萬元(計生事業經費42萬元、社會撫養費征收返還40萬元)。
(八)城鄉社區支出33萬元。
1、城鄉社區管理事務10萬元(用於集鎮環境衛生等)。
2、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10萬元(用於“空心房”整治及禁違拆違治違等)。
3、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3萬元(市場管理所經費補助)。
4、其他城鄉社區支出10萬元(規範村民建房、宣傳、硬件設施、巡查及垃圾收集車運行等)。
(九)農林水支出538.8萬元。
1、農業支出74.1萬元(農技推廣中心事業經費59萬元、畜牧防疫費5萬元、村級防疫員經費3.1萬元、其他經費7萬元)。
2、林業支出8萬元(林業站經費補助含森林防火)。
3、水利支出31.7萬元(水務站事業經費17.7萬元、其他經費2萬元、河長製經費12萬元)。
4、農業綜合開發180萬元(農業生產項目建設)。
5、農村綜合改革支出245萬元(村級組織運轉經費)。
(十)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3萬元(國土所補助經費)。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31.7萬元(住房公積金)。
(十二)預備費10萬元(預突發事件預備金)。
(十三)其他支出10萬元。
(十四)債務還本支出7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