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明確2014年度在編村幹部報酬的通知
來源:長湖鄉   2015-02-26
瀏覽量:1 | | | |

關於明確2014-度在編村幹部報酬的

通 知

各村: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加強和改進新時期農

村基層組織建設,進一步增強農村基層組織的創造力、凝聚

力和戰鬥力,為推進新形勢下農村改革發展提供堅強組織保

障,按照嶽縣發〔2009〕12號文件要求,經鄉黨委政府集體研究決定,就我鄉2014-度在編村幹部報酬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酬方式

村幹部報酬由基本報酬、業績考核報酬、工齡報酬三部

分組成,公務開支實行貨幣化包幹補貼。

二、報酬標準

1、基本報酬:由固定部分每人每-500元,再加上人平1.5元乘以該村人口基數組成,做到基本平衡(各村人口基數附後)。

2、業績考核報酬:2014-度確定4200元/人,按照-終績效考核評估得分情況發放,95分以上村村幹部績效工資滿額發放,95分以下村每少1分減發1%績效工資。

3、工齡報酬:按照村幹部任職以來每-人平20元計算。

4、村幹部電話費、摩托車費等公務開支貨幣化補助村支部書記、村主任補助總額每-人平不能超過1000元,其它村委會委員補助總額每-人平不能超過600元。

三、具體要求

1、按照有關文件規定,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和其它核定職數的村幹部之間的基本報酬原則上按照1:0.9:0.7的比例確定。業績考核報酬與工齡報酬同等對待。

2、業績考核報酬按照-終績效考核評估得分情況發放。(附:各村績效工資發放核定標準在後,請各村參照核定標準發放)。

3、工齡確定必須附村幹部工作簡曆,並報鄉黨政辦公室備案。按照有關規定,結合我鄉實際,各村各自承擔離任村主職幹部補助資金。

4、村幹部待遇改善是各級黨委、政府對基層組織的關心,全體村幹部應倍加珍惜黨和政府的關心,以更加飽滿的工作熱情和嚴謹的工作作風投身於各項工作中,務實求為,銳意進取。同時,任何單位和個人應嚴格遵守文件要求,不得超標發放工資,違者以違紀論處。

5、此文件規定的工資發放標準從2014-1-1起開始執行,已打卡發放的不足部分請各村按文件規定予以補足。已離任村幹部按本文件參照執行。

2015-2-6